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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讀你的字為題目的作文

看過一則報道,有位大學生用電腦給父親寫信,被他父親拒收。父親認為,電腦打的字雖然清爽,但他讀不出那種親切感,為此事他特地關照過兒子:“再給家裡寫信用筆寫,不然我不看。”兒子認為,自己的字不好,電腦打的字清爽又漂亮,父親卻不喜歡,對父親拒收表示不理解。

想讀你的字為題目的作文

想來,我也有幾年不用筆處理材料了,隨著電腦和網路的廣泛應用,E-mail只要打好字,輕輕一點“傳送”,就可以在頃刻間傳送到千萬裡之外,可以稱得上快捷、便當。想想從前,一些作家,寫作簡直算得上是一種苦役。一部成功的文學作品,作家少不了要幾易其稿,反覆抄寫數百萬字乃至上千萬字。而電腦的出現,使作家的艱辛寫作過程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放。作家寫作不必再用稿紙,不用再拿鋼筆,只要面對電腦顯示屏,跟著思路用十指敲打電腦鍵盤,一行行整齊規範的文字便快速再現於眼前。採用電腦寫作,不僅能提高寫作速度,還免除了改稿與抄稿之苦。寫好的作品儲存到軟盤、光碟或小U盤後即可寄送到出版社。可以說,正是電腦能減輕寫作的勞動量和增加寫作的出產量,作家們才紛紛選擇了“換筆”。事實證明,許多“換筆”寫作的作家,產量提升得很快,每年寫一兩部長篇已不是什麼新聞,個別作家甚至達到了年產四五部長篇小說。根據有關資料顯示,進入新世紀之後,全國每年出版的.長篇小說數量超過了1000部,這在10多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但有個文友說:“當初寫作,最大的願望是希望作品發表,確切說,是希望看到自己用筆寫下的文字變成鉛字後是什麼樣子。有了電腦後,可以用噴墨和鐳射印表機把作品打出來,甚至經過精心設計,比印刷品還要漂亮。因此,發表作品的樂趣就喪失殆盡了。書信也是如此。以往和遠在外地的朋友交流,一來一往要一週或十幾天,說起來象是喜歡受虐,但那種經過焦急的盼望之後收到遠方友人的書信也確是一種很大的快慰。古人寫信說,匆匆不暇草書,意到筆隨,搖曳生姿,在電腦裡是無法看到這種獨特的筆跡了。”

我同意他的觀點。電腦雖然能減輕寫作的勞動量和增加寫作的出產量,可讀者卻反而減少了。究其原因,有相當一部分作品由於質量不高而難以得到廣大讀者的認同,以致造成好書難覓而“無書可讀”的現象。此外,各種各樣的娛樂活動大量擠佔了人們的閱讀時間,導致一些人們無暇讀書。尤其是隨著網際網路絡的無處不在,越來越多的讀者放棄了書本閱讀,選擇了上網瀏覽。報告顯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國上網使用者總數為1.11億人,其中寬頻上網人數達到6430萬人。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近5年來國民的讀書率卻持續走低,全國只有51.7%的識字國民在讀書,這一比例比5年前下降了8.7個百分點。我們所希望的書香社會離我們越來越遠。

所以,還是用筆精雕細刻的好啊。筆,對於作家的重要性不僅僅是一種書寫工具。古時候歐洲都用毛筆。當莎士比亞在黯淡而搖晃的蠟燭光下用鵝毛筆寫出了不朽之作,誰不為那枝鵝毛筆與鵝筆的主人動情呢!中國早先的作家用毛筆寫作。魯迅自稱手中的“金不換”為投槍與匕首。我記得周汝昌專門寫過文章,說中國文化上最大貢獻,不是“四大發明”(造紙、印刷、指南針、火藥),而是“五大發明”,外加一個毛筆。中國文化的精神面貌,表現於毛筆,其發展又取決於毛筆。不要認為今日電腦打印出來的中國漢字是“機器文化”西方產物,不是的,漢字形態與本質永遠是毛筆的“子孫後代”。作家看重筆,是筆讓作家在紙上獲得了自由與想象。日本有位作曲家、作家團伊玖磨在把各種鋼筆都用過之後,愛用的是德國的兩種自來水筆。他說用這兩種筆書寫“實在令人驚歎”,“使我獨坐著的現代亮堂堂的書房具有意義。”“以寫作為生”的團伊玖磨最後說,“我希望慎重地對待寫作。因此我認為,所用的筆也應該是很重要的。”

父親的心情我們是應該理解的,“想讀你的字”,這是一個並不奢侈的要求,而大家都容易做到。生活在現代,鍵盤上的敲打是隨意的,象肯德基;而紙筆的瓜葛則是一餐難得的心靈盛宴。中國作協主席鐵凝說,從情感上講不是特別喜歡電腦,電腦解決速度和修改的問題,但會美化文章,有假象。用筆寫作即使很亂,亂稿的猶豫、斟酌也能看出來。我不願放棄筆,筆和紙的接觸帶著自己的呼吸和情感,寫字不在於寫字本身,還會傳達出其他東西。我寫信用筆,漢字很好看,中國人不應該變得不會寫字了。

在擁有電腦的日子,開始懷念筆,懷念它在略微粗糙的紙張上劃出的沙沙聲,疾或慢,這樣的聲音總會帶你到一個靜謐的夜晚;在一盞橘黃的燈下,到達你想到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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