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保險公估人考試知識點業務管理
在年少學習的日子裡,大家都沒少背知識點吧?知識點也可以理解為考試時會涉及到的知識,也就是大綱的分支。你知道哪些知識點是真正對我們有幫助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3保險公估人考試知識點業務管理,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保險公司的投保管理
投保人的基本權利:
1、獲得準確保險資訊的權利
2、保證安全的權利
3、自由選擇保險險種的權利
4、申訴、控告所遭受不良待遇的權利
5、要求開發和改進險種的權利
6、獲得良好售後服務的權利等
保險人提供的服務有:
1、幫助投保人分析自己所面臨的風險考試大論壇
2、幫助投保人確定自己的保險需求
3、幫助投保人估算投保費用
4、幫助投保人制定具體的保險計劃
投保人的投保選擇
(一)選擇保險中介人
(二)選擇保險公司
1、保險公司的型別
2、保險公司的險種和價格
3、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經營狀況
考察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方法
1、察看保險監管機構或評級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評定結果
2、對保險公司的年終報表進行直接分析
淨資產與負債的比率1:1,說明有足夠的償付能力
保險費與淨資產的比率不超過2:1視為安全
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資本金加公積金的4倍
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
1、承保利潤
2、投資利潤
4、保險公司的服務
二、保險公司的承保管理
(一)稽核投保申請
1、稽核投保人的資格
2、稽核保險標的
3、稽核保險費率
(二)控制保險責任
1、控制逆選擇
2、控制保險責任
3、控制人為風險
(三)承保管理的程式
1、接受投保單
2、稽核驗險
1>稽核
2>驗險
<1>財產保險
3、接受業務
4、繕制單證
1>單證相符
2>保險合同要素明確
3>數字準確
4>複核簽章,手續齊備。
(四)續保
三、保險公司的理賠管理
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則
(一)恪守信用原則
(二)實事求是原則
(三)公平合理原則
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式
1、損失通知
2、稽核保險責任
3、進行損失調查
4、賠償給付保險金
5、損餘處理
6、代位追償
四、保險資金運用
保險資金運用也稱保險投資
我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三個階段
1、1980-1987,無資金運用階段
2、1987-1995,無序資金運用階段考試大
3、1995年10月起,逐步規範階段
1998年起允許同業拆借、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
保險資金的構成
1、自有資本金
2、非壽險責任準備金
1>保費準備金
2>賠款準備金
1、未決賠款準備金
2、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
3、已決未付賠款準備金
3>總準備金
3、壽險責任準備金
是指保險人把投保人歷年繳納的純保費和利息收入積累起來,作為將來保險給付和退保給付的責任
保險資金運用的原則
(一)安全性原則
(二)收益性原則
(三)流動性原則
保險資金運用的形式
1、購買債券
2、投資股票
3、投資不動產
4、用作貸款
5、銀行存款
保險資金運用效益分析
(一)資金運用率
(二)資金運用盈利率
五、再保險業務管理
(一)再保險及其特徵
再保險的特徵
1、再保險是保險人之間的一種業務經營活動
2、再保險合同是一種獨立合同
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別
1、合同主體不同
2、保險標的不同
3、合同性質不同
(二)再保險的業務種類
1、比例再保險
1>成數分保
2>溢額分保
2、非比例再保險
1>超額賠款再保險
2>超額賠付率再保險
3>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的釐定
(三)再保險業務的安排
1、臨時再保險
2、固定再保險
3、預約再保險
(四)再保險合同及其內容
(一)再保險合同的含義
(二)比例再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1、共命運條款
2、過失或疏忽條款
3、仲裁條款
(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1、責任恢復條款
2、最後損失條款
3、一次事故特殊擴充套件條款或稱“小時”條款
4、任何一次事故條款
5、最高責任下限額條款
6、分層再保險條款
7、通貨膨脹條款
(五)再保險經營實務
拓展:投資連結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的知識點
(一)投資連結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
本規則第3條規定:“保險公司因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資產,包括獨立賬戶資產、未轉入投資賬戶的資產和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其中:
1.未轉入投資賬戶的資產,是指保險公司按照投資連結保險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形成的資產中未轉入投資賬戶的部分,主要是扣除的初始費用和買入賣出差價形成的資產。
2.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是指保險公司按照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約定從投資賬戶中轉出的資產,包括:
(1)保險公司從投資賬戶扣除風險管理費、保單管理費、資產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所轉出的資金形成的資產;
(2)由於保單持有人退保或部分領取而轉出投資賬戶、尚未支付給保單持有人的資金形成的資產。
未轉入投資賬戶的資產和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不屬於獨立賬戶資產,其存在形態可能是銀行存款、債券投資、基金投資等。
(二)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標準和披露要求
本規則第4條、第5條和第6條規定,獨立賬戶資產為認可資產,以投資賬戶資產的評估價值作為其認可價值;投資賬戶資產的評估價值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投資連結保險投資賬戶價值評估的規定計算;獨立賬戶資產應當在認可資產表中單獨列示。
1.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標準
投資賬戶的投資風險完全由投資連結保險保單持有人承擔,所以,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標準與非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標準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認可資產的範圍不同。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第2號:貨幣資金和結構性存款》、《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第5號:證券回購》等規定,非獨立賬戶資產中的銀行存款、買入返售證券等資產不完全都是認可資產。例如,除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社保基金理事會外,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與其他交易對手進行封閉式逆回購取得的買入返售證券為非認可資產。而投資連結保險投資賬戶中的買入返售證券均為認可資產。
(2)認可價值的計量標準不同。非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價值按照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只考慮資產減值,不考慮資產升值。獨立賬戶資產的認可價值按照資產的評估價值計量,資產減值和升值均要考慮。例如,對於買斷式回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第5號:證券回購》及其實務指南規定,逆回購方應當確認待返售證券的跌價損失,正回購方應當確認待回購證券的跌價損失,但是,雙方都不確認證券市價上升的利得。而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風險完全由保單持有人承擔,因此,對於投資賬戶發生的買斷式回購,保險公司應當按市價確定待返售證券和待回購證券的認可價值,確認其利得和損失。
2.獨立賬戶資產認可價值的確定
根據本規則第5條規定,獨立賬戶資產認可價值的確定也就是各個投資賬戶資產的評估價值的確定。根據中國保監會現行精算規定,評估投資賬戶價值時,應按市價對投資賬戶資產進行估值。投資賬戶資產的市價應按以下方法確定:上市流通的資產,應當以估值日資產的收盤價或平均價作為其市價,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或平均價作為其市價;非上市流通的資產,應當以賬面價值作為其市價。
為了使不參加交易的其他保單持有人不受投資賬戶資產交易的影響,對各項資產的估值應當考慮發生的交易費用。即對處於擴張階段的投資賬戶資產,應當以資產的市價(買入價)加上假設評估日進行資產交易的交易費用和稅金作為其評估價值;對處於收縮階段的投資賬戶資產,應當以資產的市價(賣出價)減去假設評估日進行資產交易的交易費用和稅金作為其評估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處於擴張階段的投資賬戶的某項資產評估價值=該項資產的買入價+假設賬戶評估日買入該項資產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和稅金
處於收縮階段的投資賬戶的某項資產評估價值=該項資產的賣出價-假設賬戶評估日賣出該項資產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和稅金
3.獨立賬戶資產的披露要求
由於獨立賬戶資產的特殊性質和風險,獨立賬戶資產應當在認可資產表中單獨列示,並按照本規則第14條規定披露有關明細資訊。
(三)未轉入及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的認可標準和披露要求
本規則第7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規定的相應資產認可標準和披露要求確定未轉入投資賬戶的資產和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的認可價值,並披露有關資訊”。保險公司因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資產中未轉入投資賬戶以及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已經包含在保險公司的現金、銀行存款、債券投資、基金投資等非獨立賬戶資產中。所以,保險公司按規定定對各項非獨立賬戶資產進行認可和列報時,就已經對未轉入投資賬戶以及轉出投資賬戶的資產進行了認可和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