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職場/列表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通用17篇)

導語:電器裝置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的內容,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通用17篇)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

一、配電室除值班電工和專職技術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配電室內。

二、配電室的門窗應裝設鐵皮和百葉窗,人員出入要隨手關門,防止小動物進入,發生事故。

三、電器裝置禁止超負荷使用或帶病運轉。

四、保證變壓器內油位適宜。

五、每日應對配電室進行一次巡視檢查,在夏季高溫季節的負荷高峰時段,應對配電室重點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視檢查的次數。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搞好環境衛生,嚴禁在配電間吸菸。

七、保持室內整潔,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雜物。但下列物品除外:

1. 必備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靴、絕緣棒、臨時接地線等)

2. 電工專用工具及備件

八、配置滅火器材,置於合適、方便的位置。掌握“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滅火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撲救起初火災,會報火警)。

九、配電室負責人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作好記錄。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2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裝置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裝置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4、不論高壓裝置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綠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7、與供電單位或使用者《排程員)聯絡,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複核對無誤,並且將聯絡內容和聯絡人姓名作好記錄。

8、停電拉閘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9、高壓裝置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並由對裝置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人。遠方控制或隔牆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

10、用絕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拉合高壓刀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11、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上。

12、電氣裝置停電後,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裝置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3、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檢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並交待附近帶電裝置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後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14、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撒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並共同檢查,然後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後,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裝置合閘送電。

15、高壓裝置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小於0.35米必須停電。距離大於0.35米但小於0.7米裝置必須在與帶電部門不小於0.35的距離處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7、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並且合格的險驗電器,在檢修裝置時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裝置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裝置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8、當驗明裝置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裝置導體接地並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裝置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並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並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19、在電容器迴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後接地。

20、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裝置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21、線路或使用者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採取安全措施,然後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並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後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22、在帶電裝置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裝置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3、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電器。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24、低壓裝置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並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

25、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並站在絕緣墊上。

26、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值班人員應不經聯絡立即斷開有關裝置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3

批准:XX

稽核:XX

制定:XX

第一節

巡迴檢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條

巡檢人員必須認真地定時、定點、按巡視路線進行巡視檢查,對裝置異常狀態要做到及時發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做好記錄,並向有關上級彙報。

第2條

遇到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

1、裝置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2、裝置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後重新投入系統執行;

3、新安裝的裝置加入系統執行;

4、裝置缺陷近期有發展時;

5、惡劣氣候、事故跳閘和裝置執行中有可疑的現象時;

6、根據上級的批示,增加巡視時。

第3條

單人巡視時,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第4條

巡視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裝置安全情況,應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第5條

專職技術人員應進行定期巡視,巡視週期為每週一次。

第6條

通過巡檢對變電所裝置執行工作狀態進行分析,摸索規律,找出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條

易燃易爆物品,應放在指定地點或專用倉庫保管,嚴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條

變電所應特別劃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負責人,並有消

防部位平面圖。

第二節

裝置驗收制度

第9條

凡新建、擴建、大小修、予試的一、二次變電裝置,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手續完備,方能投入系統執行。

第10條

凡新建、擴建、大小修、予試的裝置驗收,均按部頒及有關規程規定的技術標準進行。

第11條

裝置的安裝或檢修,在施工過程中,需要中間驗收時,變電所負責人應指定專人配合進行,其隱蔽部分,施工單位應做好記錄;中間驗收專案,應由變電所負責人與施工檢修單位共同商定。

第12條

大小修、予試繼電保護、儀表校驗後,由有關修、試人員將情況記入記錄簿中,並註明是否投入執行,無疑後方可辦理完工手續。

第三節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第13條

執行中的變電裝置發生異常,雖然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執行,均稱為裝置缺陷,缺陷可分兩大類:

1、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裝置有嚴重威脅,不及時處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對執行雖有影響但尚能堅持執行者。

第14條

有關人員發現裝置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向有關上級彙報。發現嚴重缺陷時,股長應及時組織消除或採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並督促儘快處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修理計劃。

第15條

消除重大裝置缺陷遇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絡,請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第16條

部門領導應經常檢查裝置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儘快處理。

第四節

執行維護工作制度

第17條

裝置人員除正常工作外,應按本地區情況,制定所內定期維護專案週期表,如:控制盤清掃;訊號更換;交直流熔絲的定期檢查;裝置標誌的更新、修改;電纜溝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條

除按定期維護專案外,各所應結合本地區氣象、環境、裝置情況,執行規律等制定本所的維護計劃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維護週期表。

第19條

高壓裝置在倒閘操作和檢修時,必須填寫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第20條

變電所應根據有關規定儲備備品備件、消耗材料並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第21條

根據工作需要,變電所應備足各種合格的安全用具、儀表、防護用具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

第22條

現場設定各種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員應掌握使用方法並定期演習,經常保持完好。

第23條

變電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鹼性物品等,應放置專門場所,並明確管理人員,制定管理措施。

第五節

技術管理制度

第24條

變電所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裝置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1、裝置製造廠家使用說明書;

2、出廠試驗記錄;

3、安裝交接有關資料;

4、改進、大小修施工記錄及竣工報告;

5、歷年大修及定期預防性試驗報告;

6、裝置事故、障礙及執行分析專題報告;

7、裝置發生的嚴重缺陷、移動情況及改造記錄。

第25條

變電所的裝置或結線如有變化,其圖紙、模擬圖板和技術檔案應及時進行修正。

第26條

變電所裝置、線路名稱及執行編號必須統一,並應經裝置科批准。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4

一、室內不準堆設雜物,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間門前保證暢通。

二、非機房人員未經同意,一律不準入內,有關人員進配電間例行公事需登記。

三、保證室內通風良好,以免室溫升高而影響電氣裝置正常執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動物侵入配電間,避免配電間事故的發生。

四、當班人員必須堅持崗位,熟悉所管轄範圍內的電氣裝置效能及運轉狀況;認真巡視檢查並能準確熟練地進行倒閘操作及事故處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通過有關方面進行檢修。

五、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裡有數。

六、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不能讓有嚴重缺陷的高壓電器裝置帶病執行。

七、值班人員使用的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器等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及試驗,並做好記錄,不合格不準使用。

八、高壓裝置的送電與切斷,需在有一人監督的情況下操作,操作完畢掛上“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字牌。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5

為了搞好裝置庫的管理,特制定裝置庫庫房管理制度:

一、我礦機電裝置的入庫、驗收、保管、領取、發放等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二、各單位領取裝置時,必須辦理領用裝置申請單,手續齊全後方可辦理。

三、如遇到應急等特殊情況,機電管理部分管副部長、部長或機電副礦長不在礦時,要先電話批准同意,由機電管理部值班長臨時簽字批准。三天內把手續補齊。

四、裝置庫管理員要對庫存裝置,分別建立出入臺賬,保證裝置的管理有序。

五、裝置庫內行車除行車司機外,任何人不允許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對崗位司機個人罰款500元。

六、所有裝置裝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單位負責。

七、裝置庫內要配齊消防滅火器材。

八、拆庫存整套裝置當配件時,必須經機電副礦長、機電管理部部長同意簽字後,才可進行拆卸,領用方必須簽字,並且儘快領取配件補齊(誰拆誰補),超過一週的按拆件2倍扣款進行處罰。發放裝置的保管員,要跟蹤落實,直到將裝置恢復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電焊。對違反規定者每次對庫房保管員罰款50元。

十、對有作業任務需進入裝置庫及院內的車輛要先徵得裝置庫人員的同意,對野蠻進入車輛每車次罰款100元,對進入的車輛不及時組織裝卸車的每車次罰款50元。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6

配電房管理制度: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操作規程和完全生產規則,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裝置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裝置,確保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檢視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菸。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裝置。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裝置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效能。

八、沒有經過領導批准,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複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負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門,突發性停電事故要應打電話向使用部門做出解釋。

十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巡迴記錄和交接班制度。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7

為了加強對學校用電的安全,確保學校供電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1、配電室值班電工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實行持證上崗,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

2、值班電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崗位,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氣執行管理制度》。

3、加強對執行情況的巡視檢查,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並詳細記錄,無法消除缺陷和不安全苗頭要報告。

4、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配電室,任何人不準備在室內吸菸、睡覺、會客。

5、保持室內整潔、乾燥、通風良好,經常性消除配電盤及各種儀器上的粉塵、汙物。

6、電氣裝置和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的絕緣狀態,防止短路出現而發生火災苗頭。

7、消防器材周圍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雜物。

8、發現火災苗頭應及時撲救,並報告。如校區內發生火災時,配電室人員應立即拉斷總閘,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8

1、變壓器房、高壓電房及房內的電櫃、電箱平時應鎖閉,房間內各種開關應標誌清晰。

2、配電房內每週清掃一次,嚴禁吸菸、堆放雜物。

3、裝置科專人每週一次檢查內部裝置,發現異常立刻維修

4、裝置科根據計劃定期保養配電房內設施,重點做好裝置清潔和堅固接線端子。

5、配電房的裝置正常執行時,非值班人員不得入內,若要進入則需經裝置主管同意,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進入變配電室。

6、變配電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消防器材齊全,禁止吸菸。

7、值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交接班,值班員未辦完交接手續時,不得擅離崗位。在處理事故時,不得交接班。如事故一時難於處理完畢,由交班人員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9

本制度用於規範配電室的管理,保證配送電裝置的正常執行,本制度適用與某廠203配電室、空分配電室和壓縮配電室。

1、嚴格遵守國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類相關電氣管理制度和標準,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

2、啟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裝置,必須和二廠3萬5千伏負責人進行電話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操作,同時做好啟停記錄。

3、不得隨意修改綜保、軟起、保護器、變頻器等儀器儀表的引數,高壓櫃和變壓器綜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廠3萬5千伏變電站指派人員(或工段長以上人員在指派人員的授權下)設定、修改、記錄且簽字確認,並經由裝備處批准後檔案室備案;其它引數的設定由工段長以上人員批准,主修以上人員修改並做好記錄。

4、非電氣工作人員禁止隨便進入配電室,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須經安監科安全教育後,在生產部或電氣工作人員負責人指導下,方可進入,對外單位派來支援和配合工作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由現場工作負責人介紹現場電氣裝置執行情況以及有關安全措施。

5、帶有計量裝置的配電櫃,其計量裝置要滿足要求,計量裝置的試驗、校驗應由有資質的電業部門負責。

6、變配電室內應備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備品:

(1)各種安全用具,臨時接地線,各種標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絕緣靴等安全防護品。

(3)手電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絲管、熔絲、瓷瓶瓷套管、常用開關、隔離開關及負荷開關等常用備品。

(6)照明及訊號指示用的各種燈泡及其它附件。

7、工作人員應每天對裝置巡視,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對重大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

8、巡視工作可一人進行,但不準做與巡視無關的其它工作。

9、配電室配電櫃的訊號迴路訊號燈、光字牌、電鈴及電鐘應顯示準確、工作可靠。

10、配電室、配電裝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電器,外殼要可靠接地,接地電阻要求≤5Ω。

11、禁止在本配電室所不能控制的電氣裝置上進行工作及掛臨時地線。

12、工作前應做好準備,停電、放電、裝設地線、裝設或懸掛標示牌。工作完畢後清掃現場,核查人員檢查無誤後方可拆除臨時地線,撤離人員後才可試執行(試執行時間72小時)。

13、配電裝置至少每季度應停電清掃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14、工作人員進出配電室時,應隨手關門,以防止小動物進入室內造成事故。

15、應保證配電室內的門窗完整,開閉靈活,普通和事故照明應完整齊全,房屋不漏雨水,電纜溝無進水等。

16、配電室內,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雜物,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

17、配電室配置的電話等其它裝置不得移作它用。

18、配電室工作人員應恪盡職守,加強團結,同心同德地維護好配電室的一切裝置和設施。

19、配電室有權對違反用電規則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處理,並報上級備案。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0

1配電室未設定警示標誌。安全隱患:易導致非配電室管理人員誤入,引起人身傷害等意外事故的發生。

2開關櫃操作地面未鋪設絕緣膠墊隱患危害:易導致操作、維修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地從而發生觸電事故。

3配電室出入口無擋板。隱患危害:當遭遇內澇情況時,擋板能夠很好的防止水流進入配電室。同時,擋板也能很好的隔絕老鼠等小動物的進入,避免動物啃咬造成的漏電和短路事故。

4配電室門開啟方向錯誤,材質不符合要求。隱患危害:當配電室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時,向內開啟的門將為人員的逃生增加阻礙,材質不達標則會在人員逃生過程中增加觸電風險。

5配電室外開窗戶未設定紗窗。隱患危害:紗窗能夠很好的阻擋飛蟲的'進入,避免飛蟲造成的裝置短路事故的發生。

6絕緣墊積灰。隱患危害:絕緣墊和絕緣檯應經常保持清潔,無損傷。絕緣墊有大量灰塵或者有破損,同樣會導致操作人員接地,引發觸電事故。

7電纜溝蓋板不全,溝內積灰。隱患危害:電纜溝蓋板應齊全,溝內乾淨。容易引發操作人員的意外墜落及觸電事故。

8應急照明無效。隱患危害:室的正常照明和應急照明應完整齊全。如果配電室在夜間發生安全事故,急需立即搶修時,應急安全照明就是搶修人員工作的第一條件。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1

1、配電房設定在爆炸材料庫危險區外。

2、配電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屬物品。

3、供電系統配電房應安裝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

4、配電房的門應加鎖、非電工人員嚴禁入內。

5、配電房的操作按鈕應編號,註明供電用途。

6、務必有停、送電標誌和鎖緊裝置。

7、配電房應用不燃物建築。

8、配電房的配電廂,配電櫃務必絕緣,無漏電現象。

9、隔離開關與主開關之間應有可靠的機械或電氣閉鎖。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2

第一條為規範配電系統管理,保障公司辦公與動力裝置安全可靠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配電室和配電系統的日常管理部門,電工負責配電系統的操作管理。

第三條一般規定

1、配電室應門窗齊全,設在建築物首層的配電室窗戶應裝設護欄,配電室門應加鎖,在門窗上設定警示標誌。

2、配電室嚴禁堆放物料,更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臨時或長期存放室內。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備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靴、臨時接地線)

2.2日常清潔所必需的用具(如:掃把、墩布、抹布等)

2.3電工專用工具及備件

2.4消防器材

3、持續配電室內外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到配電櫃無積塵,室內無堆物、積水。

4、低壓配電櫃前地面(雙面維護的櫃前後地面)應鋪設寬度1米等長的橡膠絕緣墊、配電櫃上開關手柄或按鈕、指示燈,儀表下方應標籤或文字標註名稱。

5、除供電部門有關人員及上級主管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確需進入應經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並應有電工跟隨、監護,嚴禁在配電室內吸菸及長時間逗留。

6、其它配電線路、設施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條配電室的日常巡視檢查

1、配電室應按規定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在夏季高溫季節和負荷高峰時段,應對配電室重點部位增加巡視檢查的次數。

2、巡視檢查的主要資料如下:

2.1各儀表、訊號裝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導線、開關、接觸器、接線端子等有無過熱及打火現象。

2.3電氣裝置的工作噪音有無明顯增加和有無異常聲音。

2.4對配電裝置與儀表表面進行清潔,對室內環境進行清掃。

2.5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第五條配電系統的定期檢查及維護

電工應按月或季度對配電系統進行檢修,時間應安排在不影響辦公及生產的狀況下,並應提前向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要資料如下:

1、檢查配電室開關、接觸器觸點的使用狀況,必要時修復或更換。

2、檢查配電室緊固接線端子與導線接頭,如過熱氧化嚴重時應修復。

3、檢查配電室導線,個性是導線出入管口處的絕緣是否完好。

4、檢查配電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電線路和裝置的檢查。

第六條每年汛期和冬季來臨之前,對配電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資料為:

1、電纜溝進戶保護管的密封狀況。

2、門窗密封狀況,做好防雨、防風、防塵工作。

3、有無小動物鑽入配電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勢較低的配電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無倒灌的可能。

5、配電室有無漏水的可能。

第七條如有緊急停電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並隨即向上級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

第八條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對配電室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做好相關記錄。

2、電工要加強巡視,注意觀察電壓負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3、配電室內嚴禁吸菸。

4、配電室務必配備足夠適用於電氣線路或裝置的滅火器材並保證其完好有效。

5、配電室內應持續環境清潔,無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堆放雜物。

6、主管領導或部門應定期對配電室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安全隱患,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職責人員進行批評和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3

1、供電運作和維修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電室的值班員必須熟悉電氣裝置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操作程式與規章制度。

2.配送電建立24小時執行值班制度,對高壓配電裝置進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視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部門領導。

3.配電裝置由專職人員管理和值班,配電裝置的停送電由值班電工操作,非值班電工禁止操作,值班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供電線路嚴禁超載供電,配電房內禁止亂接線路。

5.停電時,應提前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實施,恢復送電時在確認供電線路正常,電氣裝置完好後方可送電。

6.配電室內消防設施應確保完好,並有手持式氣體滅火器,注意防止小動物進入,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外來人員須經部門領導同意許可方可進入,並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工作。

7.加強日常維護、檢修,保證配電室內照明、應急照明設施等裝置完好。

8.市電停電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發電機組,同時與供電部門取得聯絡。

9.執行過程中,分路開關跳閘,先查明原因,可試送一次,若不成功則不能再送應報告上級領導,排除故障後才能送電。

10.系統和裝置在執行或檢修時,應做好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11.保持配電室的清潔衛生和乾燥。

12.值班時間內嚴禁幹私事,必須認真監視並注意裝置有無異常響聲和氣味,一旦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並加以記載存檔。

13.值班人員須按時將系統和裝置進行巡視檢查,認真詳細地填寫執行記錄,在書寫執行記錄時應做到字跡清楚。

14.負責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4

一、 嚴禁非電工拆裝和檢修電氣線路、裝置。

二、配電箱周圍不得堆放雜物,金屬圍欄是否完整,金屬圍欄的保護零線壓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電工每天對配電箱巡視檢查至少2次。

四、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導線絕緣有無過熱、破損。

五、檢查配電箱內各電氣元件是否完好無損。

六、檢查配電箱電氣接線系統圖,各開關所標迴路是否正確,標識明確。

七、停用的裝置及送出電源迴路必須拉閘斷電、上鎖。

八、正常情況下每週對配電箱清掃除塵2次。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5

1.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設定

(1)設定原則。現場應設總配電箱(或配電室),總配電箱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裝置。

施工現場的照明配電宜與動力配電分別設定,各自自成獨立配電系統,以不致因動力停電或電氣故障而影響照明。

(2)位置選擇與環境條件。總配電箱是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的總樞紐,其裝設位置應考慮便於電源引入、靠近負荷中心、減少配電線路、縮短配電距離等因素綜合確定。

分配電箱則應設定在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用電裝置的距離應不大於3m。

配電箱、開關箱的周圍環境應保障箱內開關電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電箱、開關箱周圍的空間條件,則應保證足夠的工作場地和通道,不應放置有礙操作、維修和對電氣線路有操作損傷的雜物,不應有灌木、雜草叢生。

2.配電箱與開關箱的電器選擇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能保證在正常或故障情況下可靠地分斷電路,在漏電的情況下可靠地使漏電裝置脫離電源,在維修時有明確可見的電源分斷點。為此,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器選擇應遵循下述各項原則:

(1)所有開關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不論是選用新電器,還是使用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動作可靠、絕緣良好,嚴禁使用破、損電器。

(2)裝有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

(3)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定。

(4)開關箱與用電裝置之間應實行“一機一閘”制。

(5)配電箱、開關箱內應設定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安全可靠(一般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a.s。),並有合適的分級配合。但總配電箱(或配電室)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最高應限制在30ma·s以內。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6

1 目的:

為了規範動力、照明配電箱使用、維護、檢查、試驗標準,避免人身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風電場動力、照明配電箱的使用。

3 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專業庫房管理員負責對動力、照明配電箱進行統一標識,定期由執行人員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並確認是否完好。

4.1.2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組織動力、照明配電箱的定期檢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4.1.3風電場電氣專業人員負責對動力、照明配電箱內漏電保護器等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安全員統一聯絡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更換。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督漏電保護器檢測、檢驗工作,專業庫房管理員負責漏電保護器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2動力、照明配電箱使用中的要求:

4.2.1工作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定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4.2.2配電箱中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裝置,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裝置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4.2.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或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4.2.4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定,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照明線路接線宜接在動力開關的上側。

4.2.5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開關箱內應一機一閘,每臺用電裝置應有自己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以上的用電裝置。

4.2.6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裝置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4.2.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也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

4.2.8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4.2.9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1.5m。配電箱、開關箱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重0.5mm。

4.2.10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4.2.11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線。

4.2.1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應按規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並且電器裝置之間、裝置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

4.2.1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2.1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行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各種儀表之間的連線線應使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銅芯導線,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4.2.15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線。

4.2.16配電箱後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紮成束,並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後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餘度,以便檢修。

4.2.17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過長,導線壓頭應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有壓線孔者除外)。如必須穿孔用頂絲壓接時,多股線應刷錫後再壓接,不得減少導線股數。

4.2.18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2.19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4.2.20配電箱內盤面上應標明各回路的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

4.2.21總、分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上鎖。

4.2.22各種電氣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清潔。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裝置。

4.2.23配電箱內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4.2.24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塗安全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4.3動力、照明配電箱的安全監督

動力、照明配電箱的使用、試驗、執行和維護由安全員和各專業安全員進行日常監督,並納入考核獎罰。

配電室安全工作職責 篇17

一、高壓配電室每天由白班巡視一次,上正常班的高壓配電室工作日巡視,並做巡視記錄。

配電室巡視內容如下:

二、高壓配電室處在高峰負荷時,應檢查電氣裝置是否過負荷,各連線點有無嚴重發熱現象。

1、在雨季期間檢查配電室有無漏水現象,電纜溝是否進水,瓷絕緣有無閃絡放電現象。

2、巡視檢查通過人的感覺器官,仔細分析,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3、遇有惡劣天氣時,如:大雨、暴雨、冰雹、雪、霜、霧等對室內外電氣裝置進行特殊巡視。

4、電氣裝置如果存在缺陷或過負荷時應適當增加巡視次數。

5、觀察油標,看少油開關是否有缺油和漏油現象。

6、盤面各種儀表是否有損壞,靈敏度、準確性和清潔情況是否良好。

7、繼電保護部份有無損壞和誤動作現象。

8、各盤隔離刀閘觸點連線時是否良好。

9、操作機構是否靈活,有無缺油和損壞現象。

10、所有瓷絕緣部份有無掉瓷、裂紋、破碎以及閃絡放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