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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最新政策

深圳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17年5月,採用"1+1"方式,即1個必考科目加1個選考科目。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教育培訓考試網!

深圳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最新政策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學校體育"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提升中國小生綜合素養的指導意見》(深教〔2014〕274號)精神,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二、考試物件

所有符合我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安排在2017年5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採用"1+1"方式,即1個必考科目加1個選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學生在200米跑和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選擇一項作為必考科目。選擇中長跑為必考科目的學生,不能再選擇中長跑為選考科目。

(二)選考科目:在以下7個選考專案中任選一個專案進行測試: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遠、一分鐘仰臥起坐(女)、引體向上(男)、投擲實心球、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100米游泳(不限泳姿)。

(三)考試專案的規則及評分標準:執行《2017年深圳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專案規則及評分標準》(見附件1)。

(四)計分方法:2017年我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成績(總分)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0.3的權重(30分)計入其會考考試總成績。

(五)病殘學生免考、擇考、緩考的規定:

1.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有戶籍所在地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書),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按程式辦理有關稽核手續,通過後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可免考體育,按會考體育成績滿分100分計算。

2.身體存在重大疾病(如有嚴重心臟病、癌症等)不能參加體育活動者,在國中階段已辦理免修體育實踐課手續的考生,出具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按程式辦理有關稽核手續,通過後可免體育考試,按會考體育成績70分計算。

3.身體發育異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嚴重脊柱彎曲、明顯○型和X型腿等達II度),但平時仍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由本人申請,學校稽核,可選擇只參加選考科目中的一項考試,按實際得分的70%計算得分計入中招體育考試成績。

4.臨時有傷病(如骨折、肌肉拉傷等)的考生(具有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及女生例假(由學校出具證明),可申請緩考,緩考時間在文化課統考前,全市集中一次性考試(時間另行通知)。緩考期間仍未康復的嚴重傷病考生(如骨折),可申請免考,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按程式辦理有關稽核手續,通過後可免體育考試,按會考體育成績70分計算。

5.臨時傷病及身體發育異常的學生必須出具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申請免考、擇考或緩考。

6.殘疾生、重大疾病和身體發育異常考生將相關證明材料交學校,經學校初審合格後報區教育行政部門複審,合格後相關材料須報送市體育會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複核,通過後由考生所在學校進行公示。

(六)組織工作及要求

深圳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德體衛藝處制定考試工作方案,市招考辦根據方案制定具體的考試實施細則並會同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局辦公室、基礎教育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工委辦、政策法規處、學校安全處、教科院等部門共同配合做好考試工作。

(一)成立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

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由市教育局領導、德體衛藝處、市招考辦、基礎教育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工委辦負責人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招考辦(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 ;聯絡電話:82208023、88102115 )。

(二)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召開有關會議,研究確定考試辦法、收費標準;檢查、指導、監督中招體育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確定考試時間,研究制定考試方案。

3.組建全市監考隊伍,指導各區對監考人員進行培訓。

4.對各區體育會考場地、裝置、器材和考場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5.審定各區考試日程。

6.對各考區、各學校考試情況進行抽查和複查。

7.對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