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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業單位招考考點

在公務員考試中,命題人歷來是傾向於結合時政熱點命題,因此最新時政要有所瞭解。下面本文就盤點了關於“十月新規”的考點清單,希望考生能學習掌握。

2018事業單位招考考點

1. 首部民法總則施行,我國民事法律制度開啟“民法典時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首部民法總則,新增亮點頗多:胎兒享受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的民事權利;下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強調撫養贍養義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協商確定監護人;增加保護虛擬財產規定;訴訟時效由兩年延長為三年。民法總則同時也積極倡導樂於助人、見義勇為的精神。

2. 侮辱國歌或被追究刑責。《國歌法》將於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國歌傳承等,作出明確規範。國歌法明確,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我國首個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施行,填補我國空白。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將於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是我國仲裁機構第一個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此次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的出臺,填補了我國國際投資仲裁領域仲裁規則的空白,豐富和發展了我國投資仲裁實踐,為營造我國更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4. 網路跟帖評論須實名認證,打擊網路論壇有償刪帖。《網際網路論壇社群服務管理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對部分網際網路論壇社群服務提供者通過有償刪帖、推送等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非法網路公關”進行打擊,旨在規範網際網路論壇社群服務,促進網際網路論壇社群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5. 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範圍放寬。《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主要調整了無證無照經營的查處範圍,明確了部門監管職責。出臺《辦法》是轉變監管理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先照後證”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監管效率,促進創業創新。

6. 融資擔保出新規,發展政府支援的融資擔保公司。2017年10月1日起《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開始施行。制定《條例》,有利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監管制度,有效防範風險,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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