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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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學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

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海南大學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已公佈,詳情內容如下:

海南大學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

  海南大學2017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為加強創新人才選撥,改善生源結構,促進推免生校際交流,使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規範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

4、獲得其所在高校當年推薦免試資格;

5、本科就讀期間曾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有獲獎證書或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者優先考慮。

  二、推薦免試生申請材料

1、學生證、身份證影印件(1份);

2、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原件1份);

3、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或錄用通知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影印件1份);

4、其它能證明申請者能力的材料(影印件1份)。

申請材料由考生在複試報到時交複試專業所在學院。

  三、接收專業 及人數

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專業全為“全日制”學習方式。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請查閱《海南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各專業接收推免生人數可根據報考考生數量作適度的調整。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考生報考及通知複試

申請人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 )報考我校相關專業。我校本著先報名先稽核的原則,分批次稽核申請資訊,擇優選撥,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複試通知。推免服務系統報名開通時間為2016年9月28日-10月25日,我校各專業推免服務系統關閉時間根據報名和複試安排情況而定。

(二)複試和體檢

1.身份驗證

請考生複試時攜帶身份證和學生證,以便身份驗證。

2.複試內容和方式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英語水平三個方面。其中專業知識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瞭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素質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徵、誠信狀況、意志品質等。英語水平主要考察學生應用語言的能力。

複試的具體方式由各二級學院自主確定,並向考生公佈。

3.體檢

體檢由我校統一安排,體檢時間、地點二級學院在複試時通知。

(三)待錄取

凡通過複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釋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請考生及時關注推免服務系統,以免錯過確認時間。

  五、資訊公開及申訴渠道

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 nu. _yjs/)進行公示。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可以提出申訴,申訴電話: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98-66251735,海南大學紀委辦公室0898-66183734。

  六、資助與獎勵政策

1、推免生和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並被我校錄取的“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後,給予獎金8000元。

2、推免生和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並被我校錄取的.“211工程”高校、初試成績總分位列報考同一學科門類新生的前50%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入學後報到後,給予獎金5000元。

3、 推免生入學報到後,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10000元/年。

具體獎助政策見海南大學研究生處網頁《海南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網址_yjs/2015318/l#4。

  七、其他事項

1、未參加複試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2.根據教育部規定,經確定接收為推薦免試研究生的,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

3.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①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②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③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的。

4.諮詢電話和通訊地址

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898-66251735。

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 郵編:5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