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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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指導意見

全過程工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是指從事工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企業,受建設單位委託,在建設單位授權範圍內對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的專業化管理諮詢服務活動。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是深化工程建設專案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設管理和諮詢服務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業改革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64號)和《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檔案部署要求,現對在江蘇省內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江蘇省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第十三次黨代表會精神,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援作用,推進工程諮詢服務行業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工程監理與相關諮詢行業的業務融合。

(二)基本原則。

提高產業集約度。推進監理行業結構調整,消除監理孤島,促進監理企業為委託人提供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實現專案全壽命週期的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的規劃和管理,成為工程領域系統服務供應商。

提高行業集中度。推進監理與專案管理服務一體化發展,培育一批智力密集型、技術複合型、管理集約型的大型工程諮詢服務企業,發揮行業示範引領作用。

提高人才集聚度。大力培養高素質的工程專案管理諮詢人才,優化和提升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和水平,吸納一批懂技術、懂管理、懂經濟的高階人才進入工程諮詢服務行業。

(三)工作目標。全面整合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前期諮詢、招標代理、造價諮詢、工程監理及其他相關服務等諮詢服務業務,引導建設單位將全過程的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委託給一家企業,為專案建設提供涵蓋前期策劃諮詢、施工前準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運營保修等各階段的全過程工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

  二、重點任務

(四)加強政府引導。鼓勵在江蘇省內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採用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方式。對於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專案,提倡採用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方式進行工程管理服務。明確對於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專案管理服務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託監理單位。

(五)創新招標方式。建設單位可在專案立項後委託專案管理諮詢企業開展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專案,在專案立項後即可進行招投標擇優選擇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企業。

(六)明確從業要求。開展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的企業應具備與所承擔工程規模相符的工程監理資質,以及相應的前期諮詢、招標代理、造價諮詢一項或多項資質。擔任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團隊負責人(簡稱專案諮詢經理)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符的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建造師的執業資格並在專案管理諮詢企業註冊。委託內容中包含招標代理或造價諮詢服務時,其專案管理諮詢團隊中的招標代理負責人或造價諮詢負責人應當具有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並在專案管理諮詢企業註冊。其餘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團隊的人員也應符合國家和省現行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規定。

(七)強化職責落實。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實行專案諮詢經理責任制,專案諮詢經理由專案管理諮詢企業授權,組織領導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團隊工作,代表專案管理諮詢企業對委託方負責。對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可以由具備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並在專案管理諮詢企業註冊的專案諮詢經理履行專案總監理工程師職責並承擔總監理工程師的法定責任;也可以由專案管理諮詢企業另外指定符合要求的人員擔任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履行相應職責。對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由專案管理諮詢企業依據全過程專案管理諮詢服務合同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監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