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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及處理

腫瘤的化學藥物治療簡稱化療,是一種利用藥物殺死體內腫瘤細胞的方法。人體內正常細胞的生長是在一定調控下進行的,而癌細胞卻是失控性地分裂和增殖。化療是通過阻斷或減慢癌細胞的生長而發揮作用的。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化療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及處理的知識,歡迎閱讀。

化療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及處理

  一、區域性反應

化療區域性不良反應占化療藥物所致各種不良反應的2%~5%。

  1、區域性藥物外滲反應

藥物外滲可導致輕微紅斑、區域性不適、疼痛,甚至組織壞死。引起組織損傷的化療藥物包括蒽環類(表柔比星、吡柔比星)、長春鹼類、氮芥等。

處理:蒽環類抗生素和絲裂黴素外滲時,可區域性給予抗氧化劑二甲亞碸,同時合用1%的氫化可的鬆軟膏。硫代硫酸鈉可作為氮芥類藥物外滲後的特異性解毒劑。若無特異性解毒劑,可用2%普魯卡因或用50~100mg氫化可的鬆等藥物做環型封閉,同時外塗氟氫鬆軟膏並給予冰敷。

  2、靜脈炎

輸入刺激性化療藥物可導致血管壁的損傷,導致血栓形成,常由卡莫司汀、長春瑞濱、氮芥等引發。

  二、全身反應

  1、骨髓抑制

骨髓抑制是多數細胞毒類抗腫瘤藥物最常見的不良反應及劑量限制性毒性,化療藥物可誘導骨髓中分裂旺盛的造血細胞凋亡,並導致白血球、血小板和紅血球數量的減少。臨床上常用的藥物如,蒽環類、紫杉類(紫杉醇、多西紫杉醇)、長春鹼類(長春地辛、長春瑞賓)、亞硝脲類(卡氮芥)、依託鉑苷、吉西他濱、卡鉑等都可引起較嚴重的骨髓抑制。

白血球減少:通常Ⅰ~Ⅱ度白血球減少(分級標準見附表)不需特殊處理,多可自然恢復且不影響下個療程;Ⅲ~Ⅳ度白血球減少可使用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①治療性用藥:當WCB<2*10~9/L時開始使用G-CSF 5~7µg/kg/天,直到WCB>10*10~9/L。②預防性用藥:如果患者上個療程出現Ⅳ度骨髓抑制,為使下個療程能正常進行,可預防性使用G-CSF3~5µg/kg/天,多於化療結束後48h開始使用,用到患者安全度過白血球最低點而開始回升後截止。

血小板減少:血小板的下降比白血球晚,但是回升非常慢,且目前沒有非常的好的藥物治療血小板下降。III度和IV度的血小板減少可以應用白介素-11、促血小板生成素進行治療。

  2、消化系統毒性

(1)噁心嘔吐

噁心嘔吐是抗腫瘤藥物最常見不良反應。按照嘔吐與化療的時間關係,可分為急性嘔吐(化療後24小時內)、遲發性嘔吐(化療後24小時後)和預期性嘔吐(應用化療藥物前)三種。按照催吐能力將化療藥物(或方案)分為:高致吐、中致吐、低致吐和極低致吐風險四級(詳見表1)。

處理:1.高度催吐性化療方案所致噁心和嘔吐的預防:推薦在化療前採用三藥聯合方案,包括單劑量5-HT3受體拮抗劑、地塞米松和NK-1受體拮抗劑。

2.中度催吐性化療方案所致噁心和嘔吐的預防:推薦第1天採用5-HT3受體拮抗劑聯合地塞米松,第2和第3天繼續使用地塞米松。

3.低度催吐性化療方案所致噁心和嘔吐的預防:建議使用單一止吐藥物例如地塞米松、5-HT3受體拮抗劑或多巴胺受體拮抗劑(如甲氧氯普胺)預防嘔吐。

4. 輕微催吐性化療方案所致噁心和嘔吐的預防:對於無噁心和嘔吐史的患者,不必在化療前常規給予止吐藥物。儘管噁心和嘔吐的發生在該催吐水平藥物治療中並不常見,但如果患者發生嘔吐,後續化療前仍建議給予高一個級別的止吐治療方案。

(2)口腔黏膜炎

口腔黏膜炎與細胞毒藥物對細胞分裂旺盛的口腔粘膜細胞的直接損傷和繼發性感染有關。易引起口腔黏膜炎的藥物包括甲氨喋呤、氟尿嘧啶、多柔比星、培美曲塞等。

黏膜炎的治療以對症治療為主,注意口腔清潔及預防感染。可應用高壓生理鹽水沖洗潰瘍的區域性,去除表面的分泌物和壞死組織,嚴重患者應及時恰當應用抗菌藥物,預防區域性感染灶惡化。

(3)腹瀉

化療相關性腹瀉的主要原因是藥物對腸道黏膜的急性損傷導致的腸道吸收和分泌失衡。常見的可以誘發化療相關性腹瀉的藥物主要有多西他賽、伊立替康和氟尿嘧啶等。

伊立替康既能因膽鹼能作用在化療後24小時內誘發急性腹瀉,又能導致更加嚴重的遲發性腹瀉,後者可能有致命危險。一旦發生遲發性腹瀉應立即停止化療,並開始抗腹瀉治療,推薦的抗腹瀉治療措施為:服用洛哌丁胺2mg/2h,中途不改變劑量直到最後一次稀便結束後12h,但不得連續服用超過48h。當中性粒細胞計數<0.05*10~9/L時,應當應用廣譜抗生素。重症患者可以聯合生長抑素治療或醋酸奧曲肽進行治療。

(4)便祕

長春鹼類可影響胃腸道運動功能而產生便祕和麻痺性腸梗阻,老年人和長春鹼用量高的患者更易發生。與此同時化療過程中同時使用的'止吐藥及鎮痛藥也可加重便祕。便祕的預防措施包括高纖維飲食,飲用充足液體、適當運動、使用大便軟化劑、調解胃腸蠕動藥(乳果糖)或輕瀉劑(番瀉葉、蘆薈膠囊等)。

  3、過敏反應

臨床上引起過敏反應的化療藥物主要有,紫杉醇、多西他賽、單株抗體、門冬醯胺酶等。速髮型過敏反應最為嚴重,可導致瘙癢、皮疹、血管水腫、肢體痛、低血壓,多於輸注後幾分鐘內發生,與劑量無關。

因紫杉醇易引起速髮型過敏反應,故在應用紫杉醇化療前應常規給予糖皮質激素和抗組胺藥物脫敏。即在化療前12h和6h分別口服地塞米松20mg,化療前30-60min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靜注西咪替丁300mg。並在開始滴注的1h內,監測血壓、心率和呼吸等生命體徵,一旦發生過敏應當立即停藥並及時給予搶救。

  4、肝臟毒性

許多化療藥物都需要經過肝臟代謝或排洩,幾乎所有型別的化療藥物都可導致肝損傷。臨床上應用的肝毒性較大的藥物有:烷化劑、門冬醯胺酶、阿糖胞苷、巰嘌呤和大劑量甲氨喋呤等。化療藥物也可因對免疫系統的抑制作用,啟用潛伏的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導致肝損傷。

肝損傷多為一過性,通常發生於化療結束後的1~2周,主要表現為肝酶升高、膽紅素升高,有時伴有黃疸。治療後一週複查肝酶水平,正常既可以恢復化療。

  5、泌尿系統毒性

包括腎實質損傷及泌尿道刺激。腎臟是藥物及其代謝產物的主要排洩器官,易受到藥物損傷。常見的可致腎毒性的藥物包括順鉑、甲氨蝶呤、環磷醯胺、卡莫司汀、多柔比星、絲裂黴素等。

順鉑應用的注意事項:①化療前的24h應充分水化,水化須達到2小時內靜脈輸入2升的液體。②可以在化療前30min預防性使用氨磷汀或還原性谷胱甘肽鈉。③輸注應緩慢,時間控制在至6~8小時可減低腎毒性。④靜滴後24h內,仍須保持充分水化,目標是在6~12h內輸入2升的液體。

環磷醯胺(引起泌尿道刺激的主要藥物)應用的注意事項:①化療前充分水化,保障足量的液體和尿量,同時鹼化尿液,並給予別嘌醇,為防止水中毒,可以給以呋塞米;②治療過程可使用美司鈉防止環磷醯胺的水解物丙烯醛引起的膀胱毒性。

  6、肺毒性

多種化療藥物可導致肺、氣道、胸膜和肺迴圈系統的損傷,這類藥物主要有:博來黴素、卡莫司汀、絲裂黴素C、甲氨蝶呤、阿糖胞苷、吉西他濱等,近年來靶向藥物的肺毒性也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最常見的藥物性肺損傷為間質性肺疾病及肺纖維化。

抗腫瘤藥物相關肺毒性診斷一旦明確,應立即停用該抗腫瘤藥,並及時給予大劑量激素衝擊治療,合併肺部感染者應及時使用抗菌藥物,同時予氧療、支氣管擴張等輔助治療。

  7、心臟毒性

可引起心臟毒性的細胞毒藥物主要包括:蒽環類、紫杉類、環磷醯胺等;靶向治療藥物主要有: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索拉非尼和舒尼替尼等。心臟毒性的發生與藥物的累積劑量有關,在蒽環類藥物中最為明顯,預防蒽環類心臟毒性最重要的是要限制累積劑量(詳見表2)。蒽環類抗腫瘤藥可致氧自由基形成,作用於心臟表現為劑量累積性的心肌炎,引起遲發性心力衰竭。可使用維生素和輔酶Q預防,亦可用其專屬的解毒劑右雷佐生、右丙亞胺。

  8、神經毒性

化療藥物可以造成中樞和外周神經毒性,臨床上較為常見的是外周神經毒性。臨床表現為四肢末端的感覺異常、感覺遲鈍、燒灼感、疼痛和麻木。具有外周神經毒性的藥物主要包括鉑類化合物(尤其是奧沙利鉑),長春鹼類,紫杉醇,多西他賽等。

目前主要減輕和控制外周神經毒性的方法是控制累積劑量和降低劑量強度。化療藥物導致的神經毒性多可於停藥後逐漸恢復,可配合神經營養藥物及理療等手段協助恢復。其中奧沙利鉑的外周神經毒性與寒冷有關,患者化療後應嚴格避涼一週時間。

  9、面板毒性

化療藥物引起的全身面板毒性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手足綜合徵、色素沉著、甲溝炎等。手足綜合徵(表現如下圖),是臨床上最常見的一種面板毒性。常引起手足綜合徵的藥物包括:卡培他濱、替吉奧、多西他賽、舒尼替尼、索拉非尼等。

防治手足綜合徵措施包括宣教患者應穿戴寬鬆的鞋襪、手套以避免手足的頻繁摩擦和過度受壓,保持手足面板溼潤有助於預防和促進病灶癒合,常用的護手產品包括凡士林軟膏和尿素軟膏等,在區域性面板出現水泡後要防止水泡破裂並預防感染;必要時藥物減量或停用化療藥後症狀可緩解。

  10、發熱

部分化療藥物可引起藥物熱,如吉西他濱、阿糖胞苷、博來黴素等,可給予退熱藥物對症治療,需要與感染性發熱、腫瘤熱等區別,且發熱期間應嚴密監測血象。

  11、脫髮

脫髮是化療期間最常見的不良反應,可發生於化療後的數天至數週內,可引起明顯脫髮的藥物包括蒽環類、環磷醯胺、多西他賽、伊立替康等。脫髮多為暫時性,一般停藥後1-2個月後可再生。目前,尚無有效的預防及治療脫髮措施。對於患者更加重要的是心理疏導,讓患者明白化療停止後會重新長出頭髮,因而無需過分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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