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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技巧有哪些

當事人來到律師事務所後,律師和當事人見面,律師應該怎麼接待他們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技巧,希望對你有幫助。

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技巧有哪些

  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技巧

學律師,首先學外表。我們不可能像佛那樣富態。但是從服裝上得找補回來。年輕律師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出那種少年老成來。學律師得學像了。

說話要沉穩,語速要慢。年輕律師總是急於和當事人多說話。甚至想顯擺一下自己。潛意識裡光怕別人瞧不起,光怕別人說咱年輕,說咱不懂,是個實習的。其實真的話不在多。此時一定要想好說什麼?按規矩說話。依什麼法?是什麼果。觀點1、2、3,這樣才像一個律師在說話。

除了服裝、語速和談話內容上,還有一個培養內在的成熟氣質。像我們一些成熟的律師,服裝也好,語速也好,即使不怎麼講究,他們也不會覺得我們不成熟。因為已經具有那種沉穩的氣質了。你們年輕律師不行,一定從這方面來彌補,裝也得裝的像一點。

對長篇大論的當事人如何制止、打斷。這是個具體的、微觀的問題。要讓當事人知道律師時間是很寶貴的。諮詢都要收費的,我很忙。要給當事人這種感覺。話說的越少,越顯得沉穩老練。反過來,對你也就尊重了。年輕人,言多必失。不要他們問什麼就說什麼。更不能肚子裡藏不住話,光想給當事人傾訴,婆婆媽媽的。

對待長篇大論的當事人,不能一概不聽,否則不知道他是不是長篇大論。但是一聽就發現,包子餡太厚,跟城牆一樣。這還有完嗎?感覺他在給你鋪天蓋地的“雲談話”的時候,你就應該告訴他,你這樣的談話,容易把你的很有價值的一些要點都沖淡了,反到讓我們忽視了,你也忽視了。這就跟一塊兒糖放在水裡了,一直兌水,糖就沖淡了。你別這樣說。你先把你認為最有理的幾條告訴我。比如他說,他先打我了。我們就接著問他:怎麼打的?以問帶答。這樣我們就掌握了主動權了。談話的主動權要抓住。

等他講完一條,接著問他第二條——證據是什麼?或者他說對方違約了,那麼就告訴他把合同拿來。這就開始說事了。如果他還是堅持說前因後果。你就給他說,咱先把這些談完了,我聽聽你的官司能不能贏?能不能打?我們再分析你有沒有談這個過程的必要。他一聽也覺得有道理。等這些都談完了,他要再說其它的,完全可以告訴他,這個案情我們已經明白了,不用再說了。把這個主動權馬上就引過來了。

我問什麼你說什麼,按照我們那種思維走。要循循善誘。

千萬不要和當事人信馬由韁的聊,律師不是心理醫生。

  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法

律師的職責就是依法全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職業就是應社會主體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而產生的,維護當事人權益是律師職業產生的直接原因,律師制度的直接功能也應當是維護當事人權益。律師運用社會主體所不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思維,將社會主體的權利或利益要求及其所依據的客觀事實納入到法律的框架內,轉換為訴訟請求和法律事實,使得這些實體請求和事實得以進入法的空間,成為法律問題,進而實現與法官、檢察官或對方律師之間的資訊溝通與交流,並獲得法律的認同和保護。

律師和委託人之間形成委託關係以後,律師對委託人就要有一種忠誠,這種忠誠不應因自我的道德而放棄。當然,律師對委託人的忠誠並不意味著律師對委託人政治、經濟、社會或道德觀點及行為的贊同,也不是要律師附和委託人的主張,無原則的完全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意願行事,更不是要律師成為委託人的同謀。一方面,律師給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務活動都必須限定在法律的邊界內,不得為法律所禁止之事;另一方面,律師自身還應當與當事人保持相對的獨立性。

法律並非萬能,它並不能負擔維護社會正義這個責任,它最多隻能維護公正,正如哈耶克的名言:“只有程式正義是可能的。”它最大的作用不是懲罰犯罪,而是維護權利,是保障每個人依照制度受到公正的保護。最終,律師的職責是最大限度的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那麼,究竟怎樣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

做為一名執業律師,接待當事人(也可以稱“客戶”)是代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其效果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代理成功與否,在接待客戶的時候,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技巧有助於辦理委託關係。

客戶如何找到執業律師的方式有很多,如熟人介紹、慕名而來、電話諮詢等,比如電話諮詢,客戶撥打電話諮詢時,律師接通後,首先要詢問他要諮詢什麼問題,讓他簡單的敘述,注意這裡的敘述達到“簡單”程度即可,客戶的敘述漫長而拉雜時,你要及時而且委婉的打斷他,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幫他或者她梳理法律關係,用詢問的口氣問他:“您剛才所說的是不是這樣?”當得到客戶的認可後,你要用簡短而專業的語言迅速的回答他的問題,如“依據現行的法律規定並且結合本案實際情況,侵權方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還要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在回答完後,詢問客戶手頭有沒有一些書面資料,如果有的話,可以帶到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幫他詳細的看一下。然後記下客戶的聯絡方式,並且把你自己的聯絡方式告訴他(有些客戶由於當時諮詢時心情緊張,或者給一張名片也可以,如果放下電話時又忘記要諮詢律師的電話,事後無法與諮詢律師聯絡),約定好見面時間後,電話諮詢到此結束。提醒各位律師注意的是,從接電話到掛電話,期間不要超過5分鐘,用專業的語言在最短的時間內回答客戶的諮詢,會給客戶留下第一個好的印象,另外電話諮詢也不可能把客戶的問題回答的面面俱到,因此,約見面談,詳細的聽取客戶的諮詢,認真的檢視客戶的書面資料是電話諮詢所要達到的真正效果。

約好與客戶的見面時間後,一些細節性的工作提前要做好。

首先要選擇一個安靜整潔的辦公場所,最好是一間獨立無打擾的辦公室,這樣讓客戶談起案情來思想上沒有太大的顧慮;

其次,要對自己的衣著形象進行必要的修飾,儘量做到儀表莊重整潔,對著鏡子,問一下自己像不像一名專業律師(這種比照對年輕律師非常必要),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麼你就有充分的自信來接待客戶了。

與客戶見面時,在做完簡短的自我介紹後,握手就坐。在就坐時要注意位置的把握,儘量讓客戶坐在你的左手邊,據研究表明,從人的習慣和心理來講,轉臉向右邊的人說話會覺得比較隨意和傾和,易於向人表達,而轉臉向左邊的人說話時難免覺得有一些彆扭,人總不願意先扭頭跟左邊的人說話,所以要儘量讓客戶轉右邊向你說話,這可以讓他開誠佈公的向你敘述案情,加深你和客戶之間的溝通。如果條件允許的話,請內勤接待人員倒杯水,送到客戶手中,當客戶接到這杯水的時候,他會有一種到家親切的感覺,你在他的心目中的印象就不簡簡單單是個講禮貌的人了。

通過上次的電話諮詢,你已經大體上知道了案情,這時候應當讓客戶再詳細敘述一遍,如客戶帶有書面資料時,要耐心細緻的看,提醒各位的是,即便你對這個材料已經有所瞭解,但是也要讓他儘量在你眼前多停留一會,表示你對這個案件的重視。試想,你是一名病人,拿著化驗單去讓醫生開藥,醫生大眼一掃,問也不問的就給你開了藥單,做為病人你會怎麼想?這其中微妙的心理請大家注意把握。

聽完客戶的全部敘述後,這時候該發揮你做為一名律師的專業優勢了。具體方法是,先把客戶剛才敘述的案情再重複一遍,並且每說完一個大體環節時,要詢問客戶“是不是這樣?”或者說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對不對,這樣做可以保證案情的準確,關鍵的是這樣做可以讓客戶跟著你的專業思路走,引導他進入諮詢的狀態。當案情敘述完並得到客戶的認可後,在你的心裡已經有了清晰的認識,此時你要做的就是運用專業知識給客戶進行解答,在解答的時候要注意歸納爭議重點,言簡意賅的解答,儘量用老百姓的話解答,讓客戶聽懂。同時,更重要的是,在解答時,你要指出客戶在案情中所遭受的侵害,儘量站在客戶的角度,用現行法律一一解答,必要的時候,可以舉一些有效的案例來給客戶分析案情,當客戶聽著你的解答,頻頻點頭表示讚許時,你的接待就成功一半了。

案件諮詢完畢後,有些客戶會主動詢問如需委託時,代理費是多少,表明願意委託的意願。而有些客戶還會打破砂鍋問到底,儘量將自己現在不懂和將來也不懂的問題全問完,這時候(不要崩潰和不耐煩),我的做法是也儘量的用簡短而準確的語言將他的問題耐心的回答完,並且在回答中提示這些事情都屬於我們律師的業務範圍,切忌解答問題時遮遮掩掩,要知道現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笨人,如果讓你的客戶覺得你是在有意迴避他的提問時,你在他心目中的印象就大大折扣了,以前所做的工作就付之東流了。話說到這裡,我認為,不管案件的代理成功與否,都要坦誠相待每一個客戶,誠懇信用不僅是接待客戶的宗旨,同是也是我們做律師的根本宗旨。

案件代理費的協商,也是接待中的關鍵環節,前期所做的工作完善與否都在這裡有所體現,一些方法和技巧的掌握也十分必要,案件諮詢完成後,可能有的客戶就會當場辦理委託手續,而有的客戶需要回去考慮一下才能決定是否辦理委託,這時要注意留下客戶的電話號碼,不要有客戶沒有委託的意願,留不留電話都無所謂的心理。實踐表明,一個在客戶心目中留下好印象的律師,即便這次與這個客戶沒有建立起委託關係,但是以後當這個客戶的朋友有事情的時候,他會毫不吝嗇的把你介紹出去。

我們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本任務是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注意事項

一、律師接案前需要明白的問題

我們知道,律師行業是法律服務行業,銷售的是自己的專業法律知識。和銷售有形產品一樣,作為供方的律師,必須清楚作為接受服務方的當事人的真正需求。這種知道當事人所想貫穿於整個接待過程。營銷有兩個層次:初級營銷是發現其真正的需求並滿足他;高階營銷是針對自己具備的產品而挖掘其需求,就是把梳子賣給和尚的能力。當事人的糾紛大多有很多解決方法,而其走進律所並不代表就已經決定通過訴訟解決或者藉助律師參與調解。而律師們要做的是在職業道德的範疇內給當事人灌輸律師參與解決糾紛的必要性。這就是必要的“訟棍精神”。而在確定落實了當事人要請律師參與解決的基礎上,就需要落實這個律師是你而不是其他同仁的問題了。方法就是詢問,觀察判斷當事人對憂慮:是懷疑你的資力,還是為律師費發愁,還是擔心判決的公正性。記住,必須在第一次接談解決他的真正擔憂。而其真正的擔憂,他不一定講出來,比如覺得你年輕。你一定要去深度挖掘,並針對自己的優勢和劣勢準備好公式性的說辭。

總之,要是你通過第一次接談而連當事人的擔憂都沒有解決甚至不清楚的話,應該承認接談是很失敗的。而律師基於不能“反追”的特性,也就宣告你基本上流失了一個準客戶。

二、律師接案前的準備工作

在開始談判前,我們需要做些準備工作,對我們的客戶事先有一個初步的瞭解,為接下來的談判奠定基礎。

第一,要了解洽談的物件。在正式談判之前,我們最好跟客戶有所接觸,有一個相互瞭解的過程,最起碼通過電話瞭解到一些基本情況,通過網路查詢到一些基本資訊,或者通過其他渠道探究出我們要面對的洽談物件的一些更多的資訊和情況,這對我們進入正式談判是非常有好處的。

我們要了解洽談客戶的情況包括:(1)我們要談的人是誰。要了解他的基本資訊、背景、所處行業和領域;他的企業規模、他的知名度怎麼樣;他以往的信譽怎麼樣;他以往是否有購買律師服務的經歷;跟你談判的這個人是什麼人,他是否有決定權,他的個人和性格怎麼樣。(2)客戶需要律師做什麼。需要我們提供哪一類的服務或者什麼性質的服務,比如是訴訟還是非訴;他的業務涉及到哪些領域;客戶有什麼樣的目標;能否事先提供一些背景資料或者一些即將委託事務的資料。

第二,在對客戶初步瞭解的基礎上做些專業方面的功課:(1)查詢相關法律法規,比對類似案件,瞭解相關司法實踐。(2)做好如何報價的準備,還要了解其他律所、同行的收費標準。

同時瞭解潛在客戶的支付能力、信譽、經營狀況,這是為了我們在收費方式上有所衡量。

第三,根據以上的資訊,確定談判的策略。其實談判策略是非常靈活機動,最關鍵一點就是要確定你談判的底線。

確定了底線之後,在談判之前,我們需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談判的動力和如何獲取談判動力的問題。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為你會見客戶的動力以及用什麼樣的動力去會見客戶對你談判成功與否非常重要。

這個動力應該是你渴望通過洽談來獲得委託,來獲得新的客戶,並經過這樣不斷的重複,來增加你穩定的客戶群,進而實現或者漸漸接近你的職業理想,這是你最根本的渴望所在。一個成功的人,他一定要對成功有所渴望。

三、律師接案時的技巧

律師在接案時,除了紮實的專業知識取信於當事人外,在與客戶洽談的過程中掌握一些談判技巧,也是律師贏得客戶的必備條件。那麼律師在談判的過程中有哪些技巧需要把握呢?

(一)作為一名律師你必須在行頭上要像一個律師

以貌取人是人的劣根性。當事人絕對不能容忍一個律師看上去很委瑣。長相是天生的,但衣著是可以由自己決定的。一套得體的服裝可以為你賺取到不少當事人的信任。律師是一個絕對需要以高於普通規格待人接物的行業。特別是年輕的律師,即使人後喝湯也要人前吃肉,否則,惡性迴圈會讓你湯都沒得喝。

律師是正義的代表,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因此,律師在儀表上要給人專業、穩重、強勢的印象。儀表包括外貌、著裝。律師的外表,應該是莊重、整潔、大方、得體。在客戶看來,一個穿職業裝的律師他的專業精神通常要高於一身休閒打扮的律師。法律服務是無形化的,客戶在接受你的服務之前,他無法對你的專業能力形成一個準確的判斷,你要儘可能地通過一些有形化的展示來啟發他對你專業素質的良好想象,這就包括你的儀表。

客戶在接受你服務之前,他無法對你的專業能力形成一個準確的判斷,你儘可能地要通過一些有形化的展示來啟發他對你專業素質的良好想象,這就包括你的儀表。

律師的著裝:在開庭、與客戶談判的時候,女律師一定要著正裝,不可以穿T恤衫,不可以穿露著胳膊的衣服;男律師一定要注意襯衫的袖子、領口是整潔的;我們一定不能穿白襪子,應該穿深色的襪子。

在與客戶談話時,說話要條理清楚,語速適中,語氣平和,冷靜客觀,不卑不亢,理性剋制。舉止應該穩重、莊重。一些“小動作”需要注意戒掉,例如在談判過程中不停地晃腿、不停地轉筆,這洩露出你內心緊張、焦躁、不自信。

(二)對待當事人的態度要冷熱結合

在接待當事人時要熱情,但涉及到專業內容時,你就是絕對的不苟言笑的權威。當事人是帶著拜訪救星的虔誠來到律師事務所的,此時,他們特別需要救星溫情的接待,不要對當事人的不幸絲毫無動於衷。要把你的真誠關切和同情表現出來。但是,你不能站在當事人的立場去意氣用事,如果當事人的不理智還可以理解的話,律師的大喜大悲是絕對不職業的表現。你必須在當事人面前保持足夠的冷靜,不能和當事人一樣亂了陣腳。

對當事人要以退為進,欲擒故縱。年輕律師也許會有這種感覺,你視當事人為上帝,對其很熱情,解答很真誠,而一些大牌律師對當事人態度極其傲慢。而結果是,當事人選擇的不是你。所以,年輕律師得出“當事人真賤”的結論。其實,這是中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體現在直銷的不興,體現在同樣一雙鞋子50元賣不出去而標價500很快脫手。而在律師這一“師”一身份的人身上就更突出。適度的傲慢是氣度的象徵。因此,要樹立你是當事人的救星而不是相反的效果。這需要把握好度,是很微妙的,否則會弄巧成拙。

(三)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要表現出充分的自信

只有自信的律師這樣贏得當事人的信任。自信,不但是對法律知識的熟練、專業,還要把這種自信通過語言、神態等傳遞給當事人。讓當事人對律師產生信任感,如遇到救星一般。是不是很像洗腦?是的。接待的過程,就是洗腦的過程。當然這不是盲目自信。自信,具體來說有三個層面的。第一是對法律的信仰,第二是對自己的能力,第三是對當事人的案件。法律的'信仰通常容易被忽視,而且在律師行業幹得越久反而越缺乏。這是絕對不正常的。試想,大多數當事人是相信司法才會訴求訴訟的,才會把人民幣交給律師而不是直接給法官。如果,作為律師都表現出對司法公正的懷疑和不屑,那你怎麼去說服你的當事人。第二點,你得表現出對自己能力的絕對信心,給當事人以不可替代性(因為當事人也會貨比三家),對你沒把握的法律,就要學會打太極,過後再去彌補。第三,就是對當事人的案件表現出來信心。律師需要具備迴天之術,當事人要找你解決的事情都是儘自己所能無力的棘手事情,要是很明顯就會取勝的事情就不會勞駕你了。勝負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當然,對當事人不合理的要求或者期望絕不要承諾。但當事人通常都會讓你給下一個結論。你只有晦澀的去回答了。

(四)表明自己不是一個架訟之人

當事人來找律師,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已經窮盡了自力救濟手段。這是律師能夠提供的幫助是通過非訴或訴訟方式進行維權。這時律師就不必說你們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跟我聯絡,實在是畫蛇添足。但律師可以表明自己的態度,建議協商,體現自己並不是調詞架訟之小人。

(五)善於傾聽當事人的陳述

作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善於傾聽是必要的。學會傾聽對方陳述,儘可能不要打斷客戶的陳述,“我聽故我在”。你要有耐心去傾聽,還要學會“傾聽—詢問—再傾聽—再詢問”。詢問就是引導,引導對方回到正確的方向上來。我們還要學會找到對方談話中一些背後的資訊,所謂“話中有話、弦外有音”。所以,我們要學會傾聽,善於傾聽,聽出談話中的“弦外之音”。

傾聽完畢要進行資訊確認。通過“傾聽—詢問—再傾聽—再詢問”這樣一個過程,包括在這個過程中和這個過程結束之後很短的時間內,我們要準確地把聽到的資訊進行整理、歸納、要點概括,對資訊進行確認,這叫做律師對陌生資訊的處理能力,這非常重要。

確認哪些資訊?客戶需要幫助的是什麼事項,他的主要目標是什麼,客戶的要求、情緒和期望值等等,這些都是需要我們確認的。

1、客戶遇到了什麼問題,他怎麼了?

假如客戶跟我們談的是一個訴訟案件,假如他被訴成為被告,我們要了解這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案件,涉及到哪個專業領域;我們要把基本案情提煉出來。我們要知道這個案件處於什麼階段,假如他是在答辯期,我們要提醒他一些期限,在這個期間內的一些權利我們要提醒到、注意到。

還有一個資訊需要確認:此前他有沒有委託其他律師。

2、客戶的主要目標

被訴成為被告之後,客戶的目標通常有兩種:一是希望在實體判決結果上贏得訴訟,駁回或者部分駁回訴訟請求;二是拖延時間。

然後,你要判斷客戶的次要目標是什麼,他對收費有什麼樣的預期,他想付多少費用。

3、客戶的境遇、情緒和期望值

4、對客戶主要負責人的性格進行分析

這些分析為下一步律師的報價提供一定的依據。

(六)接待過程中,要多談實體,少談程式

在傾聽完當事人的陳述後可以而且通常必要給當事人做一個法律上的判斷、分析,要說到的內容:①把案子的爭議焦點準確地總結歸納出來;②分析目前的優劣勢:首先指出案子的難點,然後指出突破口。當然對案件的法律分析不能太詳盡。對程式上就更要少談了,因為,很多當事人利用大多數律所諮詢不收費的特點,逐個詢問。多了,他就基本上對自己的案件很熟悉了。但程式上的東西,是很難一下子通過看書等方式就可以操作的。但如果你對程式說得太多,就會是得到幫了別人虧了自己的結局。具體說到什麼樣的程度,需把握以下尺度:①既要指出他面臨的困難,又不要讓客戶覺得你在誇大其詞、小題大作;②你要提出解決辦法,又不能讓客戶拋開你直接操作;③既要展示你的專業能力,又不能讓客戶感覺到你在自我吹噓;④既要誠懇地表達出你有接受委託的願望,又不能把自己降低到所謂的“賤子跪自陳”。最後,要以謝客的方式結束諮詢,表示你還是一個很忙而不是把當事人當作救星樣的成功律師。

在交談的過程中,律師所面對的當事人很可能已經走訪了多家律所,對該方面的律師已有所瞭解。如果當事人問及律師的工作能力及其他方面的問題的。依據律師職業道德要求律師不能吹噓自己,壓制貶低同行。但是當事人難免會提出類似的問題,怎麼回答呢?如果說及同行的話,不僅要遵守職業道德,也要遵守做人的原則,最好迴避關於對同行進行評價的話。對於自己,肯定是要展現自己最精幹的一面,但是可以不露痕跡地通過事實來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要誇誇其談。比如,如果沒有其他同事在跟前,你可以向當事人出示一些你的獲獎證書,口氣平淡的敘述一些你的成功案例。如果有同事在的話,就誠懇地向當事人表示,你一定會遵守職業道德,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案子之中,努力為對方爭取合法的權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與法律無關的問題不是都要解答的,你覺得不好回答的,可以輕描淡寫地迴避,推說下次再交流。

當然,接談是一門藝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體會,關鍵是要學會思考,學會總結。總之,接談的終極目的是在合理的範圍內籤委託合同。但應該停於當停之時,恰到好處,戛然而止,餘音繞樑。從法律規定到程式安排都講完了,律師就可以一邊呆著去了。這時律師要掌握主動權,可以直接切入談律師費的問題。

(七)開價要適當

律師費的要價要適當,入鄉為俗,特別是剛出道的執業律師。天天盼案子,想案子,甚至想做個免費的法律援助案件也能增長點經驗。但是案件真的來了,要價又往高了要。當事人望而卻步。心不能太渴。要抱著學習的心態來接案辦案。必要時可以先收個前期費用,哪怕是幾百元(因地區而異)。一旦案件接到手,當事人一般不會再換人。因為這意味著他還要把前因後果來龍去脈再講一遍。特別是當事人的心痛史,一般不願意反覆地揭開傷疤。所以可以分階段收費。接受委託時交多少,立案時交多少,判決書下來交多少,執行後交多少。或者律師介入協調成功交多少,不成功退多少,進入訴訟階段另行收費等。律師可以做一個收費價目表,把不同階段、不同專案的收費標準詳細的列份清單,在與當事人談論為妥費用時讓當事人過目,這樣會讓當事人認為你是一個公平合理收費的律師,而不是一個信口開河,漫天要價的無良律師。還有,分階段收費要寫清付費條款,而且律師要對風險有個準確的評估。不然,幫當事人維權後,再給自己維權,很是笑話。律師本來是解決問題、解決矛盾的,弄到最後把自己牽扯進去,浪費時間,還很生氣。不值得。

律師在報價時需要考慮的幾個因素:(1)案件的難易程度、標的額大小、支付方式是否與結果掛鉤(一般代理還是風險代理)、客戶的期望值和對服務的要求。(2)客戶的經營規模和所處的地域。(3)企業的決策者對律師服務的重視程度。(4)律師的成本和利潤預期。(5)同行的收費標準。

綜合以上因素,你報出來的價應該留有砍價的餘地,但又不能有太大的餘地。律師報出來的價要有依據,你要讓當事人在跟你討價還價的過程中更加堅定對你的選擇。

例:在某報價例項中,我們給客戶寫報價說明的時候,報價參考以下幾個因素:①企業的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②案件的複雜程度;③仲裁委所收的仲裁費;④前一個案件的律師費;⑤這個案子雖然看起來沒有標的,但如果勝訴了你會得到多少利益,如果敗訴了你會喪失多少利益。

注意:跟企業有權決定的人談,直接提出一個報價風險不大,如果跟無權決定的人談,你要是直接提出一個報價,風險特別大,因為他上報的時候,把你的理由要麼故意省略,要麼表達不全。所以,我們通常的辦法是,如果是跟無權決定的人談,我們不在初次見面的時候提報價,我們回去後給他寫書面說明。但是,如果無權決定的人一定要讓我們報出價,我們報出後,馬上起草書面說明傳過去。

律師在報價時的技巧。在報價時律師要給一個明確的報價,或者底價。讓當事人心裡有數。不要模稜兩可。很多人買東西時,就喜歡進明碼標價的場所。否則,特別對錢包不鼓的人來說,會產生怯場,連門都不敢進了。報價時底氣要足,還要體現出對當事人的理解和讓步。不管你實際讓步與否,你要給當事人這種感覺。說了那麼多,你會發現,我一直在講感覺。也就是說,不管你實際是怎樣的人,你一定給當事人熱誠信任的感覺;不管報價如何,你一定要給當事人佔了便宜的感覺。當然,我不是提倡虛偽。我也不是教你詐。我一直認為,做事先做人。我只是在講接案技巧。

同時,律師在報價時還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儘可能的情況下,我們不要先報價,但通常客戶讓我們先報價。我們在第一次報價的時候,要給自己留有餘地。如果客戶先開價,正好在我們的底線之上,我們即使接受也不要表現得太興高采烈。(2)在談判過程中,我們要拒絕時,儘可能不要使用“不行”等生硬字眼,我們要用其他委婉的表達方式替代,比如我們可以說:“能不能這樣”、“如果可以話,可不可以考慮這樣一個方案”。這樣容易讓人接受,不容易使談判陷入僵局。不僅僅在收費談判中,包括我們在跟客戶合作過程中,其實很多時候你的這種拒絕、這種堅持都需要技巧的。(3)在判斷、瞭解客戶性格的基礎上,你要確定如何跟他溝通,用他能接受的方式去溝通。如果我們跟客戶原本就比較熟,我們也可以靈活一點,在談判過程中可以訴訴苦、調調侃。

同時不管案子的標的有多大,你一定不要流露出興奮和急迫的神態。當事人喜歡穩重的律師,不喜歡輕浮的律師。如果感覺到當事人的誠意不夠大,那麼既要表現出你的認真負責,又要表現出自己的見多識廣。

(八)把握時機,贏得客戶

在談判即將結束時,律師要抓住時機,把客戶簽下來。對不同的當事人,律師要區別對待,有的放矢。當事人在律師眼中應該是眾生平等的,但在接談時應該有不同的方法。根據性格,可分為膽汁型、理智型、猶豫型等。膽汁型當事人做事情很衝動,需要律師分析案件時,以情理為主,法理為輔。需要在情感上和其保持共鳴感。說不定,當事人對你會馬上“產生感覺”。但這種當事人的缺點是情緒化,說不定一回頭就忘了剛說的一切。所以,對其應快刀斬亂麻,趁其激動時把合同簽了,免得夜長夢多。而理智型當事人好對案情做非常周密的分析,所以需要滿足其特徵,對案情做綜合的解剖。需要注意詳略得當。猶豫型當事人前怕狼後怕虎,喜歡追求不存在的完美方案。這就需要律師為其決策,當然在表現方式上要給其是自己做主的感覺,也為律師自己留了退路。另外,當事人有素質之分,對文化素質高的當事人的諮詢千萬不能開黃腔,對自己不熟悉的知識點,寧迂迴而不能硬忽悠,如果被其抓住一點瑕疵,將對你的形象將是致命的損害。

(九)常懷感恩之心

感恩那些曾經幫助過你的人,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去感恩,以多種方式經常保持聯絡。不要“夫妻進洞房,媒人扔過牆”。更不能有了新朋友,忘記老朋友。要學會攀高,不和比自己強的人交朋友,是自卑的表現,這方面可以參考一下安利公司推薦的作品和他們推崇的思維方式。我以前接觸過安利,我很認可他們的思維方法。我也把這些用在我的執業過程中,很受用。

在談判的過程中我們要記住,接案是第一位的。縱然你學富五車,沒有案子也是空學一身好武藝,不能施展。這裡的接案,是廣義的,更多的是開拓案源。很多初執業律師有畏難情緒。辦不好怎麼辦。不要怕。先接下來再說。你有大量的時間去查法條、查判例,實在不行你可以和老律師合辦案件。這都不是問題,問題的關鍵是讓當事人把案子交給你。這是前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總之,需要我們在接受諮詢時,在保持共同注意點的基礎上,能靈活對待。有些機會錯過了,可能再也不會遇到了。有些機會喪失了,再去彌補非常困難。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但是即使錯過了機會,仍不要放棄,只要努力,通過各種途徑,很多事情會有彌補辦法的。儘管困難,希望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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