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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2017年大學聯考錄取方法

2017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端錄取管理模式,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以下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西藏自治區2017年大學聯考錄取方法,供參考借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西藏自治區2017年大學聯考錄取方法

  點選檢視:西藏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

  (一)高校錄取

1.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端錄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學校採取遠端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錄取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員和紀檢監察人員外,未經批准的人員不得進入錄取現場。

2.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佈的各項承諾。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自治區招生辦負責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3.高校錄取新生須按我區規定按時完成調檔、閱檔、稽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且無故拒絕聯絡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代為錄取,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4.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進行投檔,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5.我區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絕大部分考生為少數民族。高校錄取新生,必須按規定錄取一定比例的少數民族考生。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錄取。

  (二)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和辦法

1.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首先將同一科類考生按特徵總分(含各類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徵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類不同的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

(1)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也就是特徵總分相同,先看語文成績;若語文成績也相同,則看文科綜合成績;若文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數學成績;

(2)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也就是特徵總分相同,先看數學成績;若數學成績也相同,則看理科綜合成績;若理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語文成績。

2.根據排序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願”從A院校到J院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3.當出現考生特徵總分、所有成績完全相同,所填報志願也完全相同時,採取全部投檔處理。

4.“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生源不足院校通過公開徵集志願的辦法解決。

  (三)提前單獨錄取批次投檔方式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投檔原則為 “志願優先,遵循分數”,採用“傳統志願”方式投檔。

  (四)其他

1.已被高等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其他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安排補錄。

2.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時,持本人錄取通知書和准考證到市地招生辦或自治區招生辦校驗錄取通知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