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標準
人社廳發〔2015〕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5年度價格鑑證師、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料的統計分析,經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價格鑑證師 |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 120分 | 72分 |
法學基礎知識 | |||
價格政策法規 | |||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 |||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 100分 | 60分 | |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 財務管理 | 100分 | 60分 |
經濟法 | |||
中級會計實務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並分別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核對資料,確認無誤後,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於2015年12月5號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資料為發放相應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附件:2015年度價格鑑證師、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