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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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中學生運動會

重慶市第一屆“健康校園杯”大中學生運動會市級比賽競賽規程總則

重慶中學生運動會

(中學組)

一、主辦單位

重慶市健康重慶建設領導小組

二、承辦單位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體育

北碚區人民政府

西南大學

三、協辦單位

委直屬中學

重慶市學生體育協會

四、競賽設項

田徑、足球、籃球、游泳、排球、羽毛球、廣播體操

五、參加單位

以區縣(自治縣)為單位組團參賽

六、競賽地點、時間

項 目 競賽地點 比賽時間

開幕式 西南大學 10月22日

廣播體操 西南大學 10月22日

田 徑 西南大學 10月22日

遊 泳 西南大學 10月11--14日

排 球 重慶八中 11月4--8日

足 球 重慶七中 11月17--22日

羽毛球 重慶大學 12月2--6日

籃 球 重慶一中 12月7--13日

重慶南開中學 12月7--13日

七、競賽專案

(一)田徑

1.男子組(共14項)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欄(欄高1.067米、欄間距9.14米)、400米欄(欄高0.914米、欄間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7.26公斤)。

2.女子組(共14項)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欄(欄高9.14米、欄間距8.5米)、400米欄(欄高0.762米、欄間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4公斤)。

(二)游泳

1.男子組(13項)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2.女子組(13項)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三)籃球:男子組、女子組

(四)排球:男子組、女子組

(五)足球:男子組、女子組

(六)羽毛球(5項)

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男女混合雙打

(七)廣播體操

每單位限報20人。

八、各專案競賽規程

組委會競賽辦公室設在四川外語學院。各專案競賽規程、報名表等。請各參賽單位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網( )或在四川外語學院重慶市第一屆“健康校園杯”大中學生運動會專題網站上下載。

九、運動員參賽條件

(一)報名參賽的運動員必須具有本市戶口且正式學籍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的普通中學(含普通職業中學,中等師範學校)在校學生。

(二)已正式調入體工隊、職業俱樂部隊的運動員不得參加比賽,高中階段復讀生不得參加比賽。

(三)思想政治進步,遵守運動員守則,文化課考試合格、經運動員所在當地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

(四)參賽運動員必須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中學生運動員註冊網上履行網路註冊,並經稽核取得《重慶市中學生運動員參賽卡》方能參賽。

十、報名規定

(一)田徑、游泳

1.田徑

每單位限報男、女各1隊。可報領隊2人、教練員4人,男、女運動員各10人。每項每單位限報2人,每人限報1個單項另可兼報接力專案。報名參加全能專案比賽的運動員,不可兼報其它單項(可兼報接力專案)。

2.游泳

每單位限報男、女各1隊。可報領隊2人、教練員4人,男、女運動員各8人。每項每單位限報2人,每人限報1個單項另可兼報接力專案。

(二)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

1.籃球,排球,每單位限報男、女各1隊。每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運動員12人。

2.足球。每單位限報男、女各1隊。每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運動員20人。

(三)羽毛球

每單位限報1隊,每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男、女運動員各5人。每人限報1個單項,每項每單位限報2人(隊)。

(四)廣播體操

每單位限報20人。

十一、錄取名次、獎勵

(一)田徑、游泳、羽毛球

男、女各單項均按成績分別錄取前八名。不足八人蔘加的比賽專案,按報名人數減一原則錄取名次。對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發給成績證書。

(二)籃球、排球、足球

籃球、排球、足球分別錄取前八名。對獲得名次的運動隊(員)頒發成績證書。

(四)廣播體操設一、二、三等獎。

十二、代表團團體總分及體育道德風尚獎

(一)代表團團體總分獎

代表團團體總分為本代表團在參加所有比賽專案中所取得的名次得分總和。代表團團體總分設一、二、三等獎由市教委頒發獎牌。各比賽專案名次得分規定如下:

1.田徑、游泳、羽毛球專案的名次得分

單項錄取前八名的運動員,分別按9、7、6、5、4、3、1分計入各代表團總分;

2.籃球、排球、足球專案的名次得分

籃球、排球、足球錄取男、女前八名。均按田徑(游泳)各單項相應名次得分的5倍計入總分。

(二)評選及獎勵“體育道德風尚獎代表團”、“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隊(員)”、“體育道德風尚獎裁判員”辦法另發。

十三、資格審查

(一)為了端正賽風,體現教育部門舉辦中學生運動會的育人宗旨,各單位要對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員資格問題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查,按照本《競賽規程總則》的規定,嚴格把關,堅持杜絕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行為。

(二)本屆運動會組委會將設立“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全權負責領導、執行對參賽運動隊(員)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工作。

“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將在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嚴格按照《競賽規程總則》的規定,對所有報名運動員的參賽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對出現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的運動隊(員),將予以嚴肅的處理,並負責對各參賽代表團、代表隊(員)的紀律監督、檢查等工作。

(三)各代表團在報名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日期、要求,在重慶市學生運動員註冊網上完成運動員網路註冊手續,由大會統一製作《參賽卡》。對未能按規定完成網路註冊手續的運動員,將不允許參加比賽。

(四)對運動隊(員)資格問題申訴的處理。凡對本屆中學生運動會參賽運動隊(員)的資格問題有異議提出申訴者,須向“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提交《申訴報告書》,並同時交納人民幣500元申訴費。經“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受理,如屬勝訴,其所交納的申訴費將原數退還。“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的決定、處罰是最終的決定。

(五)關於對違反資格規定、比賽紀律的運動隊(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處罰規定,按照《重慶市學生體育競賽紀律管理及處罰規定》執行。

十四、代表團團部組成人員

各中學生體育代表團團部由以下人員組成。其中,團長1人、副團長2人、祕書長1人、副祕書長2人、工作人員2人。

十五、報名日期、辦法與報到日期

見各單項竟賽規程。

十六、技術、仲裁、裁判人員的選派

(一)仲裁、總裁判長、裁判長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選派。

(二)其餘裁判員及工作人員由重慶市學生體育協會和承辦單位協商選派。

十七、其它規定

(一)關於辦理保險規定

參加本屆中運會各專案的所有運動員、教練員、及工作人員,都必須由所在單位在當地保險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賽區途中及比賽期間)。各單位報到時,須向組委會校驗保險單據,否則不能參加比賽。

(二)關於交納抵押保證金規定

為加強對各代表團(運動隊)的管理,保證本屆中學生運動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各比賽代表團、運動隊在比賽期間須交納“抵押保證金”,具體規定辦法如下:

1.參加比賽的各代表隊,報到時須一次性向賽區組委會交納代表隊“抵押保證金”1000人民幣。

2.各運動隊、代表團所交納的抵押保證金,用於對該運動隊、代表團所屬人員在比賽期間違反賽會紀律、社會治安管理條例,以及違反運動員參賽資格等問題的經濟賠償和處罰。

3.“資格審查及紀律監督委員會”是本屆中學生運動會預、決賽期間對違紀行為處罰的最高權力機構。對於在本屆中學生運動會期間,未發生違紀行為的運動隊、代表團,其所交納的“抵押保證金”將如數退還。

(三)開幕式各代表團自備6×9市尺團旗1面,顏色不限。

(四)參照重慶市學生體育競賽標準,比賽期間每人每天食、宿費人民幣85元,由各參賽單位自理。

(五)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解釋權

本規程解釋權屬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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