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

當前位置 /首頁/升學畢業/大學聯考/列表

2015四川大學聯考時間:6月7日至8日

5月5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釋出《關於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四川省大學聯考招生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同時,《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出臺,從大學聯考報名、大學聯考體檢、考試時間、志願填報等方面作出規定。

2015四川大學聯考時間:6月7日至8日

  報名:分三個階段 考生須對個人資訊現場確認

據悉,2015年大學聯考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資訊、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三個階段,具體工作方案由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並通知考生。所有考生報名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並作為審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別、戶籍等資訊的依據。現場確認時,將採集考生的面頰特徵及指紋特徵資訊。

考生必須對自己輸入的基礎資訊進行現場確認。一經確認,考生基礎資訊不再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經確認,考生的報名無效。在縣(市、區)招辦進行現場資訊確認時,所有考生須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考生須按規定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省屬院校免費師範生招生實施範圍縣須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檔案規定的相應報考條件和要求,做好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確保考生戶籍、學籍及有關材料真實可信。

  體檢:如對結果有異議考生可申請複查

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應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須按有關部門要求,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結論,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各地招辦應將體檢結果及時告知考生。對體檢結論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異議,由縣(市、區)招辦組織複查一次;複查後不能作出明確結論的,由考生提出申請,經主檢醫師簽署意見,縣級招辦報市州招辦,由市州招辦確定市級醫院再複查一次,對考生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考生電子檔案的體檢結果以最後的複查結論為準。非招生機構指定的醫療單位為考生提供的體檢材料、作出的體檢結論,一律無效。

軍隊(武警)院校和國防生招生、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公安現役院校招生的軍檢工作另文規定。其他學校有符合規定的特殊要求的,由學校自行組織檢查。

  試題絕密 大學聯考時間仍為6月7、8日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題除非通用外語語種科目和漢語文外,均由我省命制,試卷由省統一印製。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進行。

全國統考(四川卷)的試題(包括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下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全省大學聯考(一類模式除外)於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安排如下:

(1)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內容);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總分750分。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各外語語種考試均不含聽力考試。

凡擬報考外語院校、系(科)、專業(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縣(市、區)招辦組織進行。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招辦的規定報名。

(2)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類模式大學聯考考生之外的藏文專業,只招收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漢源、寶興五縣的藏族考生,加試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類模式大學聯考考生之外的彝文專業,只招收涼山、甘孜、攀枝花、樂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試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招辦組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普通高校招收參加藏文、彝文一類模式大學聯考的'藏、彝族考生辦法另文規定。

省內普通高校民族預科直升和藏文、彝文一類模式預科直升的考試科目及錄取相關工作另文規定。

(3)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指定軍分割槽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組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大學聯考成績以後進行,具體辦法另文規定。

(4)報考北京電子技術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佈。

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的偵查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和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各專業招生的面試要求,由學校確定並公佈。

除上述所列學校和專業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今年在“招生專業及名額介紹”或《招生章程》中有面試要求的,擬報考考生應按學校要求自行參加學校的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學校在錄取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5)報考建築院校、系(科)的建築學、都市計畫、園林綠化等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一定的徒手畫基礎。是否組織徒手畫測試及測試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佈。

  評卷: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全部網上評卷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答卷的評閱由省招考委統一組織,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答卷的評閱由各高校組織。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各科全部實行網上評卷。網上評卷工作實行統一組織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其基本原則是公平、安全、科學、規範、準確。省教育考試院制訂網上評卷實施方案,並組織做好答卷的掃描工作。

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高校、中學和有關單位有義務選派評卷教師。有關學校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給予積極支援。評卷場要根據命題機構提供的答案及評分參考,結合考生答題實際情況,制訂評分細則。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考生成績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佈。成績通知條內容:文科考生的成績報告為總分、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理科考生的成績報告為總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

對成績有疑問需申請成績複核的考生,於6月25日12∶00前到縣(市、區)招辦登記。成績複核結果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考生本人。

  關注:高校招生章程只在正規渠道釋出

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須按規定時間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陽光大學聯考”招生資訊釋出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經核准備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會公佈,並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型別、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准檔案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省教育考試院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下載學校招生章程,並將其中與考生填報志願、錄取有關的主要內容及學校的網址彙編後向社會公佈。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型別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