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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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應做哪些工作

外幣業務核算包括哪些內容外幣業務是指公司以外國的各種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在會計上,外幣業務是指不以記賬本位幣作為計量單位的會計業務。涉及外幣的經濟業務主要有五種型別:

出納應做哪些工作

(1)外幣兌換業務。即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業務。

(2)外幣借款業務。即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外幣借款以及歸還借款的業務。

(3)外幣交易業務。即以外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的會計業務。

(4)投入外幣資本業務。即投資人以外幣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業務。

(5)外幣折算業務。即把外幣的金額重新表述為另一種貨幣的會計業務。進行外幣折算,並不是實際發生了兌換或交易等外幣經濟業務,而僅僅是改變了原有的計量單位。

什麼是外匯

通常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根據我國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的具體內容包括:

(1)外國貨幣;

(2)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

(3)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支票、期票、匯票等)、銀行存款憑證等;

(4)其他外匯資金。黃金可以用作國際支付和結算手段,執行世界貨幣的職能,所以,在許多國家也將黃金列入外匯。

什麼是匯率匯率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比率,即用一種貨幣單位表示另一種貨幣單位的價格,故又稱匯價。匯率根據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作用,可以有多種,如買入匯率、賣出匯率與中間匯率,可以分為現行匯率與歷史匯率,記賬匯率與賬面匯率,等等。

(1)買入匯率,又稱外匯買入價,是指銀行以人民幣買入外幣的匯率。

(2)賣出匯率,又稱外匯賣出價,是指銀行賣出外幣收入人民幣的匯率。

(3)中間匯率,又稱外匯中間價,是以人民幣計算的外匯買入價和外匯賣出價的平均價。

(4)市場匯率,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市場匯價的中間價。

(5)合同匯率,是指交易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進行不同貨幣摺合使用的匯率。

(6)記賬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7)賬面匯率,是指企業已經登記入賬的匯率,它可能是當時的市場匯率,也可能是合同匯率,亦稱歷史匯率。

(8)現行匯率,是指某一具體時點現在的匯率,即折算外幣時的市場匯率。

(9)歷史匯率,是指過去某一時點的匯率。歷史匯率是與現在匯率相對的,前一交易日的市場匯率相對於當日來說是歷史匯率,當日的現行匯率相對於次日來說也是歷史匯率。

什麼是匯率標價

一個國家的外匯匯率,是以外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還是以本國貨幣來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稱為匯率標價。標價方法有兩選擇,一種稱為直接標價法,另一種稱為間接標價法。

(1)直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外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本國貨幣。如1美元=8.30元人民幣。目前我國即採用此種標價方法。

(2)間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外國貨幣。如倫敦外匯市場:1英磅=4.1514德國馬克。美國、英國、紐西蘭等國家採用此法。

什麼是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記賬本位幣,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會計核算時統一使用的記賬貨幣。

編報貨幣,是指編制會計報表時使用的貨幣。

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這就是說,我國企業的正式編報貨幣只能是人民幣,而記賬貨幣是可以選擇的。在會計實務中,依據記賬本位幣的選用不同,分為統賬制與分賬制。

什麼是統賬制

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是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錄全部經濟業務。這種方法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本國貨幣統賬制,一種是外國貨幣統賬制。在我國主要採用的是前者,即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記錄所進行的外匯交易業務,將所發生的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均摺合為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面上只作輔助記錄。

什麼是分賬制

又稱分幣記賬制,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原幣種記賬,在期末時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餘額和發生額摺合成人民幣,然後編報會計報表。

外幣業務核算的原則是什麼

依據《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企業應按下列原則處理外幣業務:

(1)企業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折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貨款等)和債務(如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股利、預收貨款等)。不允許開立現匯賬戶的企業,應設定除外幣現金和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其他外幣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3)除另有規定者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率,由企業自行選定。

(4)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買入、賣出價與市場匯價之間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市場匯價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此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經營多種貨幣信貸或者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採用分幣記賬制。

(7)投入的資本如需摺合為記賬本位幣的,對有關資產賬戶,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市場匯價摺合。對“實收資本”賬戶,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分別不同情況按下列方法處理:①登記註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一致時,按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②登記註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按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如果投資人分期出資的,則各期出資均應按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③由於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所採用的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8)需要建立償債基金的企業,在“銀行存款”科目下增設“××外幣償債基金戶”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企業將外幣賣給銀行怎樣核算

企業將其所持有的外幣賣給銀行,銀行按當日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付給企業。由於“銀行存款(人民幣戶)是按實得人民幣記賬的,而“銀行存款(外幣戶)”等外幣賬戶是按當日市場匯價或當期期初市場匯價記賬的,由此而產生的買入價與市場匯價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科目。即借記“銀行存款(人民幣戶)”科目和“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外幣戶)”科目。有些不允許開立現匯賬戶的企業,取得的外幣收入必須及時地結售給銀行,從而成為外幣兌換業務。

例:某企業以業務發生日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率。3月15日出口產品,售價1000美元,當日的市場匯價為。$1=¥8.30。3月22日收到外匯並結售給銀行,當日市場匯價$1=¥8.35,銀行買入價為$1=¥8.32,實際收到人民幣8320元。則

3月15日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1000×8.3) 8300

貸:產品銷售收入8300

3月22日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1000×8.32) 8320

財務費用30

貸:應收賬款($1000×8.35) 8350

期末,對“應收賬款”科目按期末市場匯價進行調整,調整後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記入“財務費用”。在本例中,“應收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顯然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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