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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2017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流程

2017年蘇州市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1月1日至4月15日。蘇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怎麼辦理?蘇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理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蘇州2017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流程

  一、提出申請

當年4月15日(節假日除外)前,已納入積分管理的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擬就讀學校申請,申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即國小一年級和國中一年級。

  二、受理申請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接收申請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經確認原件屬實後,將申請人資訊錄入“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資訊系統”積分入學一欄,建立積分入學檔案,並出具受理回執。

  三、稽核評分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對錄入的資料資訊進行復審,複審未通過的退回申請受理視窗,複審通過的由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交各職能部門稽核評分。申請人於4月3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積分分值。

  四、彙總資訊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將入學申請資訊按學校分類後交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將全區入學申請資訊按鎮(街道)、學校彙總後於5月10日前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五、公佈指標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資源分佈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科學預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可供學位數,於5月20日前上報區政府(管理委員會)和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由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6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佈。

  六、排名公示

各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分鎮(街道)按學校對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排名結果經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由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6月15日前將符合積分入學分值要求的入學物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七、發放准入卡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於6月30日前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入學准入卡及入學告知書。

  八、提供入學材料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准入公辦國小就讀後,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係證明;

4.原幼兒園(看護點)就讀證明或幼兒素質發展報告冊;

5.預防接種證原件。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准入公辦國中就讀後,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係證明;

4.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國小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九、辦理入學手續

流動人口根據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發放的入學准入卡和入學告知書,到准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

1、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子女入學申請表

2、蘇州積分管理計生證明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