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題型有哪一些
考試科目 | 單選題 | 多選題 | 計算題 | 綜合分析題 | 簡答題 | 綜合題 | 合格標準/總分 |
稅法一 | 40題(1分/題) | 30題(2分/題) | 8題(2分/題) | 12題(2分/題) | -- | -- | 84分/140分 |
稅法二 | 40題(1分/題) | 30題(2分/題) | 8題(2分/題) | 12題(2分/題) | -- | -- | 84分/140分 |
財務與會計 | 40題(1分/題) | 30題(2分/題) | 8題(2分/題) | 12題(2分/題) | 84分/140分 | ||
涉稅服務實務 | 10題 | 10題 | -- | -- | 8題 | 1題 | 84分/140分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 40題(1分/題) | 30題(2分/題) | -- | 20題(2分/題) | -- | -- | 84分/140分 |
2017年稅務師考試時間 |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1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稅法(一)》 |
下午13:00—15:30 | 《稅法(二)》 | |
下午16:30—19:00 | 《財務與會計》 | |
11月12日 | 上午9:00—11:30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
下午14:00—16:30 | 《涉稅服務實務》 |
注:稅務師考試採用計算機閉卷考試(簡稱“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並提交答題結果。考試系統支援8種輸入法:微軟、全拼、智慧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輸入法,王碼、極品、萬能等五筆輸入法。
【拓展閱讀】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7、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二)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以及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資訊)。(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1、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均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2、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四個科目的考試。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併合格,方可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證書。(四)報名條件中,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請以當地報名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