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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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考點:藥品處方調配一般程式

處方調配是指醫院藥劑科或社會藥房的調劑工作人員,按醫師處方的要求進行調配,發藥的過程.包括對門診中、西藥處方,急診處方和住院中、西藥處方的`調配.處方調配程式分為收方、劃價、調配、核查和發藥五個環節。

執業藥師考點:藥品處方調配一般程式

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按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一般包括以下過程:認真稽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說明與指導。

  1.發藥:

(1)儘量做好門診用藥諮詢工作。

(2)逐一核對藥品與處方相符性,檢查規格、劑量、數量,並簽字;

(3)核對患者姓名,最好詢問患者所就診的科室以幫助確認患者身份;

(4)向患者說明每種藥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項,同一藥品有兩盒以上時要特別說明;

(5)發現配方錯誤時,應將藥品退回配方人,並及時更正;

(6)發藥時應注意尊重患者隱私;

  2.調配藥品:

(1)核對後簽名或蓋名章;

(2)對貴重藥品及麻醉劑等分別登記賬卡;

(3)仔細閱讀處方,按照藥品順序逐一調配;

(4)調配好一張處方的所有藥品後再調配下一張處方,以免發生差錯;

(5)藥品配齊後,與處方逐條核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和用法,準確規範地書寫標籤;

(6)在每種藥品外包裝上分別貼上用法、用量、貯存條件等的標籤;

(7)對需要特殊儲存的藥品加貼醒目的標籤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儲存”;

  3.稽核處方首先是開方醫師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不同的藥品是否使用規定的處方箋書寫,還包括以下內容:

(1)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法律、法規、醫保、制度等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3)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4)劑量、用法;

(5)處方用量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6)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7)劑型與給藥途徑;

特殊調劑:根據患者個體化用藥的需要,藥師應在藥房中進行特殊劑型或劑量的臨時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