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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經濟師經濟學考點歸納: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

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

高階經濟師經濟學考點歸納: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

  1.收入平等與機會平等

社會公平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收入平等,二是機會平等。所謂收入平等,從一般的意義上講,是指社會成員之間在收入分配上不存在任何差距或不存在過大差距。收入分配絕對平等和絕對不平等的情況在任何社會中都是不存在的。

  (1)收入平等分析

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根源於分配制度本身。在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微觀分配領域中,由於各種原因所形成的勞動者勞動的差別、社會成員對生產要素佔有量的差別以及不同的生產要素對創造社會財富所做出的貢獻上的差別,都會導致社會成員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其中尤以資本佔有上的不平等所造成的收入差別為最大。因為資本與其他生產要素不同,人們對它的佔有可以是無限的,由此而引起的人們收入上的差別也就具有無限擴大的趨勢。

社會成員之問收入分配的不平等除來自收入分配方式本身外,也與其他因素有關。例如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經濟政策的傾斜、經濟體制的不完善以及市場經濟執行過程中經營風險與機遇的存在,都可能導致人們收入上的巨大差異。

從以上對收入分配不平等成因的分析不難看出,社會成員在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們在平等地獲得收入的機會上存在著不平等。

  (2)機會平等分析

機會平等,從一般的意義上講,是指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當擁有平等獲得收入的機會。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由於社會成員的收入或者來源於勞動者的勞動貢獻,或者來自於對生產要素的佔有,因此,平等獲得收入的機會也就具體表現為勞動者受教育或人力資本形成上的平等,對資本、土地及其他自然資源佔有上的平等和利用上的平等。

與收入平等相比較而言,機會平等是更深層次的平等,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收入分配的平等或不平等。在我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為實現機會平等創造了最重要的制度條件。但是也應看到,由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著多種所有制形式,市場經濟體制還很不完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某些政策的制定難免有失偏頗,故機會不平等,甚至在某些方面還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也是客觀事實。因此,社會主義國家除在巨集觀領域對個人收入進行調節外,尋求如何從制度、體制、法律和政策等各個方面為實現機會平等創造必要的`條件,對於社會公平的實現無疑具有更重要的意義。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1)基本理論分析

效率和公平是社會追求的兩大目標。效率的高低關係著一國的經濟增長,社會公平與否則關係著社會的穩定。

一般認為,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存在著替代的選擇:或者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獲得較高程度的社會公平;或者以犧牲公平為代價,得到較高的經濟效率。這就是所謂的公平與效率替換。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一國過於注重社會公平目標的實現,對個人收入的調節力度過大,選擇平等程度較高的社會福利制度,由於扼殺了要素所有者的積極性,他就可能不得不以犧牲效率進而以犧牲經濟增長為代價,歐洲國家中有過這樣的先例。在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個人收入分配實行的是平均主義的大鍋飯、鐵飯碗,不承認生產要素的貢獻,這雖然在最大程度上實現了社會公平,但也在極大程度上喪失了效率:勞動者沒有勞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資本不能向效率高的部門流動,土地及其他資源無法得到有效的利用,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從而嚴重地影響了我國的經濟發展。相反,一個社會如果片面注重效率,放任市場機制對經濟進行自發調節而不惜犧牲社會公平,其結果必然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反過來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經濟效率。由於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存在著替代關係,因此,如何正確地處理這兩大社會目標的關係,是每個國家都面臨的現實問題。

  (2)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是我國現階段收入分配的總原則

堅持這一原則,是從我國國情出發所做出的正確選擇,也是由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我國是一個經濟文化比較落後、人均收入水平低下的開發中國家,只有堅持效率優先的原則,才能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經濟發展。同時,我國又是社會主義國家,保護廣大勞動者的根本利益,防止兩極分化,消滅剝削,實現共同富裕,又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因此,在強調效率優先的同時,必須兼顧公平,最大限度地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一雙重目標。

效率與公平之間不僅存在著替代關係,也存在著一致的一面。堅持效率優先,促進經濟發展,可以生產出更多的社會財富,從而也就有可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實現社會公平,而社會公平的實現又可以反過來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否則,如果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片面地追求社會公平,其結果只能是導致共同貧困。這樣的社會公平顯然不是人們所希望的。

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分配環節和不同的分配機制下可以有不同的側重點。一般來說,在微觀領域應更強調效率,而在巨集觀領域應更多地注重公平;在個人收入的初次分配過程中,應更強調效率,而在再分配過程中應更兼顧公平;在市場機制起作用的地方應強調效率,而在政府分配機制方面,則應更關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