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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釋出會考招生工作方案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開20XX年秋季中國小招生工作會議,會上公佈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會考將於6月25日-27日舉行,海口仍採用考後估分填報志願的方式。考生若想報考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等省一級學校,會考各科需均達到C等以上,綜合素質達到B等以上。

海南釋出會考招生工作方案

海口市會考報名條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均可在海口市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2.在海口市就讀的海南省其他市縣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3.戶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應屆國中畢業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外國籍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4.戶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為在海口市就業的'常住人員,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件,可以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5.已在各類高階中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學生)註冊並建立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

據悉,3月1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中將全省九年級年級學生資訊統一匯入省中招系統,並自動生成考生准考證號。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國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報名,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應當場向考生反饋准考證號等報名資訊。3月8日-4月30日採集考生電子相片。

單報生4月15日在報名點(海口市考試中心)進行拍照確認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學(海甸島一東路)參加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僑中國中部參加體育考試。

20XX年海口會考估分報志願分批次錄取填報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據瞭解,今年海口仍實行考後估分網上填報志願,填報志願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願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願資訊,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20XX年海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願。

1.提前批: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瓊臺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志願。

2.第一批:省一級學校(詳情見附表)。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3.第二批:經申請獲批部分計劃在本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階中學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設2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2所學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設3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3所學校。

5.志願錄取順序是:先錄取第一志願,如第一志願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6.第一批錄取學校的統招計劃分兩段進行錄取(海口市第四中學等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除外),第一段錄取的計劃數為該校統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部分;第二段錄取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海南中學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第一段錄取後,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願。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第二段錄取時以修改後的志願為準。未修改志願的考生,原來所報志願繼續有效。本批次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在第二段統招計劃完成後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招計劃全部完成後進行。

今年會考6月25日-27日舉行

據瞭解,今年海南會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並公佈,不公佈單科原始分。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採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採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採用等級呈現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佔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省一級學校錄取條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綜合素質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級學校和麵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海口市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C等及以上,對考試學科等級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確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的原始分總分;第三,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分,則三僑生、港澳臺生優先。以上程式仍不能區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繼續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餘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範圍內招生。

有海口市國中學籍且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報考海口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可報考海口市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5%的公費生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8%的公費生。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不低於本市戶籍考生的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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