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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簽證常見錯誤

去申請簽證是必要的手續之一,有朋友存在著僥倖心理,認為在辦理去簽證的時候是有技巧可走的,也有很多朋友對簽證的辦理情況不瞭解而繞了很多圈子,下面就將四個最常見的.錯誤與大家分享下。

加拿大留學簽證常見錯誤

一、誤以為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提前知道簽證的結果,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二、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籤。

三、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年齡不超過23歲

使館的具體規定是年滿17週歲,高中畢業,申請人的經濟擔保人能提供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四、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即可

使館對資金擔保的部分,主要取決於:必須有18個月資金歷史去證明存款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經濟擔保人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又提不出證明,那麼最重要的是您能用英文具體地書面說明,讓使館能相信你說的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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