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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複審時間為1月3日至7日

導讀:2016年山西執業藥師考試考後資格複審時間2017年1月3日至1月7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山西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複審時間為1月3日至7日

根據山西人事考試網釋出的《山西省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現場資格稽核公告》中獲悉,2016年山西執業藥師資格複審時間1月3日至1月7日,資格稽核範圍為參加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滿分60%的人員。

資格稽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成績合格人員按照網上報名時所選報名點,到所在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稽核。

  山西省2016年度執業藥師考試資格稽核工作聯絡方式

因太原考區需參加資格稽核的人數較多,為方便考生資格稽核,提高稽核效率,在太原考區參加資格稽核的人員嚴格按照下列安排持相關稽核材料按時進行現場稽核:

1月3日稽核序號為1—200

1月4日稽核序號為201—400

1月5日稽核序號為401—610

1月6日稽核序號為611—810

1月7日稽核序號為811—1010

(稽核序號詳見附件)

  稽核注意事項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週期為2年。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四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考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成績合格人員,在有效成績的各考試年度均須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符合報考條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績。

(二)資格稽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

(三)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稽核的,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四)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資格稽核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