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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五包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門前五包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責任單位:龍鳳鎮政府“門前五包”工作領導小組。 責 任 人:承辦人、分管副鎮長。

二、權力行使依據

執行《大慶市市區實行“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之規定。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督導檢查本轄區內“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是與轄區內責任單位及個人簽訂“門前五包”責任狀,並進行日常巡查和督促落實,每月將轄區內“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區城市管理部門。二是大力宣傳“門前五包”責任制,並對責任單位及個人落實“門前五包”情況進行考核、記錄。三是對“門前五包”責任單位及個人履責中的有關問題按有關規定或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在“門前五包”責任區內,責任單位及個人履行“門前五包”責任不影響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該區進行行政執法。

三、檢查範圍及標準

(一)包環境衛生:

1.沿街責任單位實行垃圾袋裝化,按規定時間、地點投放垃圾。

2.冬季及時清掃責任區內積雪。

(二)包城市市容:

1.綠地、花壇內無亂堆亂放現象。

2.門前樹木無釘掛物品。

3.按照城市管理部門要求,適當擺設盆花盆景,栽植花草。

4.高層建築、視窗地帶、標誌性建(構)築物、大型戶外廣告、門牌字匾應當按要求安裝亮化設施並符合街景容貌要求。

5.按照城市管理部門規定時間開啟亮化設施。

6.及時維修、更新直至拆除影響市容景觀的亮化設施,保持亮化設施整潔、完好,做到字跡清晰、圖案光亮、顯示完整。

7.臨街牆面應保持美觀整潔。及時進行維修或粉刷,色彩應符合城市街景規劃要求。

8.臨街殘牆斷壁應及時整修或拆除。

9.節慶、婚慶、開業等經城市管理部門審批設定的條幅、氣球、彩虹氣模、空飄物、廣告彩旗等,應當整齊、美觀、安全,並按時清除。

(三)包公共秩序:

1.不得擅自在店外設定攤點或允許他人設定攤點,在責任區內有擺設攤點的要及時制止,不聽勸阻的,要向城-管部門舉報。

2.沿街責任單位及個人嚴禁佔用場地或在建築前域內堆放物料,影響通行;嚴禁佔道經營(加工、維修、洗車),嚴禁在建(構)築物上懸掛、晾晒各類物品。

3.臨街建築物頂部不得堆放雜物和擅自搭建臨時棚亭

4.保持臨街立面、牆面、附屬設施、屋頂容貌整潔美觀,無亂貼、亂畫、亂掛現象。及時清除亂貼、亂畫等各類小廣告。

5.車輛停放要進線入架,方向統一,整齊美觀。

(四)包公用設施:

1.及時制止損壞小區桌椅、健身器械、護欄、垃圾箱

等公共設施行為,並向城市管理部門或物業管理單位舉報。

2.發現責任區內的公用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給予修復。

3.監督在責任區內的施工單位及時修復破損路面,保持路面平坦整潔、設施完好。

(五)包舉報監督:

責任單位及個人對在責任區內有違反城市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說、制止,對於不聽從勸阻的要向所在區域的城市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四、決定

承辦人稽核並起草初步意見,副鎮長會審後報鎮長稽核,並召開領導小組會集體研究核稿,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

問題,能夠當場整改的,責令被檢查人當場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向城市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五、公開公示

監督檢查結果在龍鳳鎮政府長期公示。

六、時限

每月檢查一次。

七、監督檢查

執行《龍鳳區規範權力執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

八、責任追究

執行《龍鳳區規範權力執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

“門前五包”監督檢查工作流程

門前五包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篇2]

城區三街道一鎮一鄉,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第三屆寧德世界地質公園文化旅遊節動員大會精神和市城-管委《關於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整頓治理活動的通知》(安城-管委〔2017〕06號)檔案要求,為營造祥和、文明、整潔有序的城鄉環境,確保文化旅遊節活動順利進行,經研究,對進一步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門前五包”的`責任內容

(一)包淨化:達到門前環境整潔,無亂倒垃圾,無亂潑汙水,無亂丟汙物,無隨地便溺,無人畜糞便,無焚燒落葉、根草等廢棄物行為,不得移動、損壞環衛等設施。

(二)包綠化:按照綠地養護質量變準,管護好門前綠地、樹木和綠化設施,不得向綠地、樹坑內潑汙水,不踐踏花草、攀折樹木,及時制止破壞綠地設施、砍伐損壞花草樹木和擅自佔用,汙染綠地的行為。

(三)包亮化:高層建設、視窗地帶、標誌性建(物)築物、大型戶外廣告、門牌字匾應當按要求安裝亮化設施。

(四)包美化:保持臨街立面、牆面、附屬設施、屋頂容貌整潔美觀,無亂貼、亂畫、亂掛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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