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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執業醫師考點:兒童基礎免疫

兒童基礎免疫:卡介苗1針,脊髓灰質炎三價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製劑3針,兩針(兩次)間最短間隔時間為一個月;麻疹活疫苗1針。要求城市和已經裝備冷鏈裝置的地區,在12月齡內完成兒童基礎免疫;尚未裝備冷鏈和邊遠地區兒童可在18月齡內完成:牧區(含半牧區)及人口稀少的邊境地區在36月齡內完成。同時還要求,不論城市還是農村,基礎免疫的起始月齡不準比規定的.免疫月齡提前(但可以推後);兩針次間隔時間最短不應短於28天(但可長於28)。只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的基礎免疫才算合格接種。城市12歲兒童是否作卡介苗加強,根據當地結核病流行情況決定。

臨床執業醫師考點:兒童基礎免疫

  具體程式:

出生24小時內,需接種乙型肝炎疫苗(1)、卡介苗,預防乙型病毒性肝炎和結核病;

1月齡,

需接種乙型肝炎疫苗(2),預防乙型病毒性肝炎;

2月齡,

需接種脊髓灰質炎糖丸(1),預防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

3月齡,

需接種脊髓灰質炎糖丸(2)、百白破疫苗(1),預防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和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4月齡,

需接種脊髓灰質炎糖丸(3)、百白破疫苗(2),預防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和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5月齡,

需接種百白破疫苗(3) ,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6月齡,

需接種乙型肝炎疫苗(3) ,預防乙型病毒性肝炎;

6月齡--18月齡

需接種乙腦疫苗2針

8月齡,

需接種麻疹疫苗,預防麻疹;

10齡--22月齡,

需接種流腦疫苗2針;

1.5-2歲,

需接種百白破疫苗(加強1)、脊髓灰質炎糖丸(部分),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乙腦疫苗(加強);

4歲,

需接種脊髓灰質炎疫苗(加強),預防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

5歲,

流腦疫苗(加強);

6歲,

乙腦疫苗(加強2);

7歲,

需接種麻疹疫苗(加強)、白破二聯疫苗(加強),預防麻疹和白喉、破傷風;

12歲,

需接種卡介苗(加強,農村),預防結核病。

 注:括號中的數字是表示接種針(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