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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愛好作文合集6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愛好作文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愛好作文合集6篇

愛好作文 篇1

每當同齡人展示特長時,立在一旁欣賞的我,總是十分羨慕的。對於常人來說,往往是羨慕他們才藝的精湛,但於我而言,令我更羨慕的,是他們接觸了我所沒有接觸過的新奇事物。

小的時候,媽媽便很注重我特長的培養。但她在一開始,讓我根據興趣選擇所學時,便再三提醒,讓我堅持。她還時常拿鄰家小孩放棄特長的事例,讓我銘記著“東學西學,最後什麼也學不好”的大道理。這個大道理,在國小六年裡,我是一直相信的。所以對於僅學的書法和舞蹈這兩項特長,我還是堅持了很久的。

上七年級時,因為同學的帶動,我對彈吉他開始抱有強烈興趣。我瘋狂地嚷嚷著要買吉他,媽媽拗不過我,也只好囑咐我堅持學,便給我買了把,滿足了我的心願。我對吉他的興趣倒也算濃厚,閒暇時間便拿出來把玩,自彈自唱,忘我陶醉,一點也不覺得膩。可到了九年級,會考近在眉睫,沉重的學習任務已壓的我喘不過氣。聽從了老師的建議,為了能在會考取得好成績,我將自己的愛好擱置在一旁。閒暇時的我,也總是坐在桌前,望著攤開的課本,無止盡地讀書……原本以為到了高一會很輕鬆,可以有時間重拾愛好,但揹負壓力的我,又不得不為了一次次的月考,無停息地攤開眼前的書。人總是要為了名和利去不斷奮鬥,為了追求實在的學習成績,而排滿自己的檔期,不給看似可有可無的興趣愛好留下一點時間空隙。媽媽所說的那個要堅持的大道理,或許也是可以為了學習,而放棄掉的吧。遺忘在角落的吉他,已落滿了塵灰。

既然每個人留給愛好的時間已被限定,那為何還要在有限的時間裡,限定自己愛好的空間呢?隨著年齡增長,我越來越否認媽媽的“大道理”。很多人都說,對於愛好,能達到的最高境地,莫過於把所愛的學精,使之發展成自己的一項特長,但我不這麼認為。在我看來,愛好是用來充實生活,愉悅自己的,不是用來當做學術,為了一味展示才去投進自己精力的工具。從文學,到藝術,甚至是天文地理……每一個領域,對於我們來說都是陌生的。擁有一技之長固然是好事,但人的一生極為短暫,積極體驗自己所有喜歡的事物,感受大千世界不同的精彩,讓走到最後的自己,不至於因為專攻某項,導致無法接觸到其他喜好而遺憾,這難道不會更有意義嗎?至少,在生活中容易產生愛好的我,是這樣認為的。

時間上也好,空間上也罷,請給愛好留些空隙!

愛好作文 篇2

夏的開場白是一番匆忙的豐收與播種。

太陽脫去了春姑娘給予它的紗衣,把遮擋的那些熱量釋放,將炎熱噴灑。人們也將厚厚的衣服換成了活力單薄的夏裝。商店裡也放滿了各種各樣的冰激凌。……夏天到了。盛夏來了。

夏,活力十足的繁榮季節。花開的那麼鮮豔,樹也更濃密了,草也茂盛了。一切的一切步入了生命的高潮。太陽也起得早了,晚霞也工作得晚了,拉開了白天與黑夜的距離。人們也更忙碌、狂躁了。

盛夏的午後,太陽無情地熾烤大地。習慣把吊床綁在溝邊的樹上,坐在上面,用腳尖去輕碰那冰涼的水面。和幾個朋友睡在各自的吊床上聊天。喜歡夏天,喜歡夏天香草味的冰激凌。喜歡那清涼中夾雜的香味;喜歡那種入口即化的冰爽;喜歡冰激凌的顏色,不濃豔的鮮彩。喜歡在夏季的時候頂著太陽到處去瘋狂、到處去玩耍;喜歡夏季的熱情、奔放與豪邁,沒有春那麼細膩、輕柔,也沒有秋那麼淒涼、蕭瑟,更沒有冬那麼枯燥、冷漠。夏,我喜歡藍藍的高空上幾縷雪白的雲朵兒。讓我向往,嚮往做一隻快樂的鳥兒,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純淨天空。喜歡,高高的樹枝上幾多鮮豔的花朵兒,讓我渴望,渴望做一朵開的不那麼美,卻長在高處的花兒。因為,我想要看得更遠,我想要把夏天的美麗盡收眼底。我喜歡碧綠的草原上奔騰的'駿馬,我盼望著,有一天能像它們那樣瘋狂地向前方奮力衝去,那麼奔放、那麼自在……

喜歡夏季的雨,急促、灑脫。沒有春雨那麼纏綿,沒有秋雨那麼惆悵。夏季的雨天,不習慣打傘,喜歡把自己泡在雨裡,任其沖刷。那樣,有多不愉快都能擺脫。喜歡在雨後的水窪裡蹦跳,濺起那些水花,那樣會更有趣。可是,討厭和害怕夏雨帶來的雷鳴閃電,畏懼,夏季漆黑的夜晚一個人在家,而窗外風雨交加、雷鳴閃電,內心的恐懼就會莫名地上演,所以會怕。

喜歡夏季的天有不測風雲。那樣我會覺得它像個孩子。比我都還小氣。喜歡在夏季吃棒棒糖、玩玩具,或許會換來別人的一句幼稚,可是,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這才是最最原本的我自己。

愛好夏天,愛好它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唯有蜻蜓立上頭。”愛好蓮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愛好夏天,因為它美麗、因為它孩子氣、因為它利落灑脫、因為我真的熱愛它。

仰望天空,閉上眼睛,大聲吶喊:“我愛夏天,因為我愛好夏天!

愛好作文 篇3

人的愛好多種多樣,有新奇絕妙的,有平淡無奇的。我的愛好雖然不是很獨特的,卻讓我沉醉於其中。

在這眾多的愛好中,我對寫毛筆字情有獨鍾。那是在我二年級的時候,我被爸爸媽媽硬拉著進了毛筆班。

老師熱情地接待了我,他抓著我的手,在宣紙上寫下了一個蒼勁有力的“一”字。看著這個字,我心中似乎有一種奇特的感覺,彷彿我整個人都融進在毛筆字裡了。剛開始被爸爸媽媽硬拉進毛筆班的時候,那種對毛筆字的怨恨和憎惡感統統消失了。

自從我進了毛筆班,我就被毛筆字那古色古香的姿態吸引住了。我開始發奮練字,不僅在毛筆班的課堂上練,我平時在家中也練。眼睛花了?不要緊,揉揉又接著寫;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頸子酸了?不要緊,扭扭再接著幹;手寫酸了?不要緊,甩甩手又接著練;

經過這幾年的不懈努力,我現在的毛筆字寫得還是有模有樣的。我覺得,通過練習書法,既陶冶了情操,又使我懂得了一個道理:做什麼事只要你用心對待,認真去做,做什麼事你都會成功。

愛好作文 篇4

星期六,三個小男孩約好明天到城隍廟碰頭,然後一起到公園裡去踢足球。星期天到了,三個小朋友在城隍廟碰了頭,然後就到公園裡去了。他們走進公園裡,一看,這裡的草坪真不錯,於是就在草坪上玩了起來。他們先把球扔得很遠很遠,讓一個穿黃衣服的小男孩去揀,再扔,再揀……就這樣他們在草坪上跑來跑去,小草都被他們踩死了。這時候,一個掛著紅領巾的大姐姐走過來,指著草坪說:“你們不能隨便踩草坪,這草坪是讓大家觀賞的,而不是讓你們隨便踩來踩去玩耍的。”

聽大姐姐這麼一說,一個男孩紅著臉、摸摸頭皮說:“啊!我怎麼沒想到呢?”另一個小男孩攤攤雙手說:“是啊,媽媽也跟我說過要愛護草坪。”最後一個小男孩趕緊把球踩到自己腳下,說:“我怎麼也忘了老師說的話了呢?”他們趕緊抱著球離開草坪到球場上去踢了。

愛好作文 篇5

我們班有個大提琴愛好者,是我的好朋友小鄒,她每天回家最期待的事就是拉大提琴。

她拉大提琴,全身心投入,一邊拉一邊身子也跟著左右搖擺。她去過溫州大劇院表演,上過我們學校的主席臺......她出去玩的時候也帶著大提琴在路上拉。

她跟她媽媽出去玩,我看到她媽媽發出一些照片——小鄒揹著沉重的大提琴走在機場,感覺就像看到了一位仙女揹著一把仙琴趕往仙境,又像一個要考級的學生揹著琴,大步走向試場。

在學校,小鄒總喜歡在位置上空手拉大提琴,她一邊哼著小曲兒一邊拉。看著看著,彷彿一個馬上要演出的演員在練習,又像一個作曲家,正在拉自己剛剛編出來的曲子。她不發出聲音,我好像也能聽到她拉出的曲,看到她的熱情。

音樂課上,音樂老師問了大家一個問題: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什麼不同。小鄒第一個舉手,說:“大提琴的聲音比較深沉,小提琴的聲音比較歡快!”老師說:“答得很好,不愧是我們班的大提琴手!”我聽了都羨慕,一下課就問小鄒,“你每天最期待的事是什麼?”小鄒乾脆地說:“拉大提琴!”我心想:又是拉大提琴?“嗯,好吧!”然後飛快地跑走了。

小鄒真是大提琴愛好者,這麼喜歡大提琴,希望她繼續努力,越拉越好!

愛好作文 篇6

腳踩毛毛拖鞋,身穿毛茸睡衣,躺在鋪著毛毯的溫暖大床上,手旁還有是我的兩個“侍寢”物件——毛茸玩偶。

我是個不折不扣的毛茸茸愛好者。

我天生對有毛有絨的東西情有獨鍾。小時候最鍾愛的是一個個我視為掌上明珠的毛絨玩偶,至今愛好未變如此,對此,媽媽頗有微詞。每當我抱著毛絨玩偶沉醉其中時,媽媽總會長嘆一聲道:憨樣!

不怕大家笑話,我給家裡每一個毛絨娃娃都封了號,比如p貴妃、美羊妃、球球妃、狗貴人等。其中最受我親睞的以及經常“侍寢”的兩位嬪妃就是p貴妃和羊貴妃了。它倆在我的後宮已是十幾年的老人兒了,但我對她們的喜愛仍然沒有絲毫減退。因為她倆的模樣太招人喜歡了,她們都長有圓溜溜的黑眼睛,好似閃閃發光的寶石,鼻子下都有天真燦爛的笑容。

p貴妃是一隻小熊,因為她的裙子是粉色的,粉色裙子上面的英文首字母為p,所以賜名為小p。它如此受寵是有原因的。她的臉大大的,臉頰兩邊好似兩顆大肉球,四肢胖胖的。小p的全身塞滿了棉花,抱起來十分輕便,抓起來十個柔軟。她身上穿的粉色連衣裙上有個“LOVE”字母,顯得可愛活潑。

羊妃是小狗模樣,因為長相和給人的感覺像一隻小羊,可愛至極,所以賜名小羊狗,封為羊妃。小羊狗通身雪白,只有耳朵是淡粉色的。它有著小巧的臉龐,精緻的五官,它的原型是我小時候看的公主系列影片中的小狗。她不愧是“公主狗”,兩隻耳朵上分別用粉色絲帶繫了兩個蝴蝶結,也因此成功俘虜了我的芳心。媽媽卻總想將它們關到櫃子裡,誣陷它們是“妖妃”。

當然,最讓我視若珍寶的是香後——我的一條小毛毯。我對她的愛戀絕不低於對家人的愛,我的毛毯一年四季都伴在我身邊,沒錯,我頂著夏日的炎熱都要翻它的牌子。之所以稱之為香後,是因為她有獨特的味道,我也曾努力辨識過那究竟是哪種香味,但最終我只能定義那個“香”就是家的味道,獨屬於我家的味道,我非常迷戀這個味道。

我離不開香後的關鍵原因是我的一個特殊癖好。這還要追溯到我剛出生時。據說,是姥姥送我的。我從小就愛捏它,軟軟的,柔柔的,特別舒服。再大點時,捏小毛毯一角就成為了我的習慣,甚至還捏禿了。即便是睡夢中蹬亂了,我似乎也總能夠捯飭幾下,找到那個角繼續捏。每天晚上不捏它,我就睡不著覺。後來,媽媽總覺得小毛毯舊了,說上面滋生了蟎蟲,就趁我不在扔掉了。之後的幾天我夜不能寐,茶不思飯不香。媽媽見我如此執念,就又去買了一條,就是現如今陪伴著我的香後。

打小我就喜歡和這些毛茸茸的非人類的東西說話,無論開心還是難過,不安或是孤獨,我都會與它們分享,我相信它們是可以聽懂人話的,它們是神奇的,總帶給我巨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喜歡毛絨絨的玩偶和毯子,也更毛茸茸的貓貓狗狗。媽媽承諾,只要我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就允許我養一隻小貓或小狗作為獎勵。現在想想都是一件非常激動的事情。

看見毛絨絨的東西,我總是忍不住去摸;看見軟軟的毛絨玩偶也總忍不住去捏,這就是我——一個毛絨絨愛好者的特別小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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