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電氣工程師考試《專業知識》習題
1、工作票的個別欄目填寫不下怎麼辦?
答:具體方法有:
(1)可用下一張編號的工作票(或多張)做續頁,並在正頁工作票右下角寫明"轉×號"工作票
(2)在續頁右下角寫"接×號"工作票,並在相應的欄目內填寫,填完為上
(3)以第一頁編號為本次作業所用工作票的編號
2、對"在此工作"和"禁止攀登"標示牌的懸掛有什麼規定?
答:具體規定有:
(1)在檢修裝置處掛"在此工作"標示牌
(2)在檢修裝置四周遮欄相鄰的`帶電裝置構架(要寫具體名稱)上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
3、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應如何填寫?
答: 具體填寫方法有:
(1)由工作許可人填寫
(2)應寫明停電檢修裝置的前、後、左、右、上、下相鄰的第一個有誤觸、誤登、誤入帶電間隔,有觸電危險的具體帶電部位和帶電裝置的名稱.
4、工作票的改期是怎樣規定的?
答: 具體規定為:
(1)由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期的口頭申請,經值班負責人向值班排程提出申請.值班排程員同意後,方可辦理改期.
(2)由值班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分別簽名,並記入執行記錄中.
5、兩票補充規定要求工作票安全措施應如何填寫?
答: 填寫方法有:
(1)由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提出保證工作安全的補充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
(2)對與帶電裝置保持安全距離的裝置,必須註明具體要求.
(3)對有觸電危險、施工複雜易發生事故的工作,應提出增設專人監護和其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