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諮詢師申報條件
助理藥學諮詢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畢業證書,經助理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獲得合格證書者;
(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1年以上。經助理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獲得合格證書者;
中級藥學諮詢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藥學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2)藥學大專畢業;或其它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經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獲得合格證書者。
(3)具有藥學、醫學專業的中級職稱,經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獲得合格證書者。
(4)具有藥學專業碩士學位者或相關專業經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獲得合格證書者
(5)長期從事藥學工作至少五年以上者。
高階藥學諮詢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藥學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高階藥學諮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在國家專業學術雜誌發表論文至少1篇以上者;
(2)獲藥學或醫學碩士學位,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在國家學術雜誌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者;
(3)獲藥學或醫學博士學位、具有藥學或醫學專業副高職稱以上;
(4)長期從事藥學工作並有藥學專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