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執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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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執業醫師綜合筆試介紹

口腔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口腔執業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口腔執業醫師綜合筆試介紹

  考核內容     比例  科目

基礎醫學綜合    17%  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

醫學人文綜合    5%   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預防醫學綜合    10%  預防醫學、口腔預防醫學

臨床醫學綜合    8%   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

口腔臨床醫學綜合  60%  牙體牙髓病學、牙周病學、兒童口腔醫學、口腔黏膜病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

注: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准,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口腔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口腔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考試內容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軍事醫學2013年版)》為依據,複習指導用書可參考部隊系統內部發行的《醫師資格考試軍事醫學應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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