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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25篇)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2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

“心靈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愛的地方。” 讀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一個人的朝聖》不禁想起了這句話。想了想,這句話又太過糾結。試著問自己,如果沒有愛呢?忘記曾經愛過呢?又想了想,接著問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麼?你在生活中,還是生活的旁觀者?於是就進入了哲學的冥想,答案萬千,問題萬千。

哈羅德·弗萊令人羨慕,在夕陽西下的生命裡,他終於把人生的角色拋棄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還在尋找人生的角色裡,哪個是真實的自己。

生活很多時候像一架老水車,吱呀、吱呀的隨流翻轉。人們生活在慣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著。就算旅遊,也很難鬆弛下來,扶老攜幼,牽妻領夫一路狂奔。所有的歷經,痛苦或者歡樂,都被當成生活天然的,理所應當的答案,順著生逆著活。哈羅德·弗萊如果再年輕20歲呢?他會如此不顧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嗎?

讀老頭兒年輕時候的經歷,讀著讀著不禁會心一笑。彷彿一個自己從書中走出來,給你著重演繹曾經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這樣,誰不乏味呢?或許電影的節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樣活著,心臟可能就會受不了,時間長了會心律不齊。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態?乏味的幸福?還是幸福的乏味?

揪著心跟著老頭兒的步伐往前走,一個一個的郵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這樣被投遞出去。當老頭兒上路,又想起路邊蜷縮的老年無家可歸者,直到老頭兒終於不站在別人的視覺看自己,才釋然得輕鬆下來。雖然老頭破繭的有點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輩子作繭自縛的活著,臨死也沒明白生活究竟是為了什麼。

為了愛,一定是為了愛。當生活中愛變少了,其實心中的'那份愛正濃。在遠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裡,只要有愛,歲月積澱生活發酵就會濃烈起來。而這濃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騰塊地接著發酵。

生活就是一場朝聖。佛雲: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時候,我們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著是源於麻木,源於活著的慣性。哪怕大聲的歌一回,竄上牆頭看看院子外面的風景,都會躊躇半天,然後在左顧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響了一首歌:佛光穿過無邊的蒼涼/有一個聲音幸福安詳/清晨我揮動白雲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靈順從雅魯藏布江流淌/時光在布達拉宮越拉越長……

你、還有我要去哪裡?那就上路吧。跟著哈羅德老頭兒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

一位65歲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來信。震驚、悲痛、無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籠罩著他。在送回信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加油站女孩,從簡單的對話從中他受到啟發,在毫無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決定徒步到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離開,最終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內心的旅途。

哈羅德在旅途的過程中回憶起過往的所有事情:小時候母親的離開,與妻子相遇的過程,與好友奎尼工作的時光,與兒子相處中的摩擦,還有兒子去世後夫妻二人不願面對事實,並且因此產生隔閡......一開始,哈羅德是逃避這些令人悲傷到無法直視的現實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種各樣的人之後,他慢慢開啟心扉,坦然接受殘酷的現實。

哈羅德原本是個性格內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開始,他不想與任何人有過多的聯絡,不願多說話,到後來卻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談,毫不膽怯。我想,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義吧。朝著目標行走,無意識中改變了你的想法和行為,改變了你看待這個世界的視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沒有改變,但是前往終點的過程卻潛移默化的改變了你,烙在你心靈深處,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過程中,哈羅德也幾次想過要放棄: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徒步根本到達不了目的地。可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讓他堅持下來的不僅僅是身邊人的鼓勵,最重要的是他內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強,毅力就有多強。你有沒有信仰沒有關係,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堅定,就一定能完成一個人的朝聖。

我想,在我們生活中,也經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難,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識地逃避,覺得逃避就可以躲開這些困難。可是困難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選擇主動地接受挑戰並且戰勝它。而在擊倒困難的過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堅毅,就已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書中所說的一句話:悲傷的最好狀態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對悲傷和困難,用強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紛紛萬事,直道而行。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座阻擋你前進的冰山,融化成一條清澈的河流,帶你漂流到彼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3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4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著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絡,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湧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為奎妮做點什麼,為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為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為床以天為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著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5

“過去那二十年就這樣被抽絲剝繭、原形畢露,他再也無法躲到那些平淡無奇或陳腔濫調背後,與這片土地上一切細節一樣,所有偽裝都不復存在了。沒有誰可以想象這樣的孤單。”有時候我們走得太遠,以至於忘了從哪裡出發。激情註定無法長久,玫瑰色的光環一旦隱去,生活開始歸於平淡,我們幾乎都渴望對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煙,心懷的熱切,在現實中慢慢冷卻。

我們以為是生活辜負了我們,其實是我們錯過了生活。小說中“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忘了的回憶。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許很快,我就會又把它們弄丟,這一次永遠都找不回來了。”

六十歲的哈羅德菲萊,默默無聞地在釀酒廠幹銷售四十年,沒有升遷沒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國鄉間,情感疏離,生活平靜過了一日又一日。但這種日子的打破是因為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珍妮的.一封來信。珍妮因患癌症來寫信告別,哈羅德情緒複雜噴薄而出,寫了封簡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錯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後來因為一句話他決心橫跨英格蘭,就這樣走著去見珍妮,哈羅德心中有這麼一個信念:只要他堅持走下去,珍妮就會活下來!

一個人的朝聖,這是一次心靈救贖之旅。在漫長而艱難的旅途中,哈羅德回憶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無能的父親,離家出走的母親,疏離他的兒子戴維,被他辜負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辭而別的好友珍妮……哈羅德曾經對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為一個好丈夫、好父親,然而因為他童年的經歷無法讓他給出“愛的表達”,和妻子兒子疏離錯過。

面對痛苦,才會超越。傷口只有重新剖開,才能有癒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諒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麼去愛,甚至不教他怎麼表達愛,他可以原諒他的父母,還有他們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來。”比命運更慘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己只會帶來惡性迴圈的毀滅。只有踏上回歸心靈的朝聖之路,我們才能實現自我的救贖。

“為了堅持到底,他一定要誠實坦然地面對最初推動自己邁出步子的感覺。別人選擇的方法不同並沒有關係,這是無法避免的。”“我們用盡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裡清楚自己是永遠不可能到達的,然而就算永遠也無法到達,我們仍然選擇往前走,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6

別再這樣,不努力,不挽留,然後催眠自己說一切都是命運。

在這樣一個雨天裡,安安靜靜地看這麼一本書,和神靈對話,和自己對吟。

好像常聽電視裡提起“行走的力量”,但從未這樣做過,甚至這樣想一想。直至這樣一個陰沉的天,讀到了這樣一本安靜的書——《一個人的朝聖》。關於死亡的儀式,關於對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緣起何時,是一張粉色的信紙,一串慌亂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離令哈德羅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時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為了救老友奎妮——一個癌症病友,為了給予她生的勇氣,哈德羅堅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讓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這樣一瞬,腦海中的一個念頭,卻引起了一場翻天覆地的變化。

走,走,走。這是唯一的語言。一個60歲退休老人在這一個字眼中奮力抓住了一縷陽光,系在腰間。我也嘗試著想象,在一條路上走下去,永遠不停,忘卻疲勞,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風光。這些腳步,無關他人,只屬於我自己。這將是一段治癒心靈的旅程,一份送給自己的禮物。書本告訴我,走路並不簡單。踩著一雙帆布鞋旅行,無疑對他的腳是一種折磨。然而哈德羅淡然面對腳上的水泡、膿包,一路想著: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一路走著,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氣神變了,變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註定的命運,堅持著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一趟。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壓抑著的記憶翻滾起來,重複出現在他的腦海中。關於模糊的童年,有個酗酒的父親,有個逃離的母親。關於滋生的情感,年輕時的她與妻子莫琳是這般瘋狂,卻終究落了個漸行漸遠。他還有個孩子,自殺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輩子。好多東西,他活著活著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遠了,過日子竟成了一個逐漸遺失的過程。只是在路上,他走著走著又撿了回來…

誰能像他這般堅定地走著,好像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離開椅子,只是為了永不停歇的腳步。每個人終將成為哈德羅的影子,終有一天,你在時光中老去,而你眼見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個場景,你陷入回憶,無奈淪為觀眾,多年前熟悉的謊言、錯誤在你眼前重演。最終你還是要面對那些發了瘋想要逃避的東西。也許等年華老去,你會拼了命地尋找。煙花會謝,笙歌會停,一定會有這麼一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7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為,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後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後老人會後悔的。後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願。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8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處女作,作品講述了一個名叫哈羅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養豬場幹了40年銷售代表,退休後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國的鄉間,他倆隔閡很深。

一個平凡的早晨,哈羅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謀面的同事奎尼的來信,奎尼曾為他背黑鍋而被開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羅德隨即寫了回信。在一個加油站女孩的啟迪下,哈羅德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他要親自去送這封信。正是憑著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英格蘭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蘇格蘭東北的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英里,歷盡千辛萬苦,終於見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霧霾。

這是一次朝聖般的旅程,哈羅德穿過城市和鄉村,遇見形形色色的人。他猶豫過、後悔過、被嘲笑過、也被記者和路人追隨過……這一路,哈羅德回想自己慘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兒子戴維、朋友奎妮以及身邊的往事.....在一個人的旅途中,哈羅德有時間慢慢梳理自己、直麵人生,他發現了自己情感的傷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現實。

“人生,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一路的丈量,是他對信念的堅守,亦是對人生價值的重新思考和定義。旅途中,哈羅德漸漸讀懂了人生,學會了接納自己,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隨著作者細膩的'描述,我逐漸認識了一個內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羅德,到最後成為一位堅貞的朝聖者,一個陽光、真實和自信的老人,直到與妻子莫琳敞開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籬......我彷彿隱約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靈深處!

小說的結局是哈羅德沒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讀者一開始也許就會料到,但這段朝聖般的路途,一直牽扯著讀者的心,直到小說的結尾哈羅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許,這就是作者的創作目的——她不為結局創作,只為一段救贖的旅程。

讀完小說,我突然自問,自己是不是一個朝聖者?在茫茫人海中,我們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啟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們都希望遇見稱心的旅伴給予的鼓勵。我發現,這段千山萬水的“朝聖”,不只救贖了哈羅德,也救贖了我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餘音猶在,接下來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學會愛、學會珍惜、學會感恩、學會包容、學會認識自己和這個萬千世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9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個人的朝聖》,讀後彙總些文字,也是對這本書的回顧。

本書主人公哈羅德,始終過著重複的人生。在某一天,由於一封信,卻使他的內心深處產生了一個念頭——他邁開艱難的腳步,強忍住關節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橫跨英格蘭,完成了在絕大多數人看來根本就無法完成的朝聖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標會變得清晰可見

有了目標,自己只需向這個方向努力,就有了前進的動力。

獨行,微小的細節,也會勾起無數回憶,獲得反思與覺醒

一路走來,一路思考:

當你敞開心靈,開始關注身邊各式各樣的人的時候,就會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與無助,不妨試著走出去,看看外邊的世界,你就會發現每個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總會讓你不是在解決問題,就是在解決問題的路上。

因為熟悉現在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變時,就會缺乏對未知探索的勇氣。這個時候可以跳出這個圈,以旁觀者來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當局者迷。

想要改變,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變的勇氣和動力。

由於沉沒成本,但是已付出的變成損失。其實男人重在果敢、決斷,生活的本質在於經歷,嘗試沒有嘗試過的事情,經歷沒有經歷過的旅程。

不能因為懼怕改變,就變成溫水裡漸漸煮著的青蛙。在某個環境中覺得安逸,不想離去,隨著水溫上升,會猛然發現自己所在的環境是水生火熱的,但此時在沒有離開的實力以及勇氣!

這本書也給自己不一樣的啟發:

一、職業觀

當讀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幾十年,退休後沒有一場歡送會,職場上也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時,感覺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別喜歡一句話“你所見即真我,不阿諛奉承,不見風使舵”。踐行這句話時,必不可免會得罪人,但是職場上是否要懼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職業時間,也遇到過爛人,而且是那種不可理喻的爛。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裡做錯了,讓其不高興。後來釋然了,沒必要要求每個人都喜歡你,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多伸出手幫助他人就行。至於那些帶給自己不便的爛人,不選擇原諒,也不會記恨,只是她是誰?(忘記就好)

二、好的家庭關係,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奮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虧於身後的家庭,而好的家庭關係又是自己奮力拼搏源源不斷的動力。會在顧著自己身體的前提下,不懼挑戰,勇於嘗試新的機會。

多體諒身邊人,因為男性思維方式是奔著解決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尋求理解,尋求感同身受。作為一個傾聽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師,對方也信任你的建議。要不就還是多用兩個耳朵聽。

三、怎樣是一個合格的父親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後,男性就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是否應該有一門課程來教育成年後的男性,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父親?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時候男性心智成熟較晚,自己還是一個娃娃時,突然轉換角色,會適應不了。也會自然而然仿效從小教養自己的父輩們方法,但時代變遷,方法是否通用?這種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總結,帶入自己的思考踐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0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處女作。講述的是一個平凡的六十歲老人,在一個寧靜的上午,收到了一封來自多年前的一位朋友的來信,隨即踏上了徒步的旅行,開啟了改變他人生的一趟旅程。

在我第二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我才讀懂了這本書的名字。第一次讀的時候,是在讀一個故事,讀到一個叫做哈羅德·弗萊的六十歲老人,為了讓他多年前一個名叫奎妮的朋友能跟癌症抗爭到底,他決定徒步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去看她。第二次讀的時候,是在讀一段人生,是哈羅德的一生,從他離開家去寄信開始的。

年近六十的哈羅德是大多數人的翻版,他們有著普通的人生經歷,碌碌無為的多年工作經歷,經過慘痛的失去後波瀾不驚的退休生活。他們存在著,但是好像沒有真正的活過。

在暮年時,沒有可以回顧的豪情壯舉,沒有刻骨銘心的經歷,沒有不顧一切的追求,沒有朋友,沒有敵人,人生似乎就要這麼過去了。但是,哈羅德又是極少數人的翻版,因為他最終沒有在他以為的人生裡走向滅亡,而是改變了他的一生。

在哈羅德收到奎妮的信的時候,這段友誼勾起了他深深的歉意,於是他決定給她寄去一封關懷的信。在去寄信的路上,他回憶著他和奎妮的友誼以及對奎妮的愧疚,於是他想走的遠一點,以此安慰自己能為奎妮做的多一點。剛開始他並沒有堅定徒步去貝克裡郡看奎妮,在遇到加油站女孩兒之後,他才堅定這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在路上,哈羅德就像重新活過來一樣。他能用心看周圍的路、花、草,遇見各種不同的人,從不觀察日夜的變化、植物生長到熟識各類野生植物,懂得野外生存,從不善於接觸陌生人到與陌生人交流,聆聽他們的經歷,他漸漸地走出他曾經的人生圈,融入這個眼前的世界。在漫長的公路上,他把他的人生從頭回顧了一次。他沉默的童年、離去的媽媽、沒有愛的父親以及他的那些阿姨們,再到愛上莫琳、與兒子戴維的點點滴滴過往等等,這些回憶都是由他與奎妮的友誼引起的,他走在拯救奎妮的路上,同時也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

六十歲的哈羅德是活著還是從沒有活過呢?在他的童年,他沒有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愛與關懷,他不懂愛,也不懂如何去愛。莫琳是第一個愛他的人,也是給他一個家的人,所以莫琳對他而言一直是最不可或缺的人。那麼曾經的甜蜜生活到暮年的'沉默不語之間都發生了什麼?哈羅德從來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但是在這段旅途中,他把那些遺忘的、忽略的過往一一翻出來回想。

戴維是他和莫琳唯一的兒子,他的出生並沒有讓哈羅德和莫琳更相愛,而他的死摧毀了哈羅德與莫琳之間的愛。哈羅德愛著他的兒子,但是在旅途前,他並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麼愛他。對於他的死,莫琳埋怨著他,而他也深深地自責著。他想要彌補兒子曾經缺失的父愛,但他明白過來時已經沒有機會了。他想要修復他與莫琳之間的感情,可是他並不知道怎麼做。在這段旅途中,一切都發生著改變,哈羅德通過不斷地回憶去找尋他曾丟失的那些美好,也不斷地正視他的過錯,原諒他的過錯。他拯救了他自己。莫琳也在這段旅途中看清了她與哈羅德、戴維之間的問題,她曾把不能承受的過錯都放到了哈羅德身上,而她又何嘗沒有過錯呢。最後,她看清了問題,注意到哈羅德曾經細微的付出,原諒了哈羅德,並挽回了他們之間的愛。愛,又重新回到了這個家,也許比之前的愛更充實,因為這份愛裡有了他們對戴維深信不疑的愛。

哈羅德克服身體和精神上的困難,在長達87天的徒步旅途後,終於見到了奎妮。奎妮沒有因為他的堅持而活下去,但是他堅持了對這段友誼的最後付出,也為這段友誼以及奎妮的人生畫上了美好的句號。從他的旅途結束、奎妮的離去到他和莫琳和好如初,他的人生才算完整。接下來的人生還有很多困難和未知,但是他的心終於找到了平靜,愛、寬容、信念以及美好的周圍事物找到了他,幸福是未來的生活。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時常想,我們每個人是不是都該有這樣一場旅程呢?有的人正在路上,有的人還沒開始,但是不管怎樣,我們都會經歷這樣一程,回顧自己的人生,原諒那些無法彌補的遺憾,丟下不能重來的回憶,也放過無法釋懷的自己,找到內心的平靜。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1

喬伊斯在《一個人的朝聖》裡說道: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當庸俗的生活充滿了似乎無盡的往復迴圈時,也讓我們就像哈羅德那樣,來一次長遠的徒步,走進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顧自己的前半生。

一個人無論多老,懂得反思,善於總結,永遠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些曾經怦然心動的時刻,全力奮鬥的崢嶸歲月,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求之不得的糾結,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常能牽引我們內心的溫柔。這是一個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的滌盪靈魂的話題。沈從文說:一個人想證明自己的存在,有兩種方法,

其一,從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認而證明;其一從內省上由自己感覺而證明。我用的是第二種方法。我走了一條近於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內斂以後而走的僻路。寂寞一點,冷落一點,然而同別人一樣是“生存”。

我們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為各種各樣的複製品。強大的基因遺傳給我們相似的品類。現實讓我們成為變色龍,畢竟適者生存。但改變物種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個。連發出自我真實的呼喚都沒有勇氣的人,最終成為了沉默木訥的大多數。

弗洛姆說:物質充裕的時代,人與人之間的紐帶變得脆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疏遠。我們企圖逃避焦慮,其實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帶給我們的責任和重負。只有認清自己,擁抱真正的自己,才能找到真正的快樂。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我們有多少勇氣堅持做真實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雞蛋,你會依然微笑著朝前走嗎?

為了名利雙收,為了體面,為了包裝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標籤,我們都把真實的自己深深地隱藏起來,甚至於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誰,想要什麼,要去哪裡。不僅如此,我們在變異自我的同時,還一刻不停地在壓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終獎要多,肚子要小,臉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學習要好,雙商都高,足夠懂事,最好永遠第一。彷彿只有擁有了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們很輕易就去指責傷害自己最親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會的疲倦,讓我們昏昏厭世,猙獰而又無力。

你有多久沒有在黎明時分恭候一場絢爛的日出,看沙鷗翔集,聽天籟之聲?不是世界太喧鬧,是我們遠離了寧靜的內心花園。有沒有一片芳草讓你湧起對生命的感動,一朵蓮花令你對修行動容,一個老友讓你對友誼感念,一個陌生人的微笑讓你還能聯想起善念?日漸衰老的父母,逐漸強大成長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堅持的伴侶,總是不離不棄的親友……這一切都是我們活著的理由,是我們修行的動力源。

養育,不光需要陽光水分,還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賞。重新養育一些東西的感覺,真好!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2

在看這本書之前,看過《追風箏的人》、《擺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這幾本書的書名中都有“人”這個字,其中《擺渡人》感覺與這本《一個人的朝聖》有些類似,都是在路上。一個是屍體在路上,一個是靈魂在路上。一個在路上尋找自己的過去,一個在路上尋找現有的意義。兩本書的主人公最終都找回了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講的是男主人公哈羅德退休之後,家庭已名存實亡,唯一的兒子自盡離世,和妻子相看兩厭,無話可說。假如他沒有收到舊友的來信,他應該會在餘生繼續與妻子終日無言相坐,最後留有一堆遺憾離開人間。

轉折來自於那封信,從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實是這封信拯救了他。這封信將他從一個不善與人交往的銷售員(話說,銷售員不是應該都是能說會道的嗎?),變成了一個可以在路途中認真傾聽陌生人故事的人;將他從一個不敢面對自己兒子死亡的人,變成了一個敢於直面自己一無是處的親子關係的人;將他從一個退休後無所適從,無法與妻子相處的人,變成一個在旅途中回憶與妻子相識、共處的美好時光,從而將思念表達出來的人;這封信也將他從童年的陰影中帶出來了;同樣也使他敢於正視他當時犯下的錯誤,卻害得奎妮被辭職。

他原本是身體不能承受這樣的旅程,精神上也從未跨越自己所劃定的圈子。但是當他給療養院打了電話,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後,他已經走出去了,哪怕他無力支撐,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幾次想退回或換一種交通方式。更多的時候,他的個人旅途是一種自我救贖。同時,他的這種救贖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強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贖的陌生人。新聞式的喧鬧不太適合這種救贖,所以那樣的鬧劇只有一次,而且無法善始善終。

書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許多的人,聽了他們的話之後,他想到的:“有時他們需要付出簡直不為人道的努力來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裝,還要裝得稀鬆平常。那種不為人道的孤獨感。”這句話彷彿在說我們每個人。在現實的社會中,我們唯恐被當成異類,在什麼樣的環境中只敢說那個環境中的話。我們需要準備許多的面具,不然感覺就沒法過下去了。哈羅德遇到許多這樣的人,他們在一個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說出自己的內心,彷彿就是把心事交付一個樹洞。

我們面對自己的親人何時才能無話不談,敞開心扉?有人說,找一個會聊天的.人做伴侶是一件好事,當兩人都老了,孩子也單獨生活,離開自己的身邊了,兩位老人可以在陽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聽聽雨,都不會覺得無聊,而且想想還挺溫馨的。

可是,現在更多的時候,我們是每人捧一個手機,飛快的翻著螢幕,重新整理著一個又一個新聞,在各種群裡高談闊論,但是從來不敢坦露自己的內心。和身邊的人卻連高談闊論都沒有,只是問一句:“今天吃什麼?”這樣的話。好擔心我們老了還是一人一個手機,百無聊賴的看著八卦,每天看太陽東昇西落,白髮漸生,卻荒於交流。這是想要的生活嗎?

書中有一句是這樣說的:“沒有愛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應該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之上,有了愛,才會有要傾訴和傾聽的慾望。

哈羅德其實不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這種拯救從莫琳搬到他們的主臥之後就能看出來,書中的描寫非常生動:“然後她將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羅德的衣服配對掛起來。她把自己襯衫的袖子塞進他藍色套裝的口袋,裙子的褶邊在男裝褲腿繞一圈,另一條裙子塞到他藍色羊毛衫的懷裡。彷彿有許多隱形的莫琳和哈羅德在她的衣櫃裡閒逛,只等著踏出來的機會。”。看到這裡心中有一種悲傷,夫妻之間的肢體接觸沒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觸來體會。但看到這裡卻也心生希望,因為這意味著莫琳對他們夫妻的相處之道有了想要改變的念頭。這種希望甚至於超過了最後兩人的放聲大笑。

這也是對生活的真正救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3

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常態大概是這樣的:“無趣、一無所有,循規蹈矩地讀書、坐一輩子辦公室、結婚生子、退休,一輩子沒有做過什麼特別有意義的事情。有時候不禁會反思自己的人生,難道我就要這樣過一輩子嗎?這樣的人生會不會太寡淡了點。

《一個人的.朝聖》很雞湯的名字,但說的是主角哈羅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多場景都引起我的共鳴,失落時的自我否定;無助時的哭泣;骨子裡的不甘平庸……其實書中哈羅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現實中掙扎的普通人。“我並不是說要信仰什麼,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們總在猶豫,總是在做與不做之間舉不定。歸根究底,對於那些我們不瞭解的事情,我們總是在擔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們相信自己,認真努力嘗試過,哪怕只比過去好一點點,我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告慰自己,很多時候,也許正是你自以為是的理性,阻擋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瘋狂一次,衝動一次,生命未免過於單調,太過平淡,在若干年後,再回首,其實那都是隻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決的困難。

一個朝著自己的目標前進的人,整個世界都會給他讓路,百年人生其實並不短,我們沒有辦法一眼看到盡頭,或許我們曾經放棄過,曾經失敗過,不管過去怎麼樣,我們只要一直開始就好了,所有的開始都會變成堅持。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4

《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著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裡又透著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著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著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著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援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裡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著,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著濃濃的宗教神祕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著旁人眼中的傲慢,帶著獨屬於己的執著,直直朝著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著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著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著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著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著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5

《一個人的朝聖》,是參加讀書會後讀的第一本小說。喜歡這種風格的小說,人物不多,情節也不復雜,作者心思細密,文筆細膩,讀著輕鬆卻又發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羅德是一位剛剛退休的釀酒廠銷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漸平淡。然而,就是這麼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鄰家大叔”,獲悉20多年沒有聯絡的朋友奎妮身患絕症即將不久於世,籍著“我要走到貝里克郡,因為奎妮·軒尼斯不能死”這個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邏輯,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腳的奇怪信念,憑一雙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個英國,終於見到好朋友最後一面,了遂心願,圓滿地完成了《一個人的朝聖》。主人公哈羅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邊親人、朋友、偶然遇見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卻又讓人感覺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羅德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遠足的男人、銀髮紳士、騎自行車的母親,還有愛玩遊戲,跟隨了幾天卻又跑掉的一隻狗。這些路上偶遇的人,聽到哈羅德的徒步計劃,除了吃驚,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有支援,有反對,還有跟隨著走了或長或短的路途,但最後,走著走著,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羅德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事情,有人樂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釣名沽譽,有人獲得開悟,但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也總能找到事情背後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艱辛的徒步,是一次心靈和靈魂的洗滌。在行進的過程中,哈羅德每天都擁有新篇章,又在擁有的同時失去著。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羅德那些喜怒哀樂、那些悲歡離合,那些陰晴圓缺,就像放電影,一段一段地在腦海裡重現。而最讓哈羅德沉重不堪的心結,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隨著徒步之旅的完成,身體和信念不斷地承受重重考驗,過去纏繞在心頭,揮之不去的'煩惱和怨恨,最終也輕輕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裡是這麼唱:“路過的人,我早已忘記,經過的事,已隨風而去...”,這會不會是哈羅德朝聖之旅完成後的感覺呢?

很多年前去藏區,時常看到路上有朝聖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們的行為方式,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餘時間自行修煉開悟?還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羅德在行進過程中:“穿過一個又一個人聲鼎沸的城鎮,走過一條又一條寥落的公路,哈羅德開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時刻,彷彿他們剛剛才發生。有時他覺得自己已經脫離現在,陷入了回憶。曾經的場景一次次重現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觀眾,目睹一個個錯誤、矛盾,不該做的選擇,卻無法改變任何事情”。以及哈羅德在向切爾滕納姆進發,看見遠處工廠的屋頂、教堂的輪廓、房子和來往的汽車時,想到“那裡有如此多事情在發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奮鬥,全然不知在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個他坐著,靜靜眺望。又一次,他覺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又不過是個匆匆過客。哈羅德開始明白這也是他旅途的真諦。他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於這個偉大的事物”。看到這些片段,對藏民們的朝聖,還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為油然心生理解。畢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塵俗世裡,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虛妄矇蔽,只有在身體和心靈經歷重重磨鍊後,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們常把“珍惜眼前,活在當下”掛在嘴邊,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個人的朝聖》,既教我們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們如何做到“活在當下”。每個人的人生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於這個偉大的事物一個過程”;每一個年齡階段,每一段時光,酸甜苦辣,點點滴滴,都是寶貴的財富,也都是生命的饋贈,理應欣喜接受、滿懷感激。儘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羅德那樣,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尋人生真諦,但也要時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糾結、不埋怨。只要抱著朝聖的心態,過每一天,見每一人,經每一事,說每一字,人生的每一過程,本質上也是“一個人的朝聖”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6

我看完《追風箏的人》後,又看了一本同樣是寫主人公自我救贖故事的書,書名為《一個人的朝聖》。

主人公哈羅德·弗萊現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歲的老人,這是一個被挫敗感填滿的男人。年幼時母親離家出走,酗酒的父親從不關心他,十六歲時,父親給他一件大衣就將他驅出家門。哈羅德的童年是不快樂的,導致他從小性格孤僻,不願同人打交道,害怕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成年後的哈羅德是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在釀酒廠做銷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從沒打算過升職加薪,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如他所願,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他婚後的家庭是一個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兒子戴維自殺的原因歸咎於哈羅德對兒子的不關心,對兒子沒有愛。面對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應對,兩個人後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

就是那麼一個笨拙、木訥、內向、可憐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開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來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來信,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裡投下了石子,正如全書的第一句話“那封改變了他一切的信”,讓他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開啟了他的朝聖之旅。

哈羅德從英國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東北的貝里克郡,橫跨整個英格蘭,行程627英里,就憑他心中的一個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養病的養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釀酒廠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個在二十年前就已經證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摯的普通朋友。這是一次為朋友祈福的朝聖的旅途,更是哈羅德的心靈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這二十年來努力迴避的記憶,任由這些記憶在他腦子裡絮絮說著話,鮮活而跳躍。一路走,一路回憶,反思自己的生命歷程;一路走,一路回憶以前遺落的記憶,反省自己。那顆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漸復甦,不再逃避,不再躲閃,慢慢向人們敞開自己傷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靈的桎梏,經過了一次心靈的穿越,找到了真實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歡、不習慣麻煩別人,甚至害怕別人注意自己,習慣了做影子般躲在牆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與他人交談,學會了傾聽他人的故事。給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個沒有孩子的女人、始終在等一個永不會回來的丈夫的妻子……這些陌生人和他一樣有著這樣那樣的苦楚,他靜靜地聽他們的訴說,也接受他們的饋贈。

他學會了把藏納於心中的回憶,心中的話拿出來傾訴。旅途中所住的第一個旅店,早餐時,當坐角落裡的穿夏威夷襯衫的.男人問:這個神祕的計劃到底是什麼時?哈羅德說出了要走到貝里克郡,哪怕餐廳裡所有人再次回頭,哪怕他成為了當時的焦點。在與酒保、沒有孩子的女人、喜歡遠足的男人、騎自行車的母親等交談中,他講了徒步的原因,講了自己的故事。

他學會了反思自己與兒子的相處之道。他意識到因為自己的童年缺少關愛,他不懂得如何愛孩子,不知道怎麼表達他的愛,在兒子吸毒醉酒時,他因害怕而沒有能問一句“為什麼”,在兒子遇到困惑時,沒有以父親的身份給予他支援和安慰,甚至在兒子的葬禮上,他不敢和兒子告別。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誠自己的膽小。

他學會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識到因害怕妻子的責怨與拒絕,他放棄了挽救婚姻的嘗試,任憑妻子與他漸行漸遠。

他學會了釋懷。在整個旅途中,他完成了與過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諒和接受了曾拋棄他的母親和酗酒的父親。不再執著於過錯和痛苦之中,掙脫了束縛自己的網,他最終坦然接受了那個狼狽不堪的自己,學會了釋懷,學會了放下。

最後,雖然沒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羅德的到來,讓奎妮安詳地離開了人世。這歷時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聖之路,哈羅德讓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為無法治癒的傷痛開始癒合,哈羅德夫婦重新找回了丟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們重新展開。

哈羅德的朝聖之路,就像我們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對曾經的傷痛,才可從中獲得勇氣,乃至重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7

多年前,讀了英國女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處女作《一個人的朝聖》。書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視角和洞察,用優雅、細膩的筆觸為我們呈現出一個栩栩如生、感人落淚、又耐人尋味的“朝聖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在日復一日看似平靜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經的同事寄來的信,得知對方患了癌症。

寫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一直猶豫這樣的回覆是否恰當,他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終堅定了要徒步去見那位患病同事,當面鼓勵她要堅強活下去。於是,87天,627英里,哈羅德不顧老朽的身軀,不顧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會活下去。

在這條橫跨蘇格蘭的路上,一段段的回憶、常常的頭腦放空和偶爾的思考讓哈羅德因此也收穫了自己的人生救贖。喜歡《一個人的`朝聖》,最主要是這本書的療愈性和救贖力。人無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響而出現缺陷,而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也無緣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羅德是幸運的,一封信給了他逃離冰冷家庭的勇氣,和改變命運的機會。哈羅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膽怯和懦弱。結婚生子後,他不擅於與兒子溝通,更不會表達自己的愛,造成父子隔閡頗深,兒子最終抑鬱自殺。二十多年來,他自責,不敢回憶。之前恩愛的妻子因兒子的離世對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著距離。哈羅德看似平靜的生活之下,滿是壓抑與痛苦。

值得慶幸的是,在這場漫長的徒步中,在身邊人與事的啟發下,哈羅德開始重新審視自己,整理人生的過往,對愛有了全新的領悟。這既拯救了哈羅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愛情。

喜歡這本書的另一個原因是它的選題和寫作形式。

小說主人公不是什麼英雄,只是一個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沒擁有過人生高光時刻,就像我們身邊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樣。讓人拿起書,讀著、讀著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離,並好奇在他平靜的生活之下,到底有著怎樣的人生祕密。

故事從老人的離家出走開始寫起,隨著老人步履蹣跚地朝前邁著每一步,我們的心也時刻揪著。他會不會昏倒在路上?他的腳已經磨出了多少個水泡?他下一站睡在哪裡?他的身體還堅持得下去嗎?

作者在旅程的主線上,時而描述老人與自然的默契交流,時而揭發社會百態的存在,但同時也一直在強調著另一條回憶的主線,儘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亂的,但隨著老人距離目的地越來越近,這條回憶構成的靈魂的洗禮也接近了終點。

喜歡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麗啦。

儘管看的是中文譯本,但仍然可以領略到作品字裡行間的細膩、樸實和清新,我想這也有譯者黃妙瑜老師的功勞。

儘管時不時穿插進回憶和思考,但這本書畢竟是在描述一個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內容難免落入無趣。但作者卻通過對文字巧妙的拿捏,讓讀者不但不感覺枯燥,甚至會有一種一氣呵成的快感。

《一個人的朝聖》中,哈羅德通過一場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贖,開始迎接人生嶄新的篇章。

而這本書同時也為讀者打開了一扇門,幫助我們重新面對自己,面對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8

開學第一週,百無聊賴中一口氣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

要說怎麼找到這本書來讀,卻是機緣巧合。每次回寢室上樓梯的時候,總能看到樓梯的立面間隔地貼著一些書名的貼紙。有《百年孤獨》,有《追風箏的人》,也有《一個人的朝聖》。每次經過,內心總有一點遺憾:這些書都沒讀過啊。

於是我“朝聖”般借來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英文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令我驚訝的是,它是2012年寫的,還十分的年輕呢。

作者蕾秋·喬伊斯是一名英國女作家,文筆細膩優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歲的老人,哈羅德·弗萊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見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後,毅然地開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憑一個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這段旅行從英國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用時87天。因此這個故事大概能稱為“北遊記”了。哈羅德並沒有堅定的宗教信仰,他是在旅途開始時受到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無意間的啟發下才開始擁有了信念的。這個信念其實是經不住理性的考量的:不治之症怎麼會因為另外一個人的走路治好呢?

但哈羅德選擇相信這個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隻腳邁到另一隻腳前面”,奎妮就會好起來。他剛開始以為做到這件事很簡單,可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她繼續說,“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和《老人與海》裡硬漢式的'老人不同,哈羅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個兢兢業業啤酒廠的小職工。走在路上的時候,他不時回想著自己平淡的一生。他從小缺少父母的愛,結婚後愛自己的兒子,卻因為不善於表達愛,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場悲劇。妻子雖然還和他一起生活,但他們經過這二十年的隔閡,已經形同陌路了。他悔恨過去。

但這場旅途改變了好多東西。首先,哈羅德的好友奎妮確實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堅持著等他到來;其次,他在途中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著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後,旅行改變了他和妻子的關係。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後,才發現自己是多麼孤獨,多麼牽掛他。他們在旅途的終點重歸於好了。

俄國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說過:“愛具體的人,不要愛抽象的人;愛生活,不要愛生活的意義。”哈羅德的這場旅行確實做到了這一點:他愛他的父母,他愛他的兒子,他愛他的妻子,他愛他的朋友,他愛每一個遇到的陌生人。其實這本書的結局並不令人意外,情節並不曲折,但讀這本書的過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癒我們的心靈。它字裡行間都透露出作者對愛的理解:愛是敞開心扉的信任,愛是心領神會的愉悅,愛是無微不至的關懷。

今天吃完午飯後,百無聊賴的我走到了宿舍區的角落,從一個鎖著的鐵柵門往門外的路上看行人。這是樹陰覆蓋的一條道路。路的一側整整齊齊地停著首尾相接的校車。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沒有人駐足停留。有的人騎著自行車或電動車飛馳著。有的人邊走路邊低頭看著手機,或是戴著耳機。有的人結伴而行,他們或是手牽手的情侶,或是談笑風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著電話,用手扶著手機或者戴著耳機絮語。有的人提溜著奶茶或外賣,有的拖著行李箱,有的捧著快遞紙盒。一對情侶和兩個女孩一共四人結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討著出遊的路線,在樹下停下來看著手機。他們要去什麼地方呢。我就這樣看了半個小時。鮮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個擁有著長長的秀髮的女同學路過時偶然間昂頭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這個人一定很孤獨吧,或許她的腦海裡會一剎那湧現出這麼一種想法。正午的陽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動物園的猴子一樣,眼巴巴地看著欄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車流。他們可曾吃過午飯?他們來自何方?他們要到哪裡去?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校園角落,有那麼一剎那,我忘記了遠方的戰爭,也忘記了自己身處何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19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一個人,87天,627英里,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邁開腳步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剛開始以為這是一個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讀完才發現這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這是一個平凡人無關宗教、無關信仰的自我救贖。

從起點至終點,哈羅德一路走來,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從孤獨變為“網紅”最終還是孤獨。使哈羅德內心逐漸變得強大起來,同時激發他對過去塵封已久的回憶,穿插起自己對母親的不理解、叛逆;與妻子從最初的的美好到現在的隔閡;對兒子的愛不會表達,最終看著兒子溺亡時自己的無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擔錯誤而被解僱時自己不敢告別的曾經。現實與過去交錯,信念與內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獨白。一路聆聽,一路反省。最終妻子開車與他匯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終於釋懷,完成了自我救贖。

退休後的哈羅德遠離了塵世的功名與繁囂,邊走邊欣賞沿途的風景,日落日出、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倍感放鬆,讓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正處在“擼起袖子加油幹”的時代,沒有哈羅德那麼多的閒暇時間,也沒有“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經濟基礎與豁達。但也該擠出時間與自己的心靈對話,也許是獨處一室的冥想,也許是獨坐公園長凳的發呆,也許是閉眼聽落葉的安然與恬靜。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與心靈對話,找準初心,讓自己從繁忙中疏離出來,最終丟掉那些讓自己負累的枷鎖,輕裝上陣。

對多數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羅德一樣是平凡的,是日復一日的重複。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瑣碎的生活中把那閃閃發光,生機勃勃的愛與溫暖找出來。帶著愛與溫暖能量滿滿的向陽而生。因為人生終究不過是一場旅行,我們無法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0

三天時間斷斷續續的讀了《一個人的朝聖》前40%的內容,三個小時,看完了剩餘的60%。這本書越讀到後面,越想快快把它讀完,從讀到差不多一半開始,好幾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後看男主倒底有沒有見到奎妮,再翻回來讀,無奈過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願放棄,生生的按捺住這種渴望,一頁一頁地讀到結局。

作者把兩條線的謎底放在了最後一章,兒子戴維的去處和最終男主是否見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儘管在書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測戴維早已過世,當看到男主描寫戴維死時的慘狀,妻子的怨懟,不禁為男人傷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狀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誰又何嘗不是。

總有一些痛苦似乎沒辦法組織成語言,就算你組織好語言,往往又不知與誰去說,那就安放到心中一個潮溼、陰暗的角落,這些痛苦兀自生長,直到某天,它長大到你無法不去直視時,是不被他的枝藤纏繞得越來越緊,行動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連根撥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溫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時,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長時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進身體,嬰兒在母體生長十月,臨盆已是十級痛苦指數最高階。痛苦在身體生長了幾十年,把它連根撥起時有多痛,自不必言說。

這是一本發人深思、餘味無窮的書,作者文筆流暢細膩、讓人身臨其境,看到、聽到、聞到、嚐到、感覺到,閱讀的過程,跟著男主人哈羅德臨時意起,義無反顧地開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來一段說走就走的旅程,對於世俗常人,這是嘴動、心動但不行動的念頭,當哈羅德在決定自己步行,跨過n座城市,親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時,一個籍籍無名的平凡人在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環。

歷時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頭,兩條腳,一個時而堅定時而退縮的`信念,這樣說,有些矛盾,但在面對一個目標的時候,常常會出現這種情況,當全世界反對時,很堅持,當全世界信任時,反倒表現得坦怯。

哈羅德的離家,說是去見一個瀕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種對現實真相的逃避。自從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對和太太表面溫馨和睦,實則分崩離析的相處關係,太太的言行舉止,也時刻提醒著他,20年前獨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殺身亡的過去、他自小被父母遺棄,被上司嫌棄,被兒子辱罵。哈羅德是一個徹頭徹底的失敗者,他記憶中母親就對他笑過一次,還不是善意的,16歲,父親給了他一件破舊的大衣,便把他趕出了家門,他見過父親眾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後一次去看父親,父親把勺子扔了一地,對護士大叫:我沒有兒子、我沒有兒子。終於,他有了一個溫馨甜美麗的家,兒子聰明得讓人嫉妒,考上了劍橋,好日子沒有持續太久,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兒子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吸毒、酗酒,最終上吊自盡。父母的家,自己的家,都成為他痛苦的發源地。他沒有幾個朋友,奎妮是唯一一個見證他從幸福走向悲慘、從整潔變成糟糕的人,選擇與多年未聯絡的奎妮的再次連結,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麼一步一步變成今天自己都無法忍受的自己。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時常會遭遇諸多不順:工作受阻、家庭分裂、家人不理解、孩子溝通不暢,當這些不順交織成一團無頭無尾地亂麻時,無處下手。看到身邊的人有更大的房子、更豪華的車子、更多的票子,攀比心更是讓人焦慮抓狂。哈羅德也曾為財追逐過,年輕時為結婚打三份工,就算上司把他貶到一個虛職,他也忍氣吞聲堅持到退休,和太太關係名存實死,他始終沒有解決的辦法,摸著太太房間的門把走,但沒有勇氣走進去。在他的前半生,我們看到了我們自己的委屈、猶豫、膽怯、不安……

男主踏上去見奎妮的路上,剛開始想著是否要把帆布鞋換成行走鞋、是否要換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賓館、吃好些的食物,在經歷一次次身體的劇痛,他開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隨身物品,手電筒、洗衣粉、牙膏….,把錢包寄回家,後來,他無意的遺失一些物品,剃鬚刀、指南針。他學會從大自然得到免費的食物、免費的住處,他需要的物質越來越少,對他人的期待越來越小,精疲力盡、一無所有,他想到的還是不要麻煩別人,自己還有什麼能給別人,一步一步走的越遠,他人性中善良、真我、無私、奉獻的光芒一點一點的放大。

從一個人走,到一群人和一隻小狗的跟隨,然後那群人消失了,最後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個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兒為伴,他是孤獨的,在工作中,有奎妮為同事,他是孤獨的,在路途中,他見過很多人,聽過很多故事,他還是孤獨的,他孤獨的來到臨終關懷院,見到了同樣孤獨的奎妮。此時,他已經不再孤獨。

哈羅德像《西遊記》的唐僧師徒取經一樣,歷盡九九八十一難,見到了瘦到脫相、做了手術割去舌頭、因腫瘤過大像長了兩個頭、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氣的奎妮,他們已經不能有任何語言交流,但此處無聲勝有聲,在眼神對視中,他們懂得了對方,一生無憾。一個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現在你生命中是偶爾,你們這段關係消失卻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離開,就是你先離開,我們總要學會接納各種無常。

設想,哈羅德沒有收到那封信,他會持續過一種怎樣的生活?太太活在與兒子交流的世界裡,這個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責中,孤獨終老,兩人共處一室,熟視無睹,待一方過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離世。這種生活聽起來像一瓶過濾掉的所有礦物質地純淨水一般寡淡無味。但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幾人能像男主一樣,斬斷內心的桎梏,毫無顧忌地走出去,獨自面對狂風、暴雨、病痛、諸多未知的危險。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歲時,他做了恣意妄為的決定,最終,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戀的那份默契與甜蜜。失去到無可失去時,便是得到的開始。一個好的故事,應該是這樣的。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1

面對困難,我們往往是望而卻步。人們往往被一句以後該怎麼辦嚇住了,日子是過出來的,不是想出來的。

近日,讀了一本名為《一個人的朝聖》的書,我感受到了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只有長時後才有發表言論的權利。書中講述了一個老者退休以後鬱鬱寡歡,在得知老友病重,命不久矣的訊息後,他決定徒步去老友所在的城市貝里克,以帶給她信念與病魔做鬥爭。他白天趕路,晚上在旅店住下,包紮自己因為過度行走而受傷的腳。後來他撿了一個睡袋,乾脆在街上過夜,吃野菜,喝泉水。最終,因為他的不放棄和努力,終於走到了貝里克,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為的就是讓老友活下去。而老友也活著等到了他。

書中的`故事讓我受益匪淺,從一個城市徒步到另一個城市,聽起來根本不可能的,可是書中的主人公卻做到了。這也告訴了我們在這世界上有很多事看起來很難,預想似乎做不到,但只要我們肯努力嘗試就一定能做到。毛主席曾說過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他們勇於嘗試,不被困難嚇倒,愛迪生在發明電燈之前,人們從來沒有想過還有比煤油燈,蠟燭更明亮的照明物,正是因為愛迪生的努力,最終發明了電燈。成功來源於不可能。只要有信念,勇於嘗試,就成功了一半。我們應該向書中的老者學習,決定了的事情就要堅定地走下去,勇往直前。

近日,單位開展了“髮卡零差錯”活動,要實現“零差錯”就得需要我們保持認真的工作態度,熟知車型的劃分標準,仔細核對每一輛車的資訊,確保正確後才能將通行卡遞給司機,這是一種責任,對司機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我們在做一件比較難的事的時候,不能自己先否定自己,做不到,不成功。應該相信自己,面對困難努力去克服,腳踏實地,總有成功的一天。

在工作中,我們要向腳踏實地,努力奮進,遇到困難努力克服,不氣餒,不退縮,努力成為一名有擔當有責任的職工。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2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子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摯友,也無敵人,一輩子當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裡,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埋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辭。故事就從這裡起先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裡起先了。

假如沒有奎妮的那封告辭信,或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哀思之餘的哈里德最終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探望奎妮,他要讓奎妮信任: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今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最終完成了這巨集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最終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最終他再次讓妻子信任自己是一名最精彩的丈夫,他們的愛情回來了。

很喜愛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緣由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憐憫。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寂。”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假如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覺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信任自己信任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3

斷斷續續地,最終今日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讀完後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這句詞來,可能是哈羅德一個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間,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間只有自己,這個畫面感太強有感而發。一起先買這本書的時候還以為是一個關於西藏的故事,結果發覺是個大烏龍,原來不是全部的朝聖都與西藏有關。這是一個關於愛與志氣、關於救贖的故事。得益於譯者,故事讀起來很順暢。久未聯絡的老友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哈羅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於內疚,踏上了一段救贖自己、自以為也能救贖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開頭其實還是留有疑團,讀到後面疑團才被解開。連生疏人都不如的妻子,執意要靠徒步來挽救的`老友背後的故事,以及書中出現時神奇的兒子。

書中大段大段的描寫關於過去的回憶,這些回憶再遇到許多加入的朝聖之路的生疏人的時候起先削減,間或才會出現有關過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才能完成。

這本朝聖之旅,是一面對於兩性關係,親子關係的鏡子。我雖沒在鏡子中,但是鏡子反射的光還是把我灼傷了。生活有太多雜亂的小事組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房間,關上它,或許自己可以貪得一時的清靜,可是關在房間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門了。全部的悲劇都是有跡可循的,躲避恆久不是方法。假如哈羅德和莫琳當時對於戴維的反常能努力一次,或許就能變更軌跡。不能放棄,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完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起先。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綻開了新的一頁,事實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處。”以此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4

《一個人的朝聖》是本英國長篇小說,當時看它時,覺得故事平淡,內容也簡單:講述的是一個退休老人,為了探望病危友人,獨自踏上漫長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約相當於1009公里),最終完成自我救贖的故事。

但小說看了兩年多,一直心裡有這個故事,也一直在想為什麼會有這個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時候,好像跟這主人公一樣踏上旅程,一路上也會想很多,關於生活、工作、友情、親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樣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與領悟嗎?

小說講的,其實是一個自己和自己和解,關於愛的治癒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個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離破碎讓他患得患失,害怕失敗,害怕自己不真實的幸福,與妻子的感情慢慢變淡、兒子的自殺使得家庭關係降至冰點、此後的二十年,家庭關係一直是冷漠與疏離狀態、平庸的職場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負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聖之路,從收到一封信開始,二十年未見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寫信來與他道別。男主人公寫完回信,路過郵筒想投遞時,覺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勵,太簡單,而且他也想起當年的懦弱,以至於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偏離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著能為友人做點什麼,但又不知道怎麼做。

直到路過加油站,一個女孩跟他說:“或者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於是主人公決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療養院,希望用這種方式讓友人等他,堅持活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其實是自揭傷痛,去面對我們不敢面對、不願意面對的.心結,在完成自我救贖的時候,也完成對別人的救贖。最終,他完成了徒步,見到了友人,友人帶著微笑離去,妻子開車來接他回家,兩人也相擁和解。

“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忘了的回憶,有戴維的,還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記起了我母親,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會又把它們弄丟,這一次永遠都找不回來了。”

男主人公一直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但他後來所記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憶。記憶喚醒了美好,曾經以為無法治癒的傷痛也煙消雲散,男主人公最終修復了愛的關係。

我沒有主人公那麼長的時間,可以穿越地域,來一場時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時間。跑步過程中,身體放鬆,與黑夜融為一體,內心安寧,什麼都可以想,什麼都可以不想。想的時候,過去的點滴,有甜蜜、苦澀、快樂、遺憾。很多情緒在我的腳下慢慢展開、呈現,讓我內心更加溫和,也讓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25

平凡人見證奇蹟,英雄締造奇蹟。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著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

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著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正如那個《阿甘正傳》裡的阿甘,成功是因為簡單。

終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後,哈羅德都沒有真正學會如何面對他人的無助,於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傷,別過臉去逃避現實,也由此在繼“沒人要的兒子”之後成為“失敗的丈夫”和“缺位的.父親”。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在荒涼的晚景中最不經意的回望,也能瞥見灰暗來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那一千萬種其他可能。

於是,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正如著名詩人狄倫·托馬斯的詩句:不要溫順地走入那個良夜,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羅德因為一個簡單的目的出發,卻從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尋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終於在花甲之年收穫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作者以明暗交織的寫法將哈羅德的身體之旅與心靈之旅相結合,交替表現,而當哈羅德站在旅程的終點時,其空間上的旅行更像是作為心靈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說,是心靈之旅投影到現實空間的一個對映。當那個愈加自信、篤定、堅強的哈羅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時,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許,你依然要說,《一個人的朝聖》只是虛構的故事,627英里終究不是現實。可是,請記住,“虛構的故事也有其意義”,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說的“如果我們都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來吧,接受“不可能”,一杯執著加幾滴瘋狂,生活會更加充實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