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各科目考試次數是如何規定的
很多朋友在學車,但是卻不知考試的次數是怎麼規定的。不知道駕校所謂的'補考費是如何收取的,更不知駕校的收費方式是否合理。小編從蕪湖交警部門瞭解了下相關的資訊,一起來看看吧。
1、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後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
2、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3、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4、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5、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申請取消預約。對申請人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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