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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規》高頻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1.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二建《工程法規》高頻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通常是指由一個國家現行的各個部門法構成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根據所調整的社會關係性質不同,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部門法。我國的法律體系主要由以下7個法律部門構成: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

我國法律體系中有四個法律部門應該注意正確理解和區分: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由於憲法規範的內容極為根本,所以,憲法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強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即法律體系以憲法為基石。而“憲法相關法”是指那些由憲法規定了基本原則而由法律具體化的重要制度,具體包括政府組織法、選舉法、地方自治立法等多類。其中,政府組織法包括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地方組織法等,教材中列舉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選舉法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地方自治立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2)民法商法

認真理解民法商法的概念,明確《公司法》和《招標投標法》屬於民法商法,而實踐中往往被誤解為經濟法,所以,要注意理解法律部門的性質。

(3)行政法

認真理解行政法的概念,明確《建築法》、《城鄉規劃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均屬於行政法。

(4)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根據法律規定內容的不同可以將法律劃分為實體法與程式法兩大類,實體法是以規定權利、義務以及職權和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等;而與之相對的程式法是規定實施實體法所要遵循的程式,包括訴訟法和非訴訟程式法。我國的訴訟法有《民事訴訟法》等三大訴訟法;非訴訟程式法如《仲裁法》等。

下列法律中,屬於行政法的是( B )。

A.《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創制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在世界歷史上存在過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習慣法、宗教法、判例、規範性法律檔案、國際慣例、國際條約等。我國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屬於規範性法律檔案,具體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幾類。

法的效力層級,指的`是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的形式,由於制定的主體、程式、時間、適用範圍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不同的效力等級體系。我國法的效力層級是:憲法至上,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等。

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 A )裁決。

A.國務院

B.制定機關

C.地方政府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