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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廣東省社保轉移主要是由省內社保轉移和跨省社保轉移組成,其中廣東省跨省社保轉移流程分為省外轉移到廣東省社保流程和廣東省社保轉移到省外流程,那麼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流程是什麼?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一、省內社保轉移基本原則

(一)權利義務對應原則。參保人在各參保地按規定參保繳費,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本人繳費情況按規定計發。

(二)責任共擔原則。各參保地要負責保管好參保人的參保繳費資訊,分段計算應承擔的養老待遇支付責任。

二、省內社保轉移適用物件

(一)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適用本辦法。

(二)參保人跨省(區、市)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係並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四、省內社保轉移賬戶轉移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五、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與發放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稽核手續併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六、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在省內不同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水平,分段計算,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準執行。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準執行。

(一)省內其他社保機構轉移至廣東省社保局:

1.適用條件。

現在省社保局參保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最後參保地屬省社保局的參保人員。

2.所需資料。

(1)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申請書(一式一份)。

(2)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

(3)參保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如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及委託書。

(4)廣東省社保局出具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和轉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資訊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平臺交換資料。

3.注意事項。

(1)轉入基金含一次性補繳基金(如早期離開國有企業補繳、離開機關事業單位補繳等)的,需同時提供辦理一次性補繳業務的稽核資料。

(2)轉入基金與省直繳費有重複的,同時應辦理重複繳退款手續,提供《轉入重複繳費退款申請表》和參保人在四大國有銀行開設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需說明銀行卡的開戶銀行支行名稱)的影印件。

(二)廣東省社保局轉移至省內其他社保機構:

1.所需資料。

(1)參保人可以在廣東省社保局網站自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到廣東省社保局前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歷史資訊稽核申報表。

(3)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和廣東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資訊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平臺交換資料。

2.注意事項

(1)參保人應先在地稅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再到省社保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申請人到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2)申報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業務前,須檢查有無欠繳社保費,如有欠費,須先結清所有欠費後才予申請轉出業務。

(3)需要稽核歷史資訊的參保人,應憑廣東省社保局出具的《歷史資訊稽核業務協辦函》到檔案管理部門影印檔案資料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在省社保局開具《參保憑證》十個工作日後將檔案資料影印件提交廣東省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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