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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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判斷練習題

  判斷題

2016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判斷練習題

1.房地產交易管理是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重要內容。( )

2.城鎮房地產交易包括各種所有制房屋的買賣、租賃、轉讓、抵押,但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及其他在房地產流通過程中的各種經營活動除外。( )

3.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

4.房地產贈與屬於雙務行為,受讓人也需承擔一定義務。( )

5.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可以在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間多次轉讓,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變。( )

6.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時,受讓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權利、義務範圍應當與轉讓人原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範圍相一致。( )

7.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在轉讓的價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中,包含著土地使用權轉讓收益,這部分收益完全由轉讓人獲得。( )

8.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時,應當向求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

9.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

10.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經建成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預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

11.商品房預售合同由商品房預售人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

12.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但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定款性質的費用。( )

13.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 )

14.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

15.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權屬登記的有關規定,房屋權屬登記中對房屋的面積按建築面積進行登記,但按套、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會影響用建築面積進行產權登記。( )

16.經批准,A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開發的部分商品房戶型進行了變更。按規定,A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正確做法是,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電話通知買受人。( )

17.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

18.合同未作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1%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

19.租賃期限內,房屋所有權人轉讓房屋所有權,原租賃協議可以不繼續履行。( )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

22.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

23.張某將其一套房屋出租給李某,並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約定租賃期限為25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的規定,此房屋租賃協議的全部條款無效。( )

24.商品租金是在成本租金的基礎上,根據供求關係而形成的。( )

25.成本租金是由商品租金加上保險費、地租和利潤等八項因素構成。( )

26.商品租金是由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融資利息和稅金五項組成。( )

27.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單獨抵押。( )

28.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 )(2004年試題)

29.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房地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

30.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 )

31.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徵得其他共有人的口頭同意。( )

32.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