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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薪酬改革方案

一、薪酬改革的目的

酒店薪酬改革方案

通過對酒店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起崗位責權利明晰、注重績效的薪酬體系和薪酬結構,進一步激發酒店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及主動性,增強酒店在市場競爭者中的綜合實力,促進酒店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公平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堅持同崗同酬、崗變薪變的原則、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三、工資體系

大酒店工資體系分為三層:

(一)高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工資結構;

(二)管理人員工資結構;

(三)員工工資結構。

四、高管工資結構

年薪 = 基礎年薪 + 績效年薪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基礎年薪由董事會確定;績效年薪由董事會根據當年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核定。

五、管理人員工資結構

月薪 = 職務崗位工資(佔工資的60%)+ 績效工資(佔工資的40%)+崗位津貼

(一)職務崗位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二)績效工資:根據酒店下達的月考核任務完成情況上下浮動;

(三)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等。

六、員工工資結構

月薪 =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獎金)+ 崗位津貼

(一)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二)績效工資(獎金):根據酒店下達的月考核任務完成情況上下浮動;

(三)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等。

七、崗位津貼標準

崗位津貼作為酒店工資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體現了大酒店鼓勵員工安心酒店工作、努力學習技術,關心艱苦崗位的人本思想。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話費補貼。

(一)店齡津貼

是為獎勵員工對酒店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設立的津貼。

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依據員工在酒店服務年限(含試用期間)合併計算,每年 100元,每年按員工在酒店實際服務時間調整1次。

(二)工齡津貼

是原酒店員工的歷史因素特別設立的津貼。

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此津貼。每年50元,每年按員工在酒店實際工作時間調整1次。

(三)技術津貼

是為鼓勵員工努力學習專業技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設立的津貼。

直接從事與專業技術有關的工作,並取得國家人事部門或國家勞動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經酒店專業對口聘任後,可享受此津貼。分為初級、中級、高階三檔,分別為50、100、200元。

初級技術津貼,為國家承認的會計員、助理會計師、助理工程師、1—3級廚師、1-3級服務師等;中級技術津貼為國家承認的會計師、工程師、技師等;高階為國家承認的高階會計師、高階工程師、高階技師等。

(四)外語津貼

是為鼓勵員工努力學習外語,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設立的津貼。

凡直接從事服務崗位工作,並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英語等級證書,享受此津貼。分為初級、中級、高階三檔,分別為50、100、200元。

初級外語津貼為國家承認的外語4級;中級為國家承認的外語6級;高階為6級以上。

(五)特殊津貼

是向艱苦崗位傾斜設立的津貼。

凡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員、傳菜員崗位工作,可享受餐飲特殊津貼,每月100。

凡直接從事戶外安保崗位工作的,夏季(7、8、9月)享受降暑津貼,每月200元;冬季(11、12、1、2、3月)享受取暖津貼,每月300元。

凡從事廚工(月廚)崗位工作的,夏季(7、8、9月)享受降暑津貼,每月100元。

(六)話費補貼

是向直接從事客戶服務崗位傾斜設立的補貼。

標準、範圍由酒店自定。

八、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和發放

(一)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在擬任新職務崗位上試用3個月,期間享受試用期崗位職務等級工資待遇(原崗位職務等級工資高於試用期待遇的,高出部分保留)。經考核合格納入相應職務崗位的級別,並與次月發放。

(二)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按照新崗位工資序列評定。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評定相應等級,並與次月發放。

(三)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九、崗位職務工資、崗位工資的考核和發放

管理人員職務崗位工資(60%部分)、員工崗位工資為在崗、並履行本崗位職責後按月發放。病、事假按照實際缺勤天數扣發。

十、崗位津貼的考核和發放

所有崗位津貼在崗員工履行本崗位職責後按月發放。其中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話費補貼與出勤掛鉤,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不發。

十一、績效工資的.考核和發放

(一)高管年薪按“酒店年度經營目標考核責任書”考核發放。

(二)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員工績效工資(獎金)的考核發放。

1、一線經營部門(前廳部、餐飲部、客房部、營銷部、廚部等):按照每月下達的任務考核指標逐月考核核定,並根據酒店具體情況採取按月、按季或按年的方式發放。

2、二線部門:按照酒店每月總體任務完成情況逐月考核核定,並根據酒店具體情況採取按月、按季或按年的方式發放。

3、各酒店按照以上原則制定具體的考核發放辦法,並報管理公司批准後實施。

十二、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的專案:

(一)個人所得調節稅;

(二)社保有關費用;

(三)水電費用等;

(四)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五)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十三、對營銷、廚師(包廚)、房嫂等特殊崗位,各酒店可另行制定薪酬考核方案,並報管理公司批准後實施。

十四、管理人員的職務崗位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按照“管理人員職務崗位工資序列”經考核後確定。副職按照低於同部門正職的原則考核確定。未包括的職務崗位按照相近的原則考核確定。

員工的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按照“員工崗位工資序列”經考核後確定。未包括的崗位按照相近的原則考核確定。

十五、執行時間

對各崗位人員的績效考核從2017年4月開始實行,薪酬調整從2017年4月正式執行。 十六、解釋權歸酒店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酒店薪酬改革方案 [篇2]

為規範餐飲各崗位的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援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努力實現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特制定本薪酬調整方案。

一、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酒店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餐飲內部不同職務、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酒店根據績效管理,形成員工薪酬差距。

二、適用範圍

1.基層員工

2.基層管理

三、操作流程

凡餐飲部轉正員工在原有基本工資基礎上普調200元/人,另實行員工薪酬等級制, C級開始,A、B、C級員工均三個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員工享受下一級薪資待遇。

各崗位薪酬級別:

考核專案:

素質測評:

由C級到B級考核員工晉升前三個月個人素質評價≥75%,為部門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要附有執行方法)。

由B級到A級考核員工晉升前三個月個人素質評價≥80%,為部門提出兩條合理化建議(要附有執行方法)。

技能評價:

由C級到B級考核員工晉升前三個月,操作技能評價≥75%。 由B級到A級考核員工晉升前三個月,操作技能評價≥80%。

操作技能:禮貌禮儀是否規範到位、擺臺是否規範標準、餐中服務流程是否規範標準、送客是否規範,現場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標準。

附表如下

技能考核表

合理化建議表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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