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物流師考試倉庫管理備考知識點
倉庫管理,指的是對倉儲貨物的收發、結存等活動的有效控制,其目的是為企業保證倉儲貨物的完好無損,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並在此基礎上對各類貨物的活動狀況進行分類記錄,以明確的圖表方式表達倉儲貨物在數量、品質方面的狀況,以及目前所在的地理位置、部門、訂單歸屬和倉儲分散程度等情況的綜合管理形式。下面我們來看看2018年物流師考試倉庫管理備考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倉儲作業流程規劃(掌握)
1、確定倉庫用地面積;
2、動線流程及大區域規劃
動線流程依據其用地面積及物流種類的不同,可分為“I”形(直線型)動線流程、“L”形動線流程(側邊形)和“U”形(單面型)動線流程三種。其中,“I”形(直線型)動線流程常運用於貨運站(轉運中心)及通過型的倉庫。
3、商品種類數量分析及商品種類庫存數量
一般把A類商品儘量靠近走道或門口的地方,而C類品儘量置於倉庫的角落或較偏遠的地方,B類品則置於A類與C類之間。
4、確定托盤形式和尺寸
5、確定貨架種類和尺寸
當托盤的形狀和尺寸確定後,可以考慮同時使用1100mm×1100mm及1000mm×1200mm兩種托盤的貨架。
6、確定搬運方式和裝置
7、確定庫房形式、高度和跨度
庫房高度的計算公式:庫房高度=(托盤上貨物的`高度+叉舉高度+樑高)×N層
例題:
某倉庫進8000箱力波啤酒,包裝體積長0.3m,寬0.3m,高0.4m,毛重12kg,淨重10kg,用托盤堆碼,托盤規格為1.04m×1.04m(托盤重量不計),庫房地坪單位面積載荷為1t,包裝的承壓能力為50kg,可用高度為3m。問:該批貨物的儲存至少需要多少面積?
解:按可用高度計算可堆碼;3÷0.4=7.5箱。
按包裝承受壓力計算可堆碼5箱,因此以5箱計算。
按寬計算每個托盤每層可放:(1.04÷0.3)×(1.04÷0.3)≈3.5×3.5≈3×3=9箱。
每個托盤可放箱:5×9=45箱。
每個托盤總重量=45×12=540kg,小於庫房地坪單位面積載荷1t,因此本方案可行。
需要的托盤數量:8000÷45:178個
存放面積=1.04×1.04×178=192.52m2
答:該批貨物的儲存至少需要192.52m2。
8、庫房細節規劃
9、確定裝置規格和詢價
倉儲內部空間決策(一般瞭解)
1、倉庫內部空間的大小是根據每年儲存的數量和儲存貨物的特點而確定。倉庫所需空間一般是由貨物儲存所需空間、倉庫過道和通道空間、倉庫裝置存放空間和倉庫管理人員辦公所需空間等組成。
2、確定倉庫內部各個空間的大小:基本儲存空間; 彈性發展空間; 硬性使用空間。
3、自建倉庫需要考慮的因素:(國家扶植政策、交通運輸、勞動力、自然環境、企業戰略、建造成本)
4、租用倉庫需要考慮的因素:(服務質量、運輸條件、倉庫裝置、網路情況、管理水平、)
倉儲服務決策(理解)
1、存貨可得性
可得性是指當客戶需要存貨時所擁有的庫存能力。
可得性方案應以以下三個物流績效指標進行衡量:缺貨頻率、供應比率、訂貨完成率。
2、作業完成
作業完成涉及到物流活動對所期望的完成時間和可接受的變化所承擔的義務。
物流績效指標有:完成速度、一致性、靈活性、故障與恢復。
3、可靠性
物流質量與物流服務的可靠性密切相關。物流活動中最基本的質量問題就是如何實現已計劃的存貨可得性及作業完成能力。
增值服務決策(理解)
1、托盤化
2、包裝
3、貼標籤
4、產品配套、組裝
5、上油漆
6、簡單的加工生產
7、退貨和調換服務
8、庫存控制和訂貨決策支援
倉庫裝置決策(掌握)
1、裝置購置決策
優質的倉庫處理裝置必須滿足“移動路程最短、儲存空間佔用最少,人工控制程度最低”的要求,而且在成本花費方面,必須能夠做到最低的成本開支。
2、裝置更新改造決策
裝置更新可以分為裝置原型更新和裝置技術更新兩種。
(1)裝置更新的內容:裝置更新包括裝置的現代化和裝置的更換兩方面。
(2)裝置磨損經濟分析:有形的磨損和無形的磨損。
(3)裝置壽命分析:裝置壽命分為使用壽命、經濟壽命和技術壽命。
(4)裝置更新方案評價與選擇:A、根據更新原因,確定更新方式,提出可能的更新方案;B、明確更新裝置的使用時間,確定壽命不等更新方案的處理方式;C、計算可行更新方案的使用費用,進行更新決策。
倉庫合同管理(掌握)
1、合同倉儲與自營倉儲的比較:公司採用合同倉儲的費用比採用自營倉儲的費用要低;自營倉儲的運營以成本為中心,而合同倉儲的運營則以營利為中心。
2、倉儲合同的內容
倉儲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倉庫經營者(簡稱保管人)為存貨人(簡稱貨主)保管儲存的貨物,存貨人為此支付報酬的合同。
(1)特殊貨的告知與處理
(2)貨物的入庫驗收
(3)倉單的使用
倉單是保管人接受貨主交付的貨物後依法簽發給貨主的單證。
(4)貨物的檢查和取樣
保管人根據貨主或倉單持有人的要求,應當同意其檢查貨物或取樣。
(5)通知和催告
保管人對入庫貨物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貨主。
(6)貨物的提取
貨物的提取,有可能發生在儲存期間,有的可能發生在儲存期間屆滿後。
合同可以不約定儲存期間,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那麼,根據需要貨主則可以隨時提取貨物。
3、我國合同法對倉儲合同的規定
(1)特徵:倉庫營業人員必須是有倉儲裝置並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人;倉儲保管合同的物件必須為動產;倉儲合同為諾成合同;倉儲合同為雙方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貨主主張貨物已交付或行使返還要求權時以倉單為憑證。
(2)倉儲合同的效力:倉庫營業人的義務;貨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