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書
同志:
為加強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進依法治校,根據(納政法發〔2017〕31號)檔案精神,特聘請您擔任 法制副校長(聘期:2017年9月~2018年8月)。
納雍縣水東鄉教育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書 [篇2]
茲聘請 同志為**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期壹年。
時間從二0一三年九月至二0一四年八月。
**國小
二○一三年九月
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書 [篇3]
為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我校經研究決定聘請________同志為學校法制副校長。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根據教育局有關檔案的總體要求,協助制定和實施本校依法治校的工作計劃。
二、抓好教師隊伍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教師隊伍的法律素質。
三、認真開展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規,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學校做好品德偏差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幫教轉化的各項措施,降低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率。
六、加強與有關政法部門的聯絡,協助政法單位共同做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開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園”活動。
七、結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會實踐和活動,提高青少年學法的積極性,增強學法效果。
八、定期組織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九、在家長學校教育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學生家長的法律意識,爭取家庭和社會的支援與配合。
十、在學校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帶頭學法用法,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實行依法治校。
十一、積極參加上級機關組織的各級各類法律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XX中心國小
2017年4月
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書 [篇4]
聘任 為臨港團林國小法制副校長,聘期為
受聘人:
聘任人: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