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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資訊工程大學考研複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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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資訊工程大學考研複試資訊

根據教育部關於研究生錄取工作中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校2017年碩士招生入學考試情況,為進一步加強複試工作、提升招生選拔水平、堅決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複試原則

複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分數線

我校地處一類地區,在執行教育部一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三、複試考生

參加複試的考生包括:

1、統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根據初試成績和複試比例,確定是否進入複試名單。排定名次的優先順序依次為:總分、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思想政治理論。

2、單獨考試:報考單獨考試(簡稱“單考”)的考生,單獨劃線、單獨排定名次。

3、少高計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簡稱“少高”)的考生,單獨劃線、單獨排定名次。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單獨劃線、單獨排定名次。

5、推免生:通過2016年10月推薦免試考核的考生,已經取得擬錄取資格,不參加本次複試。

6、根據教育部檔案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出具證明材料)。

  四、複試內容

複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所有複試成績之和滿分為300分。

1、筆試即專業課書面考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具體科目參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內容參見我校《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大綱》。

2、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包括平時成績、創新及應用能力和專業知識結構及綜合能力等。綜合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低於60分者,為面試不合格。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其中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口語測試成績滿分為20分。

4、同等學力(包括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加試科目參見我校《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每門考試時間3小時。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記入複試總成績,但有任意1門低於60分者為加試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等方面。在複試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的.政審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不記入複試總成績。

6、體格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其他相關檔案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 破格複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第一志願專業複試(以下簡稱破格複試)。破格複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申請破格複試的程式如下:

1、考生本人填寫《破格複試申請表》(附件1);

2、報考專業2名專家推薦(副高以上職稱);

3、所在學院研究生複試領導小組討論;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備案。

  六、生源調劑

根據2017年生源情況,我校部分專業接收調劑生。申請調劑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滿足教育部一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調劑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除外);

4、一志願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5、學術型調劑,只接收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學術型考生;

6、專業學位調劑,接收學術型及專業學位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考生;

7、非全日制調劑,接收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考生;

8、對於我校初試科目中設有數學的專業,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必須有數學(含統考及自命題數學);

9、“單考”、“少高”、“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不接收調劑。

申請調劑的程式如下:

1、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調劑複試申請表》(附件2),填寫後提交至各相關專業所在學院(可以傳送電子郵件)。

2、學院初選、確定調劑複試名單,報研究生院稽核後,通知考生參加調劑複試。

3、考生複試合格並取得我校擬錄取資格後,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填寫《調劑志願》,我校傳送“複試通知”、“待錄取”通知,考生確認“同意複試”、“同意待錄取”,完成調劑程式。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自主確定不同學科、類別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培養方案,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錄取及收費

按照教育部檔案規定,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計劃,依據考生初試和複試的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擬定錄取名單。

1、考生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相加。依據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2、報考“單考”、“少高”、“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的考生,單獨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體檢不合格。

4、各學院對本學院碩士專業的複試結果負責。當參加複試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5、擬錄取為“非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檔手續,將完整的本人人事檔案(或調檔函回執)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擬錄取為“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培養協議,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6、擬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審查批准。正式錄取通知書在2017年6月由研究生院統一發放。錄取考生佔用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名額,必須珍惜入學機會,保證按時報到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業、出國、選調生、公務員等等)放棄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個人檔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

7、根據教育部檔案規定,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2017級碩士研究生需繳納學費。在校研究生獎助學金髮放辦法按學校相關檔案執行。

  九、保留學籍政策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保留學籍考生佔用當年的招生計劃。我校除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國防生外,原則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學籍。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請保留學籍,必須出具證明材料,填寫《南京資訊工程大學保留學籍申請表》(附件3),在2017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擬錄取專業所在學院。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研究生院彙總,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准後,按相關規定辦理正式錄取及保留學籍手續。

  十、其他

紀委監察部門對複試工作全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25—58731002),一旦發現違法、違紀、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資訊工程大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