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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補救及交貨風險

由於國際貨物買賣的複雜性及特有的風險性,當事人必須十分重視包裝條款的訂立及包裝的質量要求,否則就容易造成糾紛或者貨物損失。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違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補救及交貨風險,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違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補救及交貨風險

  1、實際履行

即由債權人向法院提起實際履行之訴,要求法院判令債務人依照合同規定履行其債務。對此,英美法與大陸法有分歧。公約未能解決這一分歧。公約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時,對方有權要求他履行其合同義務,但法院沒有義務作出實際履行的判決,除非法院依照其本國的法律對不受該公約支配的類似買賣合同也可以作出這樣的判決。換言之,法院是否作出實際履行的判決,須取決於法院所在地法。

  2、撤銷合同

公約規定,撤銷合同是對根本違反合同的一種救濟方法。只有當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對方才可以撤銷合同。如果買方或賣方的違約行為尚未達到根本違反合同的程度,沒有違約的一方應規定一段合理的額外時間,讓違約的一方履行其合同義務;違約的一方如果不在上述額外時間內履行義務,或宣告他將不在上述額外時間內履行義務,沒有違約的一方才可以撤銷合同。

  3、損害賠償

公約規定損害賠償是一種主要的救濟方法,當一方違反合同時,受損害的一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且這一權利不因已經採取了其他救濟方法而受到影響。

公約還根據賣方和買方違反合同的不同情況,規定了其他相應的救濟方法。例如,當賣方所交貨物與合同不符時 ,買方可要求賣方對有缺陷的貨物進行修補,在一定條件下 ,還可以要求賣方提供替代貨物,即要求賣方另交一批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當買方沒有支付貨款或拖欠貨款時,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利息等。此外,當一方違反合同時,沒有違反合同的一方有義務採取合理措施以減輕由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否則違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從損害賠償中扣除本來可以減輕的損失金額。

  4、違約條款規定:

異議與索賠條款:該條款的主要內容為一方違約,對方有權提出索賠。這是索賠的基本前提。此外還包括索賠依據、索賠期限等。索賠依據主要規定索賠必備的證據及出證機構。若提供的證據不充足、不齊全、不清楚,或出證機構未經對方同意,均可能遭到對方拒賠。

罰金條款:該條款主要規定當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約定罰金,以彌補對方的損失。罰金就其性質而言就是違約金。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交貨風險:

  (一)包裝與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要求不符

由於國際貨物買賣的複雜性及特有的風險性,當事人必須十分重視包裝條款的訂立及包裝的質量要求,否則就容易造成糾紛或者貨物損失。最常見的情況是:

1、賣方違反合同的規定,提供的`包裝不足以保全和保護貨物的安全,造成貨物損壞,引起買方索賠而發生糾紛。

2、包裝不符合同的規定而且違反了進口國的法律規定或者包裝含有貶損進口國某些民族風俗習慣的圖案或文字,也會引起當事人的爭議。

3、還有一種情況是包裝標誌不符合同的規定,達不到買方的要求,影響了買方銷售貨物,買方索賠引起糾紛。

  (二)交貨數量與貨物買賣合同實際約定數量不符

數量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之一,賣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數量條款履行交貨義務。但在實踐中,賣方不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的情形時有發生,有可能交付的貨物數量大於合同規定的數量,也有可能交付的貨物數量小於合同規定的數量。

如果是少交貨物,買方可以要求賣方補齊不足部分或者賠償損失;如果是多交貨物,買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絕收取多交的貨物。另外,買方一般要按照買賣合同的條款開立信用證,而承運人要按照貨物的實際交運數量開具有關單據,如果交貨數量與合同不符導致了單證不符,賣方還會遭到銀行的拒付,引起與銀行的糾紛。

此外,交貨數量與合同不符還會給貨物順利通關過境引致不必要的麻煩,也容易引起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

  (三)貨物質量與貨物買賣合同約定不符

貨物品質糾紛也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中最為常見的糾紛之一。一方面,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沒有充分考慮自身的技術力量、裝置水平以及工人素質,過分迎合或者遷就買方的過高要求,貨物的品質指標訂得太高,交貨時達不到合同指標,引起合同糾紛;或者賣方在貨物的生產過程中,因時間緊迫質量檢驗把關不嚴,交付的貨物中混入了不達標產品,也會引起買方的質量異議。另一方面,買方有時為了逃避付款義務。

  (四)貨物規格與貨物買賣合同約定不符

貨物規格與合同不符可能是低於合同規定的規格,也可能是高於合同規定的規格。賣方交貨規格低於合同的要求是明顯的違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交貨規格高於合同的要求也同樣構成違約行為。在國際貨物買賣中,賣方交貨規格不符合同,一般會造成一些不利的後果。一種情況是,賣方交貨規格高於合同的要求,在貨物辦理進出口手續時有可能要多交關稅;

此外,交貨規格與合同不符,往往還會給買賣雙方辦理進出口許可證帶來麻煩,並且貨物通關時會造成“貨證不符”,受到海關處罰;而且,交貨規格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時需要對貨物重新加工才能使用或銷售,增加的費用買方就會向賣方索賠;最後,交貨規格與合同不符還會成為買方解約的藉口,這對賣方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