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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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會注事項

運動會注意事項

運動會注事項

1、交通方面:有條件的家長要接送孩子,坐公交車注意時間提前量,注意安全。

學校包車往返一趟4元,兩天8元,5月6日發車時間12:15集合;5月7日早晨6:35發車,集合地點1號樓和2號樓之間。

2、午餐:5月7日中午,學生可以自己帶飯,也可訂餐,標準有6元和10元,需自帶垃圾袋。

3、儀表要求:統一穿校服,佩戴校牌。

4、運動會其他要求:不允許吃零食,如瓜子和口香糖;嚴禁瘋打鬧;不允許翻越看臺欄杆;不允許亂串班級和隨意走動,有事要向老師請假。

5、5月6日中午1:20前看臺位置坐好(咱們班還在上次運動會的地方),結束時間大約5:10;5月7日7:20看臺坐好,中午結束時間大約11:30,中午12:40坐好,下午大約4:30結束。家長接送的要和老師請假。一、 為確保運動會緊張有序的進行,全體裁判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各自的裁判工作崗位做好比賽前的`準備(檢錄裁判員提前15分鐘到檢錄處準備檢錄)。

二、 參加徑賽的運動員提前20分鐘到檢錄處進行檢錄。參加田賽的運動員提前20分鐘到比賽場地進行檢錄,點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處。比賽專案及時間如有變動由大會隨時通知。

三、 徑賽專案100米、200米、400米及接力比賽為分道跑比賽。每位(隊)運動員只能在自己的跑道內進行比賽,不得串道及阻礙、妨礙其他運動員正常比賽,一經發現,經查實後,取消該運動員(隊)的比賽成績,並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特別是接力比賽交接棒完成後,傳棒的運動員必須留在本班的跑道內直到後面沒有運動員比賽時方可離開跑道,800米、1500米、3000米為不分道比賽。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比賽要進行預賽與決賽,其它專案只進行預決賽。全能專案的所有比賽只進行預決賽。

四、 100米、200米、400米及接力比賽完畢後,運動員要及時回道,經裁判員允許後方可離開。

五、 比賽時,除跳高可以只在胸前佩帶一個號碼外,其它專案的運動員必須在胸前及背後各佩帶一個號碼,號碼必須清晰易辨。

六、 比賽時,非比賽的人員一律不得帶跑、領跑。

七、 為確保安全,比賽時非比賽人員不得在比賽場地內逗留,由此引發的意外事故由本人負責。

八、 各班應提前到本班的指定位置做好比賽的準備,並要注意所在地區的衛生,廢棄物在各班離開時自行帶走。

九、 比賽時注意文禮貌,不打不文明的標語,不喊不文明的口號,不說不文明的話語。

十、 其他事宜,由大會隨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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