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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薪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對實現管理目標所採取的組織,控制,協調,反饋等活動所依據的規範形式的總和。本文為房地產薪酬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房地產薪酬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對員工薪酬的管理,確定對內具有等級性,對外具有競爭性的薪酬政策,使員工的薪資確定及資金支付有合理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易崗易薪。

一、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薪資有以下5種制式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二、薪資基本構成

第5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固定工資。標準為:總經理8000元,副總經理5000元,中層正職為3500元,副職為3000元,主辦科員為2000元,一般員工1500元。

第6條職歷工資職歷工資根據公司員工所擔任職務的責任輕重核定固定標準。同時,為鼓勵員工掌握技能,凡有職稱的人員也可享受相應的職歷工資。

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享受職務工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級員工薪酬管理的.各項事宜。

員工對應的職歷工資標準如下:類別初級工中級工職高階工級技師初級職稱主管100150200260高階技師中級職稱部門副職320高階職稱部門正職380工人序列職稱序列職務序列職務工資員工按孰高原則確定相應的職務工資。

第7條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為浮動工資,根據各工作崗位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定,達到標準者按規定發放,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具體按“**房地產有限公司績效考核細則”“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的有關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標準:1000元/人。

第8條加班工資公司規定,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加班的,必須經所屬負責人批准,依據考勤計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時長在2小時以內原則不視作加班,加班時長2—4.5小時為加班半天,加班時長在4.5—8小時為加班一天,標準按國家規定計算。

1、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

2、有職務工資的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駕駛員因工作性質也不另計加班工資。2.以下兩種情況不屬於加班。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不屬於加班。②員工因公出差,除法定節假日之外,其餘非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第9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來確定(按每年10元遞增,從每年一月份起)。

第10條津貼

1、誤餐補貼按總公司同等標準發放。

2、其他津貼根據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可以固定形式發放,也可為短期不固定津貼。

第11條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期內容(員工崗位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初步統計,再提交績效考評小組評議,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後決定。達到考核標準者按規定發放崗位技能工資,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

第12條年終獎金

1.公司在年度內完成了總公司下達公司的目標任務,高管人員按厂部制定的考核標準計發。

2、公司內部簽訂“年度目標考核責任書”的部門,考評小組根據考核標準結算年終獎金,未完成年度任務者不計獎金。

3.如有特殊嘉獎事項,由考評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第13條公司的薪資發放分二次進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津貼類為每月的18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第14條員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為3500元,即收入超過3500部分為應納稅所得,可免稅專案為基本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等專案。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15條

第16條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使工資超領時,應立即歸還自發薪之日起半年內,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時,可

三、假期計薪方法

第17條員工可帶薪享有以下假期。

1.國家規定的雙休日。2.國家法定的節日。3.年休假,具體標準按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4.婚假,生育等福利假期,具體規定及天數參照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5.公假,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或經公司批准參加培訓。超出額。否則,可以在下月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工資請求權,過期未行使時,則視為棄權。

第18條事假計薪辦法1.經稽核同意後,員工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扣除事假工資。2.工資扣發標準扣發工資額=(工資總額÷21.75)×本月累計事假天數。第19條曠工計薪辦法1.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獎50%;曠工2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並扣除部份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扣除標準=(基本工資÷21.75)×本月曠工天數。2.曠工天數超過6天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可作解聘處理。

第20條病假計薪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上需要停止工作的,可憑醫院有關證明申請病假。2.正式員工病假15天以內(含15天)基本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每天5%扣除,直至扣完;超過15天以上發50%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扣;試用期員工病假期間扣除全額工資。3.正式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向綜合部申請辦理該員工的停薪留職手續,並代其申請勞保醫療或意外傷害險的給付。4.員工因公受傷的,病假期發放全額基本工資。

第21條探親假計薪辦法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正式員工,其父母雙方或配偶不在本地的,經本人申請,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受探親假。2.異地招聘員工,短期合同工不享受探親假待遇。3.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22條計劃生育方假期的計薪辦法1.員工可根據在關規定享受喪假,產假,陪產假。請假前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2.喪假,產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

四、其他計薪方法

第23條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其工資按日計算。1.新聘未滿一個月者。

2.離職或遭解僱者。3.停職而復職且未滿一個月者。4.其他。第24條按日計算工資1.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1,2,4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2.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3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應出勤日數—停職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第25條試用期的工資試用期的員工工資,原則上按工資核定總額的80%發放。重要崗位可考慮試用期即全額發放,但試用期間不享受部分公司補充福利專案。

五、社會保險,公積金的繳納社會保險,

第26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1.公司綜合部根據總廠同類職工同等額度,為員工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綜合部將從員工工資中按照國家規定比例直接扣除員工應繳納的部分。

第27條員工在被解聘或辭職得到批准後,應先交清公司發放的所有物品及保管的資料,並做好工作交接,然後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最後方可辦理退保手續。

第28條自員工離職之日起,公司將不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等。員工可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等轉移手續,將社保關係等從公司轉到新就職的企業。

六、附則

第29條本制度由綜合部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30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頒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