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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是由眾多獨立或相對獨立的企業形成的具有相對穩定核心層的經營聯合體。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的含義

企業集團是由眾多獨立或相對獨立的企業形成的具有相對穩定核心層的經營聯合體。企業集團內部一般擁有數個實力強大,相互關係穩定的核心企業。每個核心企業各自有自己的系列企業群及其控股子公司、孫公司及持股的關聯公司。

企業集團的內部包含若干獨立的核心企業,每個核心企業均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各有其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組成的系列企業群,即企業集團是由若干集團公司或控股公司聯合而成的。集團控股母公司處於企業集團聯合體的金字塔頂端。

企業集團內部的聯結不是靠控股母公司等總部性機構來垂直聯絡,而主要靠核心企業之間橫向的相互持股和集團內貸款這種資本參與關係為主要紐帶,集團內各核心企業在資本關係上是平等的。

  企業集團確立財務管理模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關鍵在於財務決策權的集中與分散。然而,集權與分權是相對的,需根據集團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而定。

(1)發展戰略。為了貫徹實施集團的戰略目標,集團通常要對那些與集團核心能力、核心業務密切相關的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實施高度的統一管理與控制;對於那些與核心能力、核心業務關係一般甚至沒有影響的成員企業,往往實行分權管理。

(2)股權結構。一般情況下,控股公司財務決策權的集中度與其對子公司的控制程度成正向關係。如果子公司是獨資經營,由於集權更有利於控股公司的全盤財務排程,故通常選擇相對集中的財務管理;相反,如果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是合資經營,根據合資人的利益與要求,其財務管理許可權會相對分散。

(3) 企業文化。我國企業因其傳統上的行政管理色彩造就了特殊的企業文化,在實踐中 還積累了一些富有特色的財務管理方法和經驗,這些都將影響未來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的確立。

(4) 競爭環境。市場競爭的加劇,子公司對當地市場和經營環境的變化做 出迅速反應已成為企業集團成功的關鍵原因之一。這要求子公司擁有更多的財務管理決策權。。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模式的主要型別

1、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

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將子公司的業務看作是母公司(集團公司)業務的擴大, 母公司對於整個集團採取嚴格控制和統一管理。其特點是大部分財務管理決策權 集中於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很少部分的決策權,其人財物及產供銷統一由母公

司控制,子公司的資本籌集、投資、收益分配、資產重組、財務人員人任免等重 大事項都由母公司統一管理。在某種程度上,子公司只相當於母公司的一個直屬 分廠或公司,投資功能完全集中於母公司,其主要管理內容:(1)投資和融資決策權。(2)資金管理權。(3)成本費用管理權。(4)收益分配權。(5)資產處置權。

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的優點在於:它能統一指揮和安排財務政策,降低行政 管理成本;有利於母公司發揮財務調控功能,完全統一集團財務目標;能發揮母 公司財務專家的作用,降低資公司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有利於統一調劑集團資 金,降低資金成本。但它也存在明顯的缺陷:財務管理許可權高度集中於母公司容 易挫傷子公司經營者的積極性,抑制子公司的.靈活性和創造性;高度集權使決策 壓力集中於母公司,一旦決策失誤,企業集團將產生巨大損失。

2、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

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是指子公司擁有充分的財務管理決策權,而母公司對子 公司以間接管理方式為主的財務體制。子公司在資本融入及投出和運用、財務收 支、財務人員選聘和解聘、職工工資福利及獎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決策權,並根 據市場環境和公司自身情況做出重大的財務決策。分權管理的基本特徵是將決策權在不同層次和不同地策權適當地下放到比較接近資訊源 的各個管理層次、層區的管理人員之間進行適當的劃分,並通過適當的授權避免了資訊傳遞和傳遞過程中的控制問題。

分權型財務管理模式的優點在於:子公司決策快捷,易於捕捉商機,增加創 利機會;減輕了母公司的決策壓力,減少了母公司直接干預的負面效應。其缺陷 表現為:難以統一指揮和協調集團整體,子公司各自為戰,容易因追求自身利益 而忽視甚至損害公司整體利益;不便於發揮母公司財務調控功能,以及時發現子 公司的風險和重大問題。

3、 集權和分權結合型財務管理模式

集權和分權結合型財務管理模式強調恰當的集權與分權,這樣既能發揮集團母公司財務調控職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經營者及子公司風險。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過分分權或集權的缺陷,融合了集權與分權的優勢。在財務管理上要適時地運用集權與分權的方法,根據形勢與任務的變化,靈活地調整集團財務管理的具體方式和方法,不拘泥於一種固定的模式和既定的範圍,一切以更好地完成集團的目標任務,取得最佳經營效益為準則。在集權方面,集團主要是在方向性和戰略性的問題上進行管理。在分權方面,集團各成員單位主要針對具體性的、戰術性的問題從事財務管理。各成員各自運作管理,集團僅給予巨集觀指導。

對集團來說,以下幾個方面的財務管理權應全部或大部分集中到集團總部來: 1)投資決策權;2)成員單位接受外部投、融資的決策權;3)成員單位資產重組或土地置換的決策權; 4)重要財務政策的制定權;5)主營業務的定價、主要產品的出廠價與內部協作價的制訂權;6)各成員單位主要財務負責人的任免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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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菊榮.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新選擇:整合化財務管理.合作經濟與科技.2006

[3]顧琳琳.淺析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現狀及效益審計的重點.中央財經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