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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後感的作文集錦10篇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後感的作文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讀後感的作文集錦10篇

讀後感的作文 篇1

認識林清玄是在高一看了一本《紫色菩提》,才瞭解到他的。覺得我和他的一些觀點很相似。這次看到推薦書目有他的書,就果斷買了。

先介紹一下林清玄吧,他的文風多多少少也會和他的一些經歷有關。他17歲開始發表作品,20歲出版第一本書之後一發不可收,走上了文學之路。到30歲時,他的作品囊括了當時的文學大獎。32歲遇見佛法,入山修行,深入經藏。35歲出山,四處參學,寫成“身心安頓系列”,成為90年代最暢銷的作品。40歲完成“菩提系列”,暢銷數百萬冊,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書之一。同時創作“現代佛典系列”,帶動佛教文學,掀起學佛熱潮。林清玄是國際華文世界被廣泛閱讀的作家,被譽為“當代散文八作家”之一。

這本書分為三部分,少年遊,金色印象,佛鼓,收錄了一些比較著名的文章,《溫一壺月光下酒》、《白雪少年》、《在夢的遠方》《紅心番薯》、《光之四書》等。這本書和我之前看到的那本感覺差不多,都會讓人覺得他的散文寫的淡淡的,很隨意,有一絲禪意,但又有深厚的底蘊。在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能靜下心來讀一篇文章是很少的,但他的文章就能讓你靜下心來,慢慢品讀。讀他的文章就像品茶一下,越品越有味道。讀《林清玄散文精選》會讓我們看清很多事情,會讓我們變得坦然。他的文字有種淡淡的味道,會讓人學會感恩,讓人變得善良。甚至能和他一起進入那富有禪意的世界。

他的散文獨樹一幟,很有風格,他的寫作能以積極的“入世”態度,關注現代人生存中面臨的一些問題,加入他的一些思考。可能是因為他32歲進入佛門,被一些佛學的理念淨化了思想,所以他在文章中總是能夠讓人看到一個最真實的他,他的文風清新質樸,常常從小處著手,生活的點滴,由小見大。他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小故事和所看到的一些感慨。充滿了他對生活的熱愛,也能看出他對人生的深深感悟。他在寫文章的是在提升自己禪的境界,也是在淨化讀者的心靈,讓讀文章的人脫掉已經被社會腐蝕得血

肉模糊的軀殼,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內心,聽自己內心發出的聲音,進入到不被外界所汙染的內心世界。以他的散文淨化自己的心靈,讓讀者的內心充滿寧靜與關愛。

有人評論他的散文是質樸、清新、真純的,悲憫情懷是他散文的精神特質,林清玄的散文創作深受禪宗思想的影響,他的作品往往包含了深遠的禪意,他的散文風格簡樸、清新、智慧、幽遠,能做到虛實生輝,空靈流動,具有詩性之美。禪理散文以其獨特的方式表現對人類的終極關懷,照耀人類被物質文化籠罩下逐漸矇蔽的心靈。

他把一些經典的散文放進這本書,應該不是為了隨便出本書,弄到一點稿費,他只是想用這本書來和我們談心,就像書裡面所說的:“這本書可以說是某種自傳,就像某一個夜裡,我們促膝而談,我向你說了自己人生的故事,說給知心的朋友聽,也不隱藏!”他想和我們說說他的經歷,想法,聊聊他理解的禪意……看完這本書,會覺得自己比之前看淡了一些東西,雖然在我們這個年齡,還不能太過淡然,我們需要熱血,青春,去為以後的生活,夢想奮鬥,但,這份淡然可以放在心裡,認識到錢財,名利並不是一切,看淡一些,想想最初的夢想,不要離這條軌道越來越遠。

這本書,我還會再讀,當我心情煩躁的時候,我就會去讀一遍她,讓我靜下來,暫時脫離那個煩躁的我,聽聽我內心的聲音,讓我變得平靜,變得淡然一點。

讀後感的作文 篇2

這一天,是狄姆與爸爸相聚的一天。這一天,是媽媽留他一人在月臺與爸爸相會的一天。這一天,火車終於來了,這一天,火車終於帶來了爸爸。一整天,父子倆在城裡做了想共同做的事。小狄姆向熱狗店的阿姨、電影院的伯伯、披薩店的鄰居介紹:“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分別前爸爸舉起焦尼向乘客介紹:“這孩子,是我最好的兒子,他叫狄姆。”

三年前讀這本繪本的時候,感覺這本書中狄姆就是一傻兒子,爸爸的名字需要這麼多人知道嗎?怎麼見人就介紹自己的父親?三年前的我覺得狄姆與爸爸的一天簡直平常極了,有什麼特別呢?一度讓我懷疑這本書是憑什麼名揚四海?三年的閱讀沉澱讓我再重讀這《繪本》,重讀這種溫馨與酸楚彼此滲透,無奈與達觀互為包孕的親情。

焦尼爸爸在熱狗攤位上,買兩個人的熱狗,小狄姆補充說:“我要番茄醬,不要芥末醬。”顯然,爸爸只知道狄姆肚子餓了,不知道狄姆的熱狗要加的是番茄醬,不然狄姆就不需要補充了。而我與我的爸爸一起用餐時從來就不需要如此。在披薩店,我們會異口同聲地說:“披薩要薄脆的,飲料要冰的,再來一條烤秋刀魚。”

小狄姆與焦尼爸爸度過了一天,這一天裡狄姆媽媽的鏡頭只有一個,那就是故事最後媽媽出現的唯一背影。我的一天,我的無數天裡,爸爸和媽媽都是同時出現的。小狄姆的一天不斷地向人們介紹著:“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我只要拉著爸爸的手,只要是認識我的人都會知道我的身邊這位是我的爸爸,從來都不需介紹。”

哦,在三年後,我終於讀懂了,這是一個離異的家庭。看得我有些酸楚,一開始我認為小狄姆是不幸的,很快,我推翻了自己的觀點。小狄姆在這一天裡是快樂的,他向人們介紹自己爸爸的時候是那麼堅定,那麼激動,又是那麼自豪。爸爸向火車上的乘客介紹自己的兒子時也是那麼激動與興奮。他們父子倆的一天中眼裡只有彼此。小狄姆與爸爸的相處是那麼溫馨。對於父母的分開,小狄姆很無奈,小狄姆自始自終沒有抱怨過,他的眼裡有包容,他看到的是希望。正如文章所寫:火車還回來吧,載著我最喜歡的爸爸——焦尼。

三年後,從只讀文字到同時關注繪本的色彩。小狄姆圍巾的顏色是爸爸媽媽圍巾顏色的結合。沉鬱中孕育著希望,小狄姆的'圍巾連線著爸爸紅色圍巾的熱烈和媽媽綠色圍巾孕育的希望。

我是幸福的,我可以一手牽著爸爸,一手拉著媽媽愉快地行走在陽光大道上。哦,親愛的小狄姆,你也會幸福的,只要你擁有愛,只要你沉著不退縮,就會有勇氣、有力量,這便是幸福。

讀後感的作文 篇3

暑假裡,我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讀完了《蘭心的祕密》這本書。《蘭心的祕密》書中主要講了一個名叫海蘭娜的小姑娘,許多人管她叫蘭心。父母總是和她唱反調,她就找了一位仙女來幫忙。

仙女給了蘭心兩塊魔糖,只要把魔糖放進父母的茶杯裡,父母一跟蘭心唱反調,就會縮小一半。蘭心按照仙女的話去做了。父母總是還和她作對,後來他們變得比火柴還要小了。這時候他們一家的生活十分糟糕,蘭心很想父母變回原樣或者自己也變小。仙女告訴蘭心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自己也吃下一塊魔糖,並且不跟父母唱反調。蘭心一一照辦,而且把父母的話當成聖旨。從此一家人生活得很好。為什麼蘭心一家的變化會這麼大呢?這就是蘭心心中的祕密。

讀了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家人是很重要的,我們不能和他們唱反調。要聽家人的話。

讀後感的作文 篇4

這一年多來,為了陪崽完成高中學業,每天長沙、株洲兩地奔忙,很難靜下心來讀完一本完整的書了。現在兒子已大學聯考完,而且考進了他心目中的高等學府,我可以鬆口氣,看看書了,卻不知該看些什麼書為好。前段時間偶爾看見一篇微信“你不該錯過的30本好書”,細細數來,家裡已經藏著如此多的好書,都是愛書的兒子買的,有龍應臺的《目送》、簡。奧斯丁的《傲慢與偏見》、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阿爾伯特——哈伯德的《致加西亞的信》、史蒂芬——霍金的《時間簡史》、雨果的《悲慘世界》、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錢鍾書的《圍城》、J。D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論語》、列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孫武的《孫子兵法》、莎死比亞的《哈姆雷特》、馬可——奧勒留的《沉思錄》、曹雪芹的《紅樓夢》、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梭羅的《瓦爾登湖》等18本,以及很多其他的中外名著等。《麥田裡的守望者》在陪讀的日子裡隨手翻了翻,沒有找到合適的時間並靜下心來讀完。要開學了,為了完成假期作業,就想到書櫃裡找找適合自己讀的書,卻無意中發現了它——《麥田裡的守望者》這個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閱讀的興趣。

讀完了《麥田裡的守望者》一書,一個少年形象出現在我的腦海中——他是大人們眼中的壞孩子,因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話”,他的成績也是那樣的糟糕,幾乎沒有人喜歡他……他就是全書的主人公——霍爾頓。

他的討厭周圍骯髒的世界——他討厭偽君子,討厭周圍的虛假的人,卻又不得不跟他們交往;他討厭電影,卻不得不在無所事事的時候去那裡消磨時間……霍爾頓沒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骯髒的“阿克萊”、表裡不一的斯特拉德萊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們交往,他厭惡他們,卻又無奈,他無法改變現狀。他不想和他們同流合汙,成績自然會很差。他看不慣周圍的世道,所以他苦悶、躊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著。

霍爾頓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變得很勇敢,但是實際卻是他一直都很膽小,被別人欺負後只能在做白日夢的時候幻想著可以把他打敗,他連一個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況別人呢?他被學校開除後,都不敢貿然回家,躡手躡腳地回去還一定要躲避著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安慰自己,卻沒有膽量去做真正意義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從他的經歷裡可以清楚的看到與家長的代溝,家長總希望他像哥哥一樣可以成為出人頭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站在懸崖上,捉住不斷奔跑的孩子。大人總認為霍爾頓是一個敗家子,是一個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還存留著點點夢想,即使它在那汙濁的世道變得那樣的細微渺小。

霍爾頓是明智的,是聰明的,他看透了社會的本質。他的樸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雖然他的有些思想還比較幼稚,雖然他有許許多多的缺點,但他反抗現實、嚮往美好世界的純潔的一面是不可忽視的。

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複雜心理,透過現象觀察精神實質,栩栩如生地描繪了霍爾頓的精神世界的各個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環境影響頹廢、沒落的一面,也寫出了他純樸、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反映了青春變化期青少年的特點,無怪乎在西方社會裡引起了廣大青少年的巨大反響,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啟發自己理解年輕一代的鑰匙。

從教二十多年來,每每看到那些“玩世不恭”的孩子,總有點不能理解他們,不能好好地與他們溝通交流,有點給他們貼上“壞孩子”的標籤。讀完《麥田裡的守望者》一書後, 霍爾頓的那個只想做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的夢想,那個為了不讓小孩子掉下懸崖而站在懸崖邊救孩子的形象,那個純潔無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卻又些許成熟的心事,漸漸放大。在以後的教學生涯中,碰到調皮搗蛋的孩子時,我會把它當成理解他們年輕一代的鑰匙。

讀後感的作文 篇5

喜歡上幾米的書是從他的畫開始,圖畫很精緻,每一幅畫都詮釋著一個故事,每一個故事都是現代都市人的真實寫照,清新舒潔的文學語言,給人一種熟悉的,敢想而不敢言的感覺,令人遐想,引人深思……

在一次意外中邂逅了幾米的新書,欣喜中把它“領”回了家,坐在書桌前開始細細品味幾米的新作——《躲進世界的角落》,躲進世界的角落——幾米——小妖讀後感。

“我心裡有一個小孩,每當她覺得與世界格格不入,她就躲進角落。”作者在最後的編輯筆記裡讓我們有一個安靜的空間去思考。世界在現實和虛擬中來回轉換,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小孩,那是另一個自己,喧鬧的世界,複雜的生活,當生活充滿失望、寂寞、寥落、無趣、迷惘時,我們開始學會躲進世界的角落,躲進那屬於自己的空間。為什麼要躲進世界的角落呢?是因為太寂寞嗎?還是不喜歡這個世界的喧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去躲進角落,那是一種釋放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世界裡找回短暫的安寧,就像幾米說的,躲進世界的角落,保持安靜,忘記時間,做回自己。

世界真的如幾米所說的很奇妙,它讓人快樂,也讓人憂傷,讀後感《躲進世界的角落——幾米——小妖讀後感》。它大方地讓人懷抱希望,也殘酷地要人面對失望。有時可以說,躲進世界的角落是一種逃避,選擇逃避憂傷、失望等等,但我們不可能一直躲在那裡,我們還是要面對,面對生活中的種種無奈,躲進角落只是為了給我們時間去確定自己的方向,去堅定自己的信念。幾米說,但是如果我們輕易放棄我們該做的,世界同樣也會放棄我們。角落不是給我們逃避的地方,我們要學會的是從那安靜的角落中領悟生活帶給我們的挑戰,還有,那永不言棄的堅定。

躲進世界的角落,想把角落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想忘記一切,好好享受屬於自己的時光,想看時間過了很久以後的世界,但其實世界沒有變,依然什麼都在,但無論世界有沒有變化,我們都能接受,讓我們一起笑一笑,重新面對這個奇妙的世界……

——“我心裡有一個小孩,她每一次躲進角落,都只是暫時的缺席。因為,她需要一點時間,重新找到她在世界的位置。”

以前讀童話的時候

最最喜歡的角色是《皇帝的新衣》裡那個大聲說出真相的小孩

沒有閱歷,所以不必做作

沒有負擔,所以不必虛偽

好像是《蘇菲的世界》裡說過,世界每天都是新的,而老去的是我們

看幾米的時候就會發現,我們曾經也有過那樣鮮銳的視角和鋒芒的個性,

只是在時間和壓力的共同作用下被磨平了

什麼時候抹去心上的灰塵,或許下面還會露出原本鮮明的顏色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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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無法被記錄的,但可以被歌唱,我們要歌唱了。

讀後感的作文 篇6

看了《麥田裡的守望者》,我覺得他和叛逆、邪惡完全扯不上邊,或許有些頹廢,但相信我,小說中的這個男孩子,霍爾頓·考爾菲德,是我看過的最善良的小說人物——嘿,真的,我不開玩笑。

他是徹徹底底的善良,以至於徹徹底底的脆弱,以至於不能融入這個邪惡的社會,他的善良簡直讓我感動,又壓抑得讓人想哭。

怎麼可以那麼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讓別人自卑,甚至藏起來。他尖酸地嘲諷見到的一切,所有東西都看不慣,但又由衷地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難受,為他衰老的歷史老師沉悶的生活,為旅館裡為他抬行李的老頭潦倒的職業,為他死去的弟弟(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開玩笑),為他媽媽向店員問了“百萬個愚蠢的問題”後為他買了冰鞋而他卻被開除,為那個萍水相逢卻勒索他的 如何像一個普通姑娘一樣去商店買東西,甚至為受人寵愛的鋼琴手歐尼永遠無法知道自己的鋼琴其實有時候彈得很糟,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難受。他憎惡沒腦子的姑娘,但卻比誰都尊敬她們,他愛那些真正聰明的姑娘,用心去愛,愛到讓我無法相信一個青春期的男生會有這麼細膩和溫柔的情緒。

他長得漂亮,小說不止一次強調。家境富裕。敏感而聰明,熱愛閱讀,作文寫得好極了。是擊劍隊的隊長,高爾夫打得可以拍體育短片,但被他拒絕了,因為他討厭“混賬電影”,為他討厭的東西拍短片,會讓他覺得自己是偽君子。而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樂,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這個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變態(我同意他的看法,並非偏激),卻能自得其樂,這實在有點詭異。

如果你聽我的意見,我說他是有道德潔癖的人。他不像我們,我們有時自己就不道德,有時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別人的不道德,我們是自私的凡人,快樂的大多數,因此我們還喜歡這個世界。

還是那句話,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無法幸福。霍爾頓承認,你必須想這一切“想得恰到好處”,才不會為這個世界難受。

塞林格絕對是把自己融入霍爾頓裡面了,要是我寫這麼個完美的人物,我就絕對是把他當成一種理想寫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寫這麼一個男孩的野心,絕對是讓每個女孩子都愛他,每個男孩子都渴望成為他。

如果你瞭解他謊言後的絕望、粗口中的憤懣,如果你能瞭解他神經質舉動下純潔的心,如果你瞭解他面對世界的孤獨與苦悶,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瞭解到一些,你也不會認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軟,卻過於冷靜,他說的話令你笑,但同時鼻子有點酸,他愛著你時,非常溫柔和安靜,他鄙視你時,是在鄙視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對一些人真正的諷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這樣一個人,似乎註定不能享受凡人之樂,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砸碎窗戶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麼理解和愛這種人,但卻似乎註定不能得到快樂,更可怕的是,當他們真的被人理解和寵愛時,他們又會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讓他們活下去的糊塗樂觀,堅持能讓人發瘋的清醒苦悶。

還沒有看完,不想那麼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點,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餘生空虛,怕吃完了,忘了剛入口那種沁入心扉的觸動,沒有撕心裂肺的愛與恨,但我撕心裂肺的為他而痛。

我也覺得,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階級、超越年齡、超越國界,只要你曾經思考過,你就會有和霍爾頓同樣的感受,我看了之後,已經覺得我的餘生都無法忘記這部小說,這不是感動、不是會心、不是領悟,不是這些情緒,這是唯一一部直擊心靈的小說

美國的五十年代是一個相當混亂的時期,二戰的陰雲尚未散去,冷戰硝煙又起。一方面科技發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們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無力改變的社會大背景下,過著混混噩噩的生活。於是,"垮掉的一代"出現了,霍爾頓就是其中的一員,他抽菸酗酒,不求上進,但是,他還不至於淪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為在他心底,一直還存有美麗而遙遠的理想———做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我們生活的這個國度,這個時代正處於巨大的變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異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說,這與50年代的美國確實有些相象。社會不斷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很多人開始迷茫,消沉,他們逐漸遺忘自己的理想,沒有了最初的熱情,開始嚮往平庸。

我們是一群生活在新時代的孩子,自然已經習慣了困惑和煩惱,但是我們應該集中精神看準我們的前方,我們的路,我們應該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負的人。假如霍爾頓沒有他純潔的理想,那他就會墮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讓他活下來。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燈,它帶著人走向未來,走向光明。我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縱然生活讓我們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

徨,但一切不過是暫時的,不就都會過去,我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我們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會更美好!

讀後感的作文 篇7

《狼圖騰小狼小狼》這本書主要講了,在草原上兩個北京知青陳陣、楊克和他們養的一隻小狼的故事。書中寫了,因為狼們總是偷襲並殺吃牛羊,給牧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於是從外地來的民工,想方設法地殺狼掏崽,試圖趕盡殺絕。草原找不到一頭狼了,卻處處可見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隱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馬摔傷的鼠洞,牛羊能吃的牧草變少了,遊牧變成了圈養,草原的沙化嚴重了,城市也颳起了沙塵暴。在養小狼的時候陳陣和小狼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小狼受傷後,忍痛殺掉了小狼為小狼保住了尊嚴。

看完這本書後,我認識到了狼的智慧,狼會打仗,會想辦法,善於用假象迷惑他人。我也認識到了狼的團結,在吃牛羊時集體觀念特別強,特抱團,絕不會讓家人和弟兄吃虧。遊牧民族的歌曲的來源於狼的嚎叫,還有狼桀驁不訓、寧死不屈的精神。不論是誰都有弱點,狼的弱點就是離開大地,狼離開大地之後,喪失了所有的攻擊能力和反抗能力。打狼就是打仗鬥體力、鬥精力、鬥智鬥勇,三十六計除了美人計使不上,什麼計都使得上,這讓我知道打狼非常的困難,不但要用很多辦法,而且還有可能被狼抓傷、咬傷。

最後我想說:“如果草原還像以前那樣和諧、美好,那我們的地球就不會被汙染的這麼嚴重了。”

讀後感的作文 篇8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整理書櫃時,我無意間看到了自己高中時的讀書筆記,而這篇《孔雀東南飛》則被自己工工整整的抄在了第一頁。至今仍記得自己初讀此文時眼淚潸然、泣不成聲的樣子。

其實故事也很簡單,人物也很平常,情節也不像現代小說那樣跌宕起伏,扣人心絃,一切是那麼的平淡,文章以樸實無華的語言講述了一雙情篤伉儷殉情於世的故事。然而我每每讀之,總會傷感至極。世界上真的會有如此美好的愛情嗎?我不信,我不敢相信。

“人世間有百媚千紅,我獨愛你那一種”、“縱然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這些千古名句不管是甜言蜜語的搪塞還是應詩應景的做作,著實讓人揪心的感嘆、羨慕了一番。而文中焦仲卿與劉蘭芝的“君當做磐石,妾當做蒲葦。蒲葦韌如絲,磐石無轉移”,則有過之而無不及地讓我們真正領略了一番感情的忠貞與聖潔。

俗話說,“動情容易,守情難”,焦仲卿面對母親讓其休妻再娶的想法卻以“結髮共枕蓆,黃泉共為友”、“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與母諍言,以示反抗。試問普天之下會有幾人與之同耳?在這燈紅酒綠、流光溢彩的社會中,真正能做到坐懷不亂者能有幾人?

“阿兄得聞之,悵然心中煩,舉言謂阿妹,‘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後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雲?’”蘭芝兄長無不所言極是。從田間村婦到太守家的貴婦,無異於一步登天。不必“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此等好事焉有不施為哉?

傻,真的很傻。在今天這種物慾橫流、金錢至上的社會中,充斥我們視網膜的大多是那些用青春在男人這座金山上蹭下絢爛的粉末,等待著聚沙成塔的嬌豔女人;或者是打著愛情的旗號,盯著男人的腰包,不惜橫刀奪愛、鳩佔雀巢的第三者,與劉蘭芝的完全不必煞費苦心便可名正言順的坐享其成,卻不去享受,簡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攬裙脫絲履,舉身赴青池”、“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 “生不同衾,死同穴”,這就是他們的選擇,一個無奈而不悔的選擇。他們用生命捍衛了感情的忠貞,他們用生命拒絕了私慾的誘惑,他們用生命寫下了如歌如泣的悽婉愛情。

這樣的感情對於今天的我們是多麼渺茫啊。可以執子之手的不少,然而能夠真正與子偕老的卻有幾人?對於他們的選擇,我能夠說的只有羨慕,讓我在這個感情廉價的社會中又重溫了花季時節的純真,不過那些對我來說似乎是很遙遠的了。

曾看到過李碧華的一段話:愛情是有的,不過大概一千萬人之中,只有一雙梁祝,才可以化蝶,其它的只化為蛾、蟑螂、蒼蠅、金龜子……

如此看來,焦仲卿與劉蘭芝已是不幸中的萬幸,因為他們不但情結連理,而且身化鴛鴦,這比梁祝的化蝶似乎更高一籌噢。

你以為那?

讀後感的作文 篇9

我最近看了《弗朗茲的故事》,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茲已經6歲了,但是別人都說他是女孩,因為他的頭髮是金色的,還有他的頭髮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茲說:“他小時候,也像他那麼大,別人也是說他是小姑娘,但是後來爸爸像男子漢的樣子,就再也沒有人說他是女孩子了”。這是第1章讓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媽媽和弗朗茲的爸爸媽媽要出去,他們走了以後,佳碧到弗朗茲家裡玩。他們在一起看電視,他們看電視,但是,這個節目是讓弗朗茲渾身雞皮疙瘩的節目。有一個很多霧很多霧的一個古堡,裡面有一個人,在火爐的旁邊,一個忍者開啟窗花往裡面看。佳碧覺得在弗朗茲家太沒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茲去冰箱裡拿了餅乾和一杯檸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間裡,拿了一本漫畫就看了起來,弗朗茲看了半本,就聽見電話聲,是佳碧打過來的,她說:“我們家的廁所裡有人,弗朗茲你快過來。”弗朗茲到了佳碧家裡進了佳碧家的廁所,弗朗茲一看,只是窗簾刮動著,沒什麼可怕的。佳碧這才從桌子底下爬出來,手裡還有電話,弗朗茲一直保護著佳碧,直到爸爸媽媽回來。這是第10章讓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覺得弗朗茲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茲一樣勇敢、不怕黑暗。

讀後感的作文 篇10

那應該是在挪威的森林。

我向往這樣的國度,高度發達卻不張揚,幾乎所有的城市裡都找不出什麼霸道的摩天大樓。大街上的行人三三兩兩的,更多的人們是坐在電腦前工作的。發達而原始。

想來,挪威的森林千萬年來一直是在詮釋著這份原始吧,千萬年來都不曾動搖。

那是山腳下一處寂靜的山林,冬日樹木的蕭疏在漸漸退色,森林在春意裡慢慢地變綠,由淺到深,林中空地上迷漫著淡藍色的輕霧,遠處會傳來時斷時續不知名的鳥鳴,那真是一個使人流連忘返的地方,也確實是一個令人容易迷失的地方。

我從遙遠的東方,穿越夢中的拱道,投奔到你的懷抱裡來了。森林的風,吹走了所有的愛,所有的痛,,所有的痛,所有的意亂神迷。我獨自站立著,心靈被純粹成與海天一樣的顏色。

這是一片臨海的林子,溫帶海洋性氣候在這裡體現得淋漓盡致。一年四季的氣溫和降水十分均勻。置身其中,時間彷彿凝固,一切一切都不再躁動。這森林環山面海,林中大小湖泊鑲嵌其中,絕對是個安置純淨心靈的世界。北極光的美,深入高山的格壤格爾峽灣以及特隆海姆一帶,無不具有一種天然極致之境的意味。我喜歡整個挪威散發出濃郁的北歐神話的味道,以及如宇宙樹林般的那一片廣袤。好似童話的世界。

我在森林中租一個木屋,過著簡潔的生活,我總是赤著腳歪著頭,像一個孩子一樣佇立在大大的落地窗前,凝視著落在森林裡的雨,狂烈的雨。

那是一個用圓木堆積木似地搭成的二層的小屋。深褐色的外表,一扇低矮的門,讓人辨認不出往哪邊才可以推開的門。外面看起來的小屋,置身其中會覺得空間很大很大,深褐色的牆帶弧度,富有動感。幾件簡陋的傢俱隨意擺放在地面上,那桌,那椅,那床都是用最原始的大樹樁做成的,沒上油漆。我只需要有一個房間不漏雨就夠了,裡面有我的書,我的電腦,音箱,大床是擺在裡面的。躺在床上,測身就能看見可愛的森林,那感覺就像在潛水艇中,窺探到的都是深藍色的海水。二樓是沒有房間的,只有一架鋼琴,一把小提琴和一個琴架,地板上堆放著許多年代久遠的東西。

木屋外的空地上一定得有一輛車,借來的。這地方有兩條通往外界的路。

沿著通往海邊的路行駛,然後停下。我一個人漫步在海水碧藍的奧斯陸灣,四周的山野在一片金黃與翠綠之中,美不勝收,如仙境一般,眼前綿延不斷的森林是永遠的極致的美。我常常坐在潔白的沙灘上觀看太陽與海波一同出現,我會撫摸著沉落的黃昏,讓心靈純粹著。夜晚,從這裡可以抬頭看見許許多多明亮的星座,有一個是自己。

另一條路只是供我偶爾接觸塵世,那裡有必不可少的超市和頗具挪威特色的酒吧。

我就這樣一直徜徉在森林,海灘,林中湖泊和一望無際的山野間,釋放著自己:我在木屋裡安靜的沉思,拉琴或看書寫作。我愛極了這種生活方式,終日與孤獨相伴,但我的心歸屬於這片天地,大自然才是心靈的家。

我常常在午夜醒來,迷戀上旖旎的極光,她是神話中最美麗的女神,我隨著她。尋找最初的幸福,最原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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