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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操之稅法背景下免抵退的會計處理

你知道稅法背景下免抵退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稅法背景下免抵退的會計處理的知識,歡迎閱讀

會計實操之稅法背景下免抵退的會計處理

  一、稅收程式法:申報辦法變化對會計處理的影響

此處的稅收程式法主要是指《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這兩個檔案規定了免抵退申報的基本操作流程

嚴格來說稅收程式法對會計的影響甚小,但是免抵退的申報辦法會影響增值稅的核算,從而通過增值稅對企業的資產、負債以及費用等會計要素產生影響。

  1.出口時的會計處理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調整了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的規定,免抵退稅申報是單證資訊齊全了後才進行。

所以按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61號公告的規定,企業在出口時因為還未進行免抵退稅申報,不用考慮免抵退稅的影響,企業只需對出口業務是否應確認收入進行處理,一般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預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免抵退出口收入

同時結轉成本,因為此時不用考慮免抵退稅的影響,所以也無須將不得免徵與抵扣稅額轉入營業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2. 單證資訊齊全時的會計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企業在單證資訊齊全了後進行免抵退申報,同時應根據免抵退稅正式申報的出口銷售額即單證資訊收齊出口額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並填報在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欄(第18欄)、《免抵退稅申報彙總表》“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欄(第25欄)。

當月根據單證資訊收齊出口額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實務中,企業可以不管具體的業務,只需將當月《免抵退稅申報彙總表》“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轉出即可。

根據上述規定免抵退稅申報彙總表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和“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不會出現差額。

如果年中出現差額,應做如下分析,並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例如所屬期2014年6月免抵退稅申報彙總表第25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出現差額,根據差額的正負進行處理

(1)如果差額為正數,說明增值稅申報時進項轉出少了,而該轉出應進入企業生產成本,故應在2014年7月調整時補提應轉出的`進項稅額,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差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差額)

(2)如果差額為負數,說明增值稅申報時進項轉出多了,而該轉出應進入企業生產成本,故應在2014年7月調整時調減主營業務成本,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差額)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差額)紅字

如果該調整屬於跨年事項,則應結合免抵退稅申報的特點利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3.免抵退稅正式申報後次月的會計處理

在進行免抵退稅正式申報的次月,企業應按照主管稅務部門稽核確認的上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彙總表》中的第36欄“當期應退稅額”確認應退稅額,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同時為了方便企業核算免抵稅額,企業可以選擇進行下列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因為上述會計處理不會影響應交增值稅的核算,但是其作為稅務機關免抵調庫的依據,而且企業應就免抵稅額繳納城建稅等附加稅,建議企業為了明細反映免抵稅額,進行上述會計處理。

待企業收到了出口退稅款時,再衝減“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上述內容從免抵退稅申報流程的角度,對免抵退的基本會計處理進行了梳理,舉例如下:

【例】假設某免抵退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14年6月份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一批女鞋到美國,FOB價為RMB1?000?000元,成本為650?000元,徵稅率17%,退稅率15%。2014年7月份單證資訊齊全進行了免抵退稅正式申報,計算的免抵退稅額為150?000元,假設其中出口退稅50?000元,免抵稅額100?000元,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與抵扣稅額為20?000元。

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2014年6月份出口時:

確認會計收入:

借:應收賬款 1?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免抵退出口收入 1?000?000

同時結轉成本,此時成本不包括免抵退稅不得免徵與抵扣稅額,只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650?000

貸:庫存商品 650?000

(2)2014年7月份進行免抵退正式申報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000

(3)免抵退正式申報的次月,確認出口退稅: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1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0?000

(4)收到出口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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