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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規考點之行政強制 複議制度

引導語:建造師對於工程法規有一定的瞭解是必須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法規考點之行政強制 複議制度,歡迎參考!

工程法規考點之行政強制 複議制度

  1.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法定程式

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等;

行政強制執行包括: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等。

行政強制的程式包括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程式、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程式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程式。

 2.行政複議的範圍、受理和複議決定

在建設工程實踐中,可以申請複議的事項通常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許可;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不得申請行政複議的事項包括: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

1.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  )。

A.扣押財物

B.凍結存款、匯款

C.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E.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單獨申請行政複議的情形是(  )。

A.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

B.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

C.不服地方人民政府頒佈的規章

D.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3.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審理程式和判決執行

應當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的審理程式包括:起訴與受理、審理、判決、執行。

 4.侵權的賠償責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和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3.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的規定包括(  )。

A.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經批准

B.由一名行政執法人員實施

C.通知當事人到場

D.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E.製作現場筆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下列事項中,屬於不可申請行政複議的情形是(  )。

A.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施工企業停止施工的決定不服的

B.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撤銷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決定不服的

C.對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撤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決定不服的

D.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就建設工程合同爭議進行的調解結果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