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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筆試常考知識點錦集

Java提供的Object類及其子類的繼承關係如同一棵倒立的樹形,根類為Object類,Object類功能強大,經常會使用到它及其它派生的子類。下面是小編收集的Java筆試常考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Java筆試常考知識點錦集

  1.獲得Class物件的三種方式

// 1. 根據給定的類名來獲得 用於類載入

String classname = "on";// 來自配置檔案

Class clazz = ame(classname);// 此物件代表s

// 2. 如果拿到了物件,不知道是什麼型別 用於獲得物件的型別

Object obj = new Person();

Class clazz1 = lass();// 獲得物件具體的型別

// 3. 如果是明確地獲得某個類的Class物件 主要用於傳參

Class clazz2 = s;

引深一下Java建立物件的幾種方式:

(1) 用new語句建立物件,這是最常見的建立物件的方法。

(2) 運用反射手段,呼叫s或者tructor類的newInstance()例項方法。

(3) 呼叫物件的clone()方法。

(4) 運用反序列化手段,呼叫ctInputStream物件的 readObject()方法。

(1)和(2)都會明確的顯式的呼叫建構函式 ;(3)是在記憶體上對已有物件的影印,所以不會呼叫建構函式 ;(4)是從檔案中還原類的物件,也不會呼叫建構函式。

  變數合法性

$ 、字母、下劃線開頭都行,後面的可以是數字、字母、下劃線;不能以數字開頭。不含有Java關鍵字

3.修飾符互斥

abstract不可以用static,native或synchronized修飾

其中native是宣告本地方法,交給作業系統去實現,JNI呼叫時候使用。

  4.靜態變數,Main函式引

Main函式中可以直接使用static類變數,不能直接使用非靜態變數,使用非靜態變數要首先new物件後,才能使用

不能在靜態方法中呼叫非靜態的方法或者變數(已經存在的東西不能引用還不存在的東西);非靜態方法可以直接呼叫靜態變數並且給它賦值,但不可以在非靜態方法中定義靜態變數;

  5.修飾符訪問許可權(本類,本包,子類,外部)

(1)public:可以被所有其他類所訪問。(all)

(2)private:只能被自己訪問和修改。本類

(3)protected:自身,子類及同一個包中類可以訪問。 本類,本包,子類

(4)default(預設):同一包中的類可以訪問,宣告時沒有加修飾符,認為是friendly。 本類,本包

  繼承中的`構造方法

(1)子類的構造過程中必須呼叫其基類的構造方法。

(2)子類可以在自己的構造方法中使用super(argument_list)呼叫基類的構造方法。

2.1、使用this(argument_list)呼叫本類的另外構造方法。

2.2、如果呼叫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

(3)如果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沒有顯示的呼叫基類的構造方法,則系統預設呼叫基類的無引數構造方法。

(4)如果子類構造方法中既沒有顯示呼叫基類構造方法,而基類又沒有無引數的構造方法,則編譯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