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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的打擊意義

假冒註冊商標在剽竊註冊人商品信譽的同時,還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各國都將假冒註冊商標列入犯罪行為,堅決打擊,並對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下面小編推薦假冒註冊商標的打擊意義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假冒註冊商標的打擊意義

打擊冒充註冊商標的意義——保護商標專用權的意義

商標所有人經註冊(或經使用)取得的專用權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有權在他取得註冊商標的商品上,以及與經營那種商品的廣告、發票、說明書等處使用該商標;二是有權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以及與該商品經營有關的廣告等上面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有權禁止他人擅自印製或銷售與自己註冊商標有關的商標標識。

保護商標專用權,是指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標侵權行為,以保護商標註冊人的專有權。

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使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犯。這是健全商標法制的中心環節,也是商標立法的宗旨所在。所以,我國《商標法》在總結建國以下商標管理工作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對於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問題,給予了高度的重視,並用專門章節作出規定

《商標》頒佈以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過處理各種型別的商標侵權行為和其他違法案件,有力的保護了商標所有人的專有使用權,制止了違法,打擊了商標犯罪活動。同時,對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商標管理秩序,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商品經濟社會,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出於牟取非法利潤的目的,商標權行為特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這些違法、犯罪的'活動,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破壞了商標管理秩序,干擾了企業創優質、保名牌、樹立商標信譽的正當競爭,侵害了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利;在對外貿易中,使我國名片商標的信譽受到損害,失去了國際市場,影響了對外貿易的發展。

由此可見,嚴格執行商標管理法規,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制止和制裁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其他破壞商標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動,是有效維護商標專用權,保證商品質量,維護社會主義商標經濟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必然要求。

 全國工商系統開展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活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是實施商標戰略的必然要求。國家和我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均要求“切實保護商標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嚴厲打擊假冒等侵權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國家工商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商標保護專項行動,集中打擊嚴重侵權、群體性侵權以及大規模假冒等影響大的商標侵權行為。”因此,開展專項行動,就是實施商標戰略的重要手段。

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是加大執法力度的重要方式。面對更加隱蔽、複雜的商標侵權行為,要形成打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淨化市場環境,就需要通過開展專項行動,解決單個執法部門、單位職能受限,資訊不對稱、渠道不暢通,地方存在保護主義等難題,突出商標專用權保護重點,整合各方資源,集中時間,集中整治各種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

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是改善投資環境,營造創新環境的重要舉措。通過專項行動保護商標專用權,不僅是樹立我省國際信用、營造良好投資環境、擴大國際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勵國內自主創新、建立自主品牌的需要。對侵犯商標權、商業祕密以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有效打擊,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

 假冒註冊商標的處罰

假冒註冊商標在剽竊註冊人商品信譽的同時,還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各國都將假冒註冊商標列入犯罪行為,對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國《刑法》也對此做了以下規定。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即構成犯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亦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比照前述規定處罰。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比照上述規定處罰。 由此可見,刑法規定的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更具體,也更符合實際了。它不但便於執行,也使得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更加充分、有力。與此同時,刑法將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7年,無疑加大了對假冒註冊商標犯罪分子的威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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