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化學《燃燒與燃料》期末複習知識點
九年級《燃燒與燃料》期末複習知識點
(燃燒)
⑴要使物質燃燒的條件:
物質必須是可燃物、與氧氣接觸、要使溫度達到可燃物的著火點。
⑵滅火的三種方法:
隔離可燃物與火源、
隔絕氧氣、
降低溫度到著火點以下。
⑶火災中逃生的方法:
用溼毛巾捂住口鼻,伏下身體迅速逃離。
⑷氧氣充分時可燃物發生完全燃燒,C、H元素轉化成H2O和CO2 。燃料利用充分。
氧氣不充分時可燃物發生不完全燃燒,C、H元素轉化成CO和C、H化合物,燃料利用不充分。
(質量守恆定律)
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質量總和等於反應生成的各物質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叫質量守恆定律。
判斷:反應物的'質量總和等於生成物的質量總和(×)
質量守恆定律只適用於化學變化,適用於一切化學變化。
在一切化學反應中,反應前後
①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
②原子的數目沒有增減,
③原子的質量也沒有變化,所以反應前後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相等。
小結:在化學反應中:
一定不變的是:
①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②元素的種類
③元素的質量
④原子的種類
⑤原子的數目
⑥原子的質量;
一定改變的是:
①物質的種類
②分子的種類;
可能改變的是:
①分子的數目
②元素的化合價.
書寫化學方程式應遵守的兩個原則:一是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二是要遵守質量守恆定律,“等號”表示兩邊各原子的數目必須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