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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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安全生產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之一,受到全黨全社會的高度關注。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堅持安全發展,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並把安全生產納入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貫徹十七大精神,對於我們安監部門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意義重大。

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筆者做為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執法人員談幾點看法:

一、目前生產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是安全投入,隱患治理整改的主體,及時排查治理隱患有效防範事故,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職責,現實中有的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安全投入不足、對長期存在的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沒有排查治理和沒有登記建檔,沒有監測監控,沒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更是無從談起;有的企業無視法律法規,不顧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違法違規突擊生產,隱患四伏;有的企業拉攏腐蝕意志薄弱的執法人員,騙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落後淘汰的生產工藝,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二)個別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近年來,經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由於存在兩個“不適應”,即少數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與安全發展理念不相適應;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力量配備與日益繁重的工作不相適應,導致個別地方仍然存在著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不力,只重視事後處罰,不重視事前監督;只重視顯性隱患,不重視隱性隱患—監管瀆職的隱患、權力腐-敗的隱患、責任虛置的隱患。特別是有的地方安監部門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督工作仍至今仍是空白,對職業病的問題重視不夠,只把重點放在顯性的、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重特大事故和控制死亡人數等問題上。

(三)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阻力大,問題多。近年來,雖然我國在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方面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在落實中仍存在一些問題。現實中有些執法人員沒有按法定程式調查處理事故,沒有嚴格落實“四不放過”的事故處理原則。有的只要交罰款,一切就合法;有的打著“構建和諧社會”的幌子,低價處理《行政處罰決定書》,甚至有的地方和單位用實物代替罰款,為自己和小團體撈好處;有的執法人員為非法生產企業充當保護傘,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的事故隱患縱容包庇,導致發生惡性死亡事故;有的由憑藉行政權力非法干預中介活動,在安全評價和驗收中,將“事故隱患”貨幣化、福利化,社會反響十分強烈。

(四)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救援體系的長效機制不健全。現行的安全生產監管系統的體制是以塊為主,導致受地方利益的驅動干預,個別安監部門“輔業大於主業”,安全隱患“排查容易治理難”,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時大打折扣,特別是在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中,個別的地方領導非法干預,“四不放過”的事故處理原則只能成為“裝飾品”、“營養品”。同樣的原因連續發生不同性質的事故,只有在隱患變成事故後才用血的代價吸取教訓,隱患排查治理只能成為被動的臨時的應付性工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際操作性、演練性難以制度化、規範化。

(五)有些地方安全生產領域的行政審批權力太集中,導致權力與責任分離,安全基礎不牢。目前多數地方對特種作業資格、安全管理資格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經營資格都集中在省級安監部門審批,而這些人員的培訓、安全評價、驗收基本是市、縣安監機構做的,培訓質量如何?安全驗收的實際情況如何?安全培訓搞了沒有?負責發證的省級安監部門難以準確掌握,結果一旦出事,只能“誰發證,誰負責”,導致權、責分離,基礎安全工作不實。

二、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途徑

筆者認為,踐行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發展要求,必須做到幾個“應當”:

(一)應弄清安全生產的本質。安全生產本質的核心是,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它是安全生產最根本、最深刻的內涵,充分揭示了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導向性和目的性。它是我們黨和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本質,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在安全生產領域的體現。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應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社會發展與人的全面發展的關係,特別是對勞動者生命和健康的尊重,應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為和良心底線。

(二)應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準確的界定。生產安全事故的認定應遵循依法嚴格認定,堅持從實際出發,有利於保護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落實,消滅監管“盲點”,促進安全生產形勢好轉的原則。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從事生產活動或者經營活動的基本單元,既包括企業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單位、個人合夥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等其他生產經營主體;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單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單元。生產經營活動,既包括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非法的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事故,屬於生產安全事故。既不能盲目擴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範圍,更不能因死亡控制指標的超額而推委扯皮,把本屬於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藉故不去處理,縱容違法犯罪。

(三)應深刻分析事故多發的原因,明確工作的方向和措施。目前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礦山、建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几大高危行業,發生事故的原因,除客觀因素外,一些主觀人為因素不得不深思。如有的`單位在發生死亡事故,停產整改期間又發生新的死亡事故;有的地方竟然存在個別企業無證非法生產多年,有關部門只收費不管理,併發生致人傷殘事故,除了企業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未落實外,折射出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行業主管部門的越位、錯位和不到位。筆者認為應該實施三大措施:一是在安全生產監管主體,即政府層面,把加強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發展,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最大限度地給予法律保障,體制保障和政策支援,建立隱患治理和應急救援長效機制。二是在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即企業層面,把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作為企業生命和發展的根本,最大限度地實施科技興安,做到責任到位,培訓到位,管理到位,技術到位,投入到位。三是在勞動者自身層面,把安全生產和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作為自我發展、自我價值實現的根本基礎,最大限度地實現自主保安。

(四)應合理劃分行政審批權,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矗根據實際情況和現實需要下放行政審批權,汽車的駕照市級能審辦,特種作業資格及安全管理資格市級安監部門完全能依法辦理,這樣就權、責統一,避免推委影響安全基礎工作。安全培訓既要培訓執法物件,更要培訓執法主體;既要培訓職工,又要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使職業培訓和資格培訓有機結合。對特殊群體(勞教人員)和弱勢群體(農民工和傷殘人員)應零成本培訓。既要擴大培訓範圍和數量,更要注重培訓質量。特別是應通過對安監執法人員的培訓,實行持資格上崗制度,市、縣(區)安監機構分管業務的領導及全體執法人員逐步憑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上崗,根本上杜絕“法盲執法”、執-法-犯-法現象,使安全培訓工作由量的擴張達到質的飛躍。通過全方位、深層次、多角度、寬領域的安全宣傳、培訓提高全民素質,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援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主動性,增強預防和減少事故的能力,從而夯實安全生產的基矗

(五)應形成專家參與事故調查的制度,做到事故調查與處理相分離。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業、方方面面的技術知識,這就要求事故調查組成員必須有該行業的專家型人才。特別是事故調查組組長應是安全生產領域內的複合性人才(具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從而有效指揮、協調事故調查工作。在具體的事故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做到“四個公開”,即事故的基本情況要公開(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當事人的情況),事故調查處理的執法人員要公開,事故的處理決定(批覆)要公開,事故的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要公開。使事故的處理過程在陽光下操作。建立事故臺帳,做到立案審批,案件處理備案審查。嚴格按照法定程式,法定職責,法定時限,準確、靈活運用有關法律法規,做到程式合法,實體合法。事故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起到警示教育和振懾非法及違法的作用。現實中有些事故調查人員甚至個別調查組長不學無術,既不懂安全技術,也不懂法律,在事故調查中盲目蠻幹,調查程式非法,調查內容不實,調查的事故原因不準,導致無法落實整改措施,發生同樣的責任死亡事故。有的調查人員既調查事故,又處理事故,失去有效監督,難以客觀、公正處理事故。因此必須建立專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的長效機制,並且做到事故調查和處理分離,確保事故調查處理的準確、到位。

(六)應實施科技興安,嚴格責任追究,建立隱患治理和應急救援長效機制。安全生產的本質決定了安監執法人員執法的價值取向必須是注重社會效益。關愛生命,關注安全,不是出於壓力和督促,不是出於經濟效益,而是崇高的責任。為此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科技興安,開展科技公關,加大投入,採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在隱患的治理上應實行“事前追責”制,變事後分析和汲取教訓為事前防範,不僅排查生產經營單位的顯性隱患,更重要的是應排查治理由於體制、機制、腐-敗、潛規則等形成的隱性隱患。特別是應從嚴、從快加大對失職、瀆職導致發生責任事故人員和造成冤假錯案的執法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彰顯法律尊嚴,以儆效尤,引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在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上應科學規範、操作性強、實際應用價值高,並定期演練,不斷完善、提高。牢牢抓住事前的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後的科學、高效應急救援,用“科技”夯實安全基礎,用“行動”實現目標理想。將隱患排查整治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使應急救援預案始終成為安全的保護神,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督查和考核制度,實現隱患“排查—發現—消除—複查”閉環管理,促進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範化,完善政策措施,狠抓措施落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隱患治理落實到位。

(七)應理順安監管理體制,建立一支綜合素質過硬的安監執法隊伍。目前現行的管理體制由於受地方政府幹預較多,隱患的治理、事故的處理、責任的追究等都難以及時、準確到位。應實行安全監管垂直管理,減少干預,提高效率。並且成立安監繫統“註冊安全工程師”機構,儘快消除安監執法人員有“資格”難“註冊”的尷尬局面,使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的人員享受相應的技術職務工資,充分調動他們的學習、工作積極性。再好的法律,制度,政策要人去落實。所以執法人員的態度和能力至關重要,德才兼備是安監執法人員的基本要求。

作為安監執法人員首先必須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質和政治素質以及精湛的專業素質和淵博的法律知識。為此應建立具有四種意識的安監執法人員:

1.勤奮好學,換位思考的意識。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知識性、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作為執法人員只有學習,才能端正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只有學習,才能增強為人民服務本領。應該利用最新理論成果指導不斷變化的實踐,反覆換位思考,用良心和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努力為“弱失群體”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為依法辦案奠定基矗

2.勤於檢查,貴在落實的意識。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監管手段比較落後的情況下,作為安監執法人員應該在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安全生產的同時,盡力深入安全生產第一線,準確把握安全生產動態,科學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嚴格排查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措施落實。事實證明,絕大多數事故的發生存在主體、監管責任未落實,思想麻痺問題。現實中,有的執法人員對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只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沒有落實,導致執法人員前腳走,後腳發生死亡事故,所以只有優先排查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治理措施落實,才能確保安全。

3.依法辦案,執法為民的意識。做為安監執法人員,在日常的事故處理中,必須依法準確分析事故原因,客觀公正的進行責任劃分。特別是更應把保護勞動者生命、財產安全和職業健康作為自己幹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勞動者的合法切身利益。從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政治高度出發,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依法履行職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4.樂於奉獻,注重社會效益的意識。安全生產的本質決定了安監執法人員執法的價值取向必須是注重社會效益。因為只有端正執法態度,明確執法目的,才能真正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因此,安監執法人員應樂於奉獻,堅持注重社會效益的執法思想。

總之,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支撐,又需要全社會的共同支援。只有通過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的監管責任,按照“專家查隱患、企業抓整改、部門抓督查、政府抓督辦”,建立安全檢查責任制、落實企業隱患整改責任制,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整改和危險源監控的工作機制,形成有利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工作機制,在執法實踐過程中既要合法,更要合情、合理,慎重把握手中的自由裁量權,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規則,注重細節,超前預防,令行禁止敢管理,細針密線保平安,不斷增強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實踐中創新,在創新中揚棄,才能為安全發展的和諧社會奠定基礎,確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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