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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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

2015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分數線暫未公佈!請各位考試參考2014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

2015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

  一、證書領取

造價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後,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列印);

他人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單位代領:須提供單位介紹信,介紹人身份證原件。

攜帶資料:

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免冠證件照片若干張。

准考證原件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

畢業證書原件;

免試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供高階職稱資格證書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二、註冊管理

(一)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二)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註冊的.,應當向聘用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註冊初審機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以下簡稱部門註冊初審機關)提出註冊申請。

(三)註冊造價工程師的註冊條件為:

(1)取得執業資格;

(2)受聘於一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3)無本辦法第十二條不予註冊的情形。

  三、註冊證書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註冊。初始註冊的有效期為4年。在註冊有效期內,註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式辦理變更註冊手續。變更註冊後延續原註冊有效期。

  2014年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表

 科目名稱合格標準試卷滿分
 建設工程計價7212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8414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6010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築工程)6010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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