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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祕書長崗位工作職責四篇

  篇一:商會祕書長崗位職責

一、全面負責商會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商會祕書長崗位工作職責四篇

二、負責商會組織結構的設定或管理體系的建立;

三、建立健全商會社會活動的評定、議事規則和辦法及制度;

四、組織管理團隊,廣泛吸收理事、會員單位並擬定會費;

五、廣泛參與社會活動,增進商會與政府、事業單位、各工商界、工商聯及各類商會的溝通與關係;

六、協助會長制定商會的宗旨、方針、目標及戰略規劃;

七、協助會長處理商會重大事件並增進商會信譽保障體系的建設;

八、加強商會的社會責任和形象,併為會員單位提供交流與發展的廣泛平臺;

九、提升其作為會員單位與工商聯或政府溝通與聯絡的橋樑作用。

  篇二:商會祕書長崗位職責

1、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做好商會日常工作;

2、督促檢查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3、收集傾聽會員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所反映的要求和建議,及時向會長彙報,並提出初步建議,根據具體,提交會長辦公會議研究解決;

4、代表商會參加有關會議的活動,向區、市有關部門反映有關意見和建議;

5、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6、負責商會與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7、組織實施本會會長辦公會、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8、組織擬訂本會的工作報告、計劃、總結、決議等檔案材料工作;

9、審閱來往公文,簽署意見,並檢查處理結果;

10、稽核修改商會檔案、簡報、會刊及大事記等材料工作。

1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地方的有關政策法令,並及時傳達到相關領導、會員及會員企業單位;

12、負責考察瞭解新增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理事,提交有關會議討論通過;

13、負責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的籌備工作;

14、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按時上下班,每日進行簽到。(早8:30到下午5:30)

  篇三:商會祕書長崗位工作職責

一、主持商會祕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聽從會長指揮,落實會長指示,及時準確與副會長溝通;

三、協助會長抓好商會的日常工作,對階段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瞭解彙總,上報商會領導,並提出意見與建議;

四、根據工作計劃,督辦檢查完成情況;

五、負責會員服務,商會聯絡、宣傳教育;

六、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各類相關的評比活動;

七、組織安排並實施商會的政治、業務等各種學習、培訓;

八、組織會員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九、負責督辦行業抱團發展小組開展工作;

十、負責抓好商會各種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十一、幫助會員企業引進各類人才;

十二、為會員企業參加各類會展,技術交流,技術合作牽線搭橋;

十三、為企業幫助提供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

十四、為會長辦公會、理事會和會員大會作好籌備組織工作。

  篇四:商會崗位職責_

 一、會長的崗位職責

1、負責主持商會的全面工作;

2、負責商會的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商會工作的決策;

3、代表商會簽署有關法律檔案。負責對會議形成的檔案、決議、決定進行簽發的工作;

4、負責對商會的決議、決定、規章制度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負責對商會理事、副會長、執行副會長的提名工作;

6、決定專職人員中的中層幹部以上人員的聘請與辭退;

7、負責商會重大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經費審批工作;

8、負責收支憑證及財務報表的審籤;

9、負責與政府有關領導的`聯誼及其接待工作;

10、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議、會長辦公會議和會長辦公(擴大)會議;

11、負責在每年的會員大會上做年度工作報告;

12、作為本商會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商會,對內負領導責任;

二、執行會長崗位職責:

1、接受並完成會長所分配工作及委託事項;

2、會長不在時行使會長職權;

3、參加會長辦公會議、理事會議、會員大會,行使表決權;

4、貫徹執行各會議決議;

5、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常務副會長崗位職責:

1、協助會長及執行會長的工作;

2、參與會長研究、商討商會的發展、工作改革課題;

3、研究、完善會長提出的機構設定變動、人事任命議案;

4、研究決定人員聘任(包括名譽會長、顧問、僱員等);

5、研究、決定重大活動和購置開支事項;

6、審議(包括各級領導)提出的各種動議、工作設想、規章制度的修改稿、工作報告、財務報告,提交有關會議研究確認;

7、完成分管的工作並履行相關的職責;

 四、副會長崗位職責:

1、接受並完成會長、執行會長所分配工作及委託事項;

2、參加理事會議、會員大會,行使表決權;

3、模範貫徹執行各會議決議;

4、完成會長、執行副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5、爭做商會會員的帶頭人,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加強商會的凝聚力;

  五、祕書長崗位職責

祕書長在會長領導下主持祕書處全面工作:

1、主持本商會辦事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本商會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祕書處下屬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和各經濟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負責祕書處及其下屬實體機構普通工作人員的選聘和解聘工作;

4、處理職權範圍內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日常事務。

須由會長授權的職責:

1、制訂商會的年度工作計劃;

2、決定商會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及實體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3、決定下屬機構的組織架構和人員編制,及下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4、討論通過商會及所屬分支機構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授權管理制度等;

5、組織編寫商會對外協作方案;

6、負責會費收取標準的擬訂;

7、代表商會起草的重要檔案;

8、對外簽訂金額在( —— )元以上的合同或協議;

9、本會與相關機構建立友好關係及進行經濟合作的事項;

10、對新增理事以上職務人員的考察;

11、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12、商會特殊薪酬人才的引進、任免事項;

13、祕書長個人的費用報銷;

14、其他有關事項。

 六、理事崗位職責

1、建立並維護商會這一法律實體,瞭解章程中的各項規定。

2、作為會員利益的託管人,確保資產的安全,保證服務、活動、專案的質量,並努力維護商會的聲望和信譽。

3、確保商會的宗旨,目標和政策符合時代要求並認真貫徹執行,對主要設施和資源進行評估和監管。

4、對管理層和資金的使用提出具體要求,尋求會員和社會的支援,保證理事會和委員會會議的效率。

5、就商會的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6、防範未授權行為的發生。審閱報告、職員業績及標準,並把報告提交給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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