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總負責的崗位職責
專案負責人主要對整個工程專案的組織機構設定、成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經濟合同稽核簽字、財務等總負責。具體規定如下:
一、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總體協調與溝通;
二、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總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管理監督,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三、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總的`成本控制監督,各類經濟合同的稽核簽字,對專案成本支出稽核簽字;
四、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財務具體管理工作;
五、領導與組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質量安全計劃,領導專案質量安全體系的執行工作;
六、主持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的工作會議,對整個專案工程的問題處理和決定權;
七、依據專案管理手冊進行組織機構設定、人員聘任和職能分配;
八、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現場管理、預結算的管理監督;
九、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資料技術、材料的管理監督;
十、負責對整個專案工程的管理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